資治通鑑 - 卷七十八 魏紀十

作者: 司馬光 主編8,206】字 目 录

起玄黓敦牂(壬午),盡閼逢涒灘(甲申),凡三年。

元皇帝景元三年(壬午、二六二年)

秋,八月,乙酉,吳主立皇后朱氏,朱公主之女也。戊子,立子{雨單}為太子。

漢大將軍姜維將出軍,右車騎將軍廖化曰:「兵不戢,必自焚,伯約之謂也。智不出敵而力小於寇,用之無厭,將何以存!」冬,十月,維入寇洮陽,鄧艾與戰於侯和,破之,維退住沓中。初,維以羈旅依漢,身受重任,興兵累年,功績不立。黃皓用事於中,與右大將軍閻宇親善,陰欲廢維樹宇。維知之,言於漢主曰:「皓姦巧專恣,將敗國家,請殺之!」漢主曰:「皓趨走小臣耳,往董允每切齒,吾常恨之,君何足介意!」維見皓枝附葉連,懼於失言,遜辭而出。漢主敕皓詣維陳謝。維由是自疑懼,返自洮陽,因求種麥沓中,不敢歸成都。

吳主以濮陽興為丞相,廷尉丁密、光祿勳孟宗為左右御史大夫。初,興為會稽太守,吳主在會稽,興遇之厚;左將軍張布嘗為會稽王左右督將,故吳主卽位,二人皆貴寵用事;布典宮省,興關軍國,以佞巧更相表裏,吳人失望。

吳主喜讀書,欲與博士祭酒韋昭、博士盛沖講論,張布以昭、沖切直,恐其入侍,言己陰過,固諫止之。吳主曰:「孤之涉學,羣書略徧,但欲與昭等講習舊聞,亦何所損!君特當恐昭等道臣下姦慝,故不欲令入耳。如此之事,孤已自備之,不須昭等然後乃解也。」布皇恐陳謝,且言懼妨政事,吳主曰:「王務、學業,其流各異,不相妨也,此無所為非,而君以為不宜,是以孤有所及耳。不圖君今日在事更行此於孤也,良甚不取!」布拜表叩頭。吳主曰:「聊相開悟耳,何至叩頭乎!如君之忠誠,遠近所知,吾今日之巍巍,皆君之功也。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之實難,君其終之!」然吳主恐布疑懼,卒如布意,廢其講業,不復使昭等入。

譙郡嵇康,文辭壯麗,好言老、莊而尚奇任俠,與陳留阮籍、籍兄子咸、河內山濤、河南向秀、琅邪王戎、沛國劉伶特相友善,號竹林七賢。皆崇尚虛無,輕蔑禮法,縱酒昏酣,遺落世事。

阮籍為步兵校尉,其母卒,籍方與人圍碁,對者求止,籍留與決賭。旣而飲酒二斗,舉聲一號,吐血數升,毀瘠骨立。居喪,飲酒無異平日。司隸校尉何曾惡之,面質籍於司馬昭座曰:「卿,縱情、背禮、敗俗之人,今忠賢執政、綜核名實,若卿之曹,不可長也!」因謂昭曰:「公方以孝治天下,而聽阮籍以重哀飲酒食肉於公座,何以訓人!宜擯之四裔,無令汙染華夏。」昭愛籍才,常擁護之。曾,夔之子也。

阮咸素幸姑婢;姑將婢去,咸方對客,遽借客馬而追之,累騎而還。

劉伶嗜酒,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隨之,曰:「死便埋我。」當時士大夫皆以為賢,爭慕效之,謂之放達。

鍾會方有寵於司馬昭,聞嵇康名而造之,康箕踞而鍛,不為之禮。會將去,康曰:「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會曰:「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遂深銜之。

山濤為吏部郎,舉康自代;康與濤書,自說不堪流俗,而非薄湯、武。昭聞而怒之。康與東平呂安親善,安兄巽誣安不孝,康為證其不然。會因譖「康嘗欲助毌丘儉,且安、康有盛名於世,而言論放蕩,害時亂敎,宜因此除之。」昭遂殺安及康。康嘗詣隱者汲郡孫登,登曰:「子才多識寡,難乎免於今之世矣!」

司馬昭患姜維數為寇,官騎路遺求為刺客入蜀,從事中郎荀勗曰:「明公為天下宰,宜杖正義以伐違貳,而以刺客除賊,非所以刑于四海也。」昭善之。勗,爽之曾孫也。

昭欲大舉伐漢,朝臣多以為不可,獨司隸校尉鍾會勸之。昭諭衆曰:「自定壽春已來,息役六年,治兵繕甲以擬二虜。今吳地廣大而下濕,攻之用功差難,不如先定巴蜀,三年之後,因順流之勢,水陸並進,此滅虢取虞之勢也。計蜀戰士九萬,居守成都及備他境不下四萬,然則餘衆不過五萬。今絆姜維於沓中,使不得東顧,直指駱谷,出其空虛之地以襲漢中,以劉禪之闇,而邊城外破,士女內震,其亡可知也。」乃以鍾會為鎮西將軍,都督關中。征西將軍鄧艾以為蜀未有釁,屢陳異議;昭使主簿師纂為艾司馬以諭之,艾乃奉命。

姜維表漢主:「聞鍾會治兵關中,欲規進取,宜並遣左右車騎張翼、廖化,督諸軍分護陽安關口及陰平之橋頭,以防未然。」黃皓信巫鬼,謂敵終不自致,啟漢主寢其事,羣臣莫知。

元帝景元四年(癸未、二六三年)

春,正月,復命司馬昭進爵位如前;又辭不受。

吳交趾太守孫諝貪暴,為百姓所患;會吳主遣察戰鄧荀至交趾,荀擅調孔爵三十頭送建業,民憚遠役,因謀作亂。夏,五月,郡吏呂興等殺諝及荀,遣使來請太守及兵,九真、日南皆應之。

詔諸軍大舉伐漢,遣征西將軍鄧艾督三萬餘人自狄道趣甘松、沓中,以連綴姜維;雍州刺史諸葛緒督三萬餘人自祁山趣武街橋頭,絕維歸路。鍾會統十餘萬衆分從斜谷、駱谷、子午谷趣漢中。以廷尉衞瓘持節監艾、會軍事,行鎮西軍司。瓘,覬之子也。

會過幽州刺史王雄之孫戎,問「計將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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