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 卷九十 晉紀十二

作者: 司馬光 主編7,652】字 目 录

;所以能服晉人者,畏吾衆也。今我骨肉乖離,是其良圖之日;若有奉琨以起,吾族盡矣。」匹磾遂留琨。琨之庶長子遵懼誅,與琨左長史楊橋等閉門自守,匹磾攻拔之。代郡太守辟閭嵩、後將軍韓據復潛謀襲匹磾,事泄,匹磾執嵩、據及其徒黨,悉誅之。五月,癸丑,匹磾稱詔收琨,縊殺之,幷殺其子姪四人。琨從事中郎盧諶、崔悅等帥琨餘衆奔遼西,依段末柸,奉劉羣為主;將佐多奔石勒。悅,林之曾孫也。朝廷以匹磾尚強,冀其能平河朔,乃不為琨舉哀。溫嶠表:「琨盡忠帝室,家破身亡,宜在褒恤。」盧諶、崔悅因末柸使者,亦上表為琨訟冤。後數歲,乃贈琨太尉、侍中,諡曰愍。於是夷、晉以琨死,皆不附匹磾。

末柸遣其弟攻匹磾,匹磾帥其衆數千將奔邵續,勒將石越邀之於鹽山,大敗之,匹磾復還保薊。末柸自稱幽州刺史。

初,溫嶠為劉琨奉表詣建康,其母崔氏固止之,嶠絕裾而去。旣至,屢求返命,朝廷不許,會琨死,除散騎侍郎。嶠聞母亡,阻亂不得奔喪、臨葬,固讓不拜,苦請北歸。詔曰:「凡行禮者,當使理可經通。今桀逆未梟,諸軍奉迎梓宮猶未得進,嶠以一身,於何濟其私難而不從王命邪!」嶠不得已受拜。

初,曹嶷旣據青州,乃叛漢來降。又以建康懸遠,勢援不接,復與石勒相結,勒授嶷東州大將軍、青州牧,封琅邪公。

六月,甲申,以刁協為尚書令,荀崧為左僕射。協性剛悍,與物多忤,與侍中劉隗懼為帝所寵任;欲矯時弊,每崇上抑下,排沮豪強,故為王氏所疾,諸刻碎之政,皆云隗、協所建。協又使酒放肆,侵毀公卿,見者皆側目憚之。

戊戌,封皇子晞為武陵王。

劉虎自朔方侵拓跋鬱律西部。秋,七月,鬱律擊虎,大破之。虎走出塞,從弟路孤帥其部落降于鬱律。於是鬱律西取烏孫故地,東兼勿吉以西,士馬精強,雄於北方。

漢主聰寢疾,徵大司馬曜為丞相,石勒為大將軍,皆錄尚書事,受遺詔輔政。曜、勒固辭。乃以曜為丞相、領雍州牧,勒為大將軍、領幽、冀二州牧,勒辭不受。以上洛王景為太宰,濟南王驥為大司馬,昌國公顗為太師,朱紀為太傅,呼延晏為太保,並錄尚書事;范隆守尚書令、儀同三司,靳準為大司空、領司隸校尉,皆迭決尚書奏事。癸亥,聰卒。甲子,太子粲卽位。尊皇后靳氏為皇太后,樊氏號弘道皇后,武氏號弘德皇后,王氏號弘孝皇后;立其妻靳氏為皇后,子元公為太子。大赦,改元漢昌。葬聰於宣光陵,諡曰昭武皇帝,廟號烈宗。靳太后等皆年未盈二十,粲多行無禮,無復哀戚。

靳準陰有異志,私謂粲曰:「如聞諸公欲行伊、霍之事,先誅太保及臣,以大司馬統萬機,陛下宜早圖之!」粲不從。準懼,復使二靳氏言之,粲乃從之。收其太宰景、大司馬驥、驥母弟車騎大將軍吳王逞、太師顗、大司徒齊王勱,皆殺之。朱紀、范隆奔長安。八月,粲治兵於上林,謀討石勒。以丞相曜為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仍鎮長安。靳準為大將軍、錄尚書事。粲常遊宴後宮。軍國之事,一決於準。準矯詔以從弟明為車騎將軍,康為衞將軍。

準將作亂,謀於王延。延弗從,馳,將告之;遇靳康,劫延以歸。準遂勒兵升光極殿,使甲士執粲,數而殺之,諡曰隱帝。劉氏男女,無少長皆斬東市。發永光、宣光二陵,斬聰屍,焚其宗廟。準自號大將軍、漢天王,稱制,置百官,謂安定胡嵩曰:「自古無胡人為天子者,今以傳國璽付汝,還如晉家。」嵩不敢受,準怒,殺之。遣使告司州刺史李矩曰:「劉淵,屠各小醜,因晉之亂。矯稱天命,使二帝幽沒。輒帥衆扶侍梓宮,請以上聞。」矩馳表于帝,帝遣太常韓胤等奉迎梓宮。漢尚書北宮純等招集晉人,堡於東宮,靳康攻滅之。準欲以王延為左光祿大夫,延罵曰:「屠各逆奴,何不速殺我,以吾左目置西陽門,觀相國之入也;右目置建春門,觀大將軍之入也!」準殺之。

相國曜聞亂,自長安赴之。石勒帥精銳五萬以討準,據襄陵北原。準數挑戰,勒堅壁以挫之。

冬,十月,曜至赤壁。太保呼延晏等自平陽歸之,與太傅朱紀等共上尊號。曜卽皇帝位,大赦,惟靳準一門不在赦例。改元光初。以朱紀領司徒,呼延晏領司空,太尉范隆以下悉復本位。以石勒為大司馬、大將軍,加九錫,增封十郡,進爵為趙公。

勒進攻準於平陽,巴及羌、羯降者十餘萬落,勒皆徙之於所部郡縣。

漢主曜使征北將軍劉雅、鎮北將軍劉策屯汾陰,與勒共討準。

十一月,乙卯,日夜出,高三丈。

詔以王敦為荊州牧,加陶侃都督交州諸軍事。敦固辭州牧,乃聽為刺史。

庚申,詔羣公卿士各陳得失。御史中丞熊遠上疏,以為:「胡賊猾夏,梓宮未返,而不能遣軍進討,一失也;羣官不以讎賊未報為恥,務在調戲、酒食而已,二失也。選官用人,不料實德,惟在白望,不求才幹,惟事請託,當官者以治事為俗吏,奉法為苛刻,盡禮為諂諛,從容為高妙,放蕩為達士,驕蹇為簡雅,三失也;世之所惡者,陸沈泥滓;時之所善者,翱翔雲霄。是以萬機未整,風俗偽薄。朝廷羣司,以從順為善,相違見貶,安得朝有辨爭之臣,士無祿仕之志乎!古之取士,敷奏以言;今光祿不試,甚違古義。又舉賢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權貴,是以才不濟務,姦無所懲。若此道不改,求以救亂,難矣!」

先是,帝以離亂之際,欲慰悅人心,州郡秀、孝,至者不試,普皆署吏。尚書陳頵亦上言:「宜漸循舊制,試以經策。」帝從之,仍詔:「不中科者,刺史、太守免官。」於是秀、孝皆不敢行,其有到者,亦皆託疾,比三年無就試者。帝欲特除孝廉已到者官,尚書郎孔坦奏議,以為:「近郡懼累君父,皆不敢行;遠郡冀於不試,冒昧來赴。今若偏加除署,是為謹身奉法者失分,僥倖投射者得官,頹風傷敎,恐從此始。不若一切罷歸,而為之延期,使得就學,則法均而令信矣。」帝從之,聽孝廉申至七年乃試。坦,愉之從子也。

靳準使侍中卜泰送乘輿、服御請和於石勒;勒囚泰,送於漢主曜。曜謂泰曰:「先帝末年,實亂大倫。司空行伊、霍之權,使朕及此,其功大矣。若早迎大駕者,當悉以政事相委,況免死乎!卿為朕入城,具宣此意。」泰還平陽,準自以殺曜母兄,沈吟未從。十二月,左、右車騎將軍喬泰、王騰、衞將軍靳康等,相與殺準,推尚書令靳明為主,遣卜泰奉傳國六璽降漢。石勒大怒,進軍攻明,明出戰,大敗,乃嬰城固守。

丁丑,封皇子煥為琅邪王。煥,鄭夫人之子,生二年矣,帝愛之,以其疾篤,故王之。己卯,薨。帝以成人之禮葬之,備吉凶儀服,營起園陵,功費甚廣。琅邪國右常侍會稽孫霄上疏諫曰:「古者凶荒殺禮,況今海內喪亂,憲章舊制,猶宜節省。而禮典所無,顧崇飾如是乎!竭已罷之民,營無益之事,殫已困之財,脩無用之費,此臣之所不安也。」帝不從。

彭城內史周撫殺沛國內史周默,以其衆降石勒。詔下邳內史劉遐領鼓城內史,與徐州刺史蔡豹、泰山太守徐龕共討之。豹,質之玄孫也。

石虎帥幽、冀之兵會石勒攻平陽,靳明屢敗,遣使求救於漢。漢主曜使劉雅、劉策迎之,明帥平陽士女萬五千人奔漢。曜西屯粟邑,收靳氏男女,無少長皆斬之。曜迎其母胡氏之喪於平陽,葬于粟邑,號曰陽陵,諡曰宣明皇太后。石勒焚平陽宮室,使裴憲、石會脩永光、宣光二陵,收漢主粲已下百餘口葬之,置戍而歸。

成梁州刺史李鳳數有功,成主雄兄子稚在晉壽,疾之。鳳以巴西叛,雄自至涪,使太傅驤討鳳,斬之;以李壽為前將軍,督巴西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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