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旗牌、伴当、内丁、管班四项名目,各有目兵管领。总兵署内多至三百人,副将以至守备依次递减,至少亦有三十余人。请嗣后将四项名目全行禁革,各署内酌留该班兵丁轮流亲自上班等语。额设兵丁,原以备差操防守之用,乃台湾镇将各署内竟设有旗牌、伴当等四项名目管领额兵,总兵署内至有三百余人之多,以致各该兵丁分班轮值,其余俱在外自谋生理,甚至有挂名贴钱包差、代班差操等弊,实属不成事体,不可不严加禁革。批阅之下,殊为骇异。但台湾既有此等情事,恐别省提、镇将弁各署亦有似此者,着各省督、抚即行详悉严查,毋许各提、镇将弁设立旗牌等名目,私令所辖兵丁在署差用。设或署中需人差遣,原不妨酌留数人听用,如有仍前设立名目,任意役使兵丁至如许之多者,即将该提、镇将弁严参治罪。务令额兵一体照常操演,毋许藉端旷伍,致滋他弊。至台湾镇、道各员,恃有重洋间阻,督、抚耳目难周,无不通同徇隐,尤为恶习。前已降旨,令将军、督抚、提督大员,分年巡察,第恐日久因循,不能认真整饬。嗣后该将军等于每年轮往查察,即将镇将及道府厅县各员通行查核,出具考语具奏。其备弁佐杂各员应行考察咨部者,亦一体留心查核,一面咨部,一面据实具奏。务宜实力整顿,秉公办理,毋得稍有徇隐袒庇情事。倘在台各员有贪纵殃民款迹,别经发觉,即将未经参劾之人,从重治罪。
再台湾远在海外,如遇有紧要案件,该处道员,虽原准与总兵会衔具奏,但镇、道本不相统辖,若必待会衔,易启扶同瞻徇之弊。且海洋风■〈日卂〉靡常,往来商办,动稽时日,亦多未便。前将万钟杰补放台湾道时,特令加按察使衔,原欲令该员遇有应奏事宜,得以自行陈奏。嗣后凡遇有补放台湾道员者,俱着加按察使衔,俾得自行奏事,该道膺兹重任,倍当激发天良,尽心办理,实力整顿,方为不负任使。福康安等折并发,钦此(于初十日抄出到部,行文讫)。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四本三○三~三○四页。
台案汇录庚集卷二
七二、大学士公阿桂等奏折(议覆福康安等奏清查台湾酌筹善后事宜)乾隆五十三年六月
七三、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遵旨赏给兵丁银两)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十一日
七四、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遵旨赏给义兵熟番匾额及生番物件)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十四日
七五、礼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续经查出柴大纪得受海口陋规、巡查夫价等款,严审定拟)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七六、礼部「为内阁抄出协办大学士陕甘总督公福康安奏」移会(酌令生番头目入京瞻觐)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十九日
七七、刑部「为内阁抄出管理步军统领定郡王绵恩奏」移会(盘获西津奏契买台湾幼童审拟)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七八、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台湾添设戍兵)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七九、兵部「为内阁抄出和硕怡亲王等奏」移会(审奏拏获台湾逃出幼童李止夫)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八○、兵部「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着将奎林补授台湾镇总兵)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八一、吏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台湾义民分别议叙)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八二、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军营将军福康安奏」移会(查明军营效力人员)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初一日
八三、吏部题本(议恤死难人员)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初四日
八四、礼部题本(题请旌表)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十七日
八五、刑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嗣曾奏」移会(审明义民挟嫌捏害,按法定拟)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初八日
八六、刑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奏」移会(审明征兵割用印册,冒支钱粮,分别定拟咨拿)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初八日
八七、闽浙总督李侍尧题本(奏销内地军需第一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十九日
八八、吏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庄天畏、黄天养二犯着派妥员解京审办)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八九、户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伯和等奏」移会(查办叛产犯属)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九○、福建巡抚徐嗣曾奏折(恭报台湾地方情形)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九一、暂兼署闽浙总督魁伦题本(恭报兼署总督印务日期)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九二、户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阿等议覆广州将军存奏」移会(广州前往台湾阵亡披甲之缺给与养育钱粮)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九三、礼部题本(议拟李侍尧恤典)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九四、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嗣曾等奏」移会(查明叛产入官)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九五、浙江巡抚觉罗琅玕奏折(柴大纪之子分别发遣)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
九六、给闽浙总督福康安敕谕 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九七、湖北巡抚惠龄题本(恭谢天恩)乾隆五十四年三月十九日
九八、户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公阿桂等奏」移会(单鸿俊代子瑞龙赎罪)乾隆五十四年四月初五日
九九、户部题本(核奏四川总督李世杰题销川省两次拨交江南转运闽省军米所需水陆运脚等项银两)乾隆五十四年四月十六日
一○○、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伍拉纳等奏」移会(台澎新旧戍兵酌筹一律拨换班程)乾隆五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一○一、户部题本(核准前护浙江巡抚顾学潮题销各镇协营押护逆首林爽文及贼目贼眷人犯过境兵丁赏给钱粮银两)乾隆五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一○二、兵部「为内阁抄出闽督伍等奏」移会(拏获逃兵审拟)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初四日
一○三、户部题本(核奏湖南巡抚浦霖题销湖南省由闽凯旋回营官兵经过地方应付口粮夫船价脚等项银两)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初十日
一○四、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缉获从贼挟恨同谋杀人首犯审明正法)乾隆五十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一○五、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拏获榜示著名匪犯陈兴,审明正法)乾隆五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一○六、户部题本(核准浙江巡抚觉罗琅玕题销运闽米石护送兵丁赏给银两)乾隆五十四年九月十九日
一○七、四川总督李世杰题本(登覆户部题驳川省请销各属应付由闽凯旋回川满汉官兵支过口粮柴觔夫工坐饷等项银两)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
一○八、吏部题本(遵旨查议浙抚琅玕递解要犯柴际甲迟误)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一○九、闽浙总督觉罗拉纳题本(题报福建内地水陆各营乾隆五十一、二两年分马步战守兵丁)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一一○、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销内地军需第十四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一一一、户部题本(核准原任四川总督李世杰题销出师闽省阵亡及受伤屯弁兵丁领过恤赏银两)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
一一二、户部题本(核奏福建巡抚徐嗣曾题报台湾府属乾隆五十一、二两年察盘存仓榖石)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
一一三、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残题本(奏销内地军需第二十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三月二十日
一一四、户部题本(核奏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销台局军需第四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三月三十日
一一五、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销内地军需第三十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四月二十日
一一六、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嗣曾奏」移会(闽省军需动用款项分案核实报销全竣)乾隆五十五年六月初三日
一一七、户部题本(核准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销台局军需第八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六月十三日
一一八、户部题本(核销原任两江总督书麟题销江南省各镇协营押护逆首林爽文及贼目贼眷人犯过境兵丁赏给钱粮银两)乾隆五十五年六月十九日
一一九、户部「为内阁抄出工部尚书金简等奏」移会(核奏闽抚徐嗣曾造具台湾府并嘉义县城垣工料细册)乾隆五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一二○、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伍拉纳等奏」移会(遵旨核实台湾军营例外恩给义勇难民钱米确数)乾隆五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一二一、工部题本(核奏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销内地军需第二十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一二二、兵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和等奏」移会(核奏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等请将内地及台湾军需实经支给与例未符款项于通省各官养廉内摊扣归款)乾隆五十五年七月初五日
一二三、户部题本(核奏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销内地军需第二十五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七月十八日
七二、大学士公阿桂等奏折
大学士公臣阿等谨奏为遵旨议奏事:内阁抄出协办大学士陕甘总督将军公福等奏清查台湾酌筹善后事宜一折,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初六日奉旨:大学士九卿议奏,钦此。臣等谨将所奏各事宜,逐款分别核议,开列进呈:
一奏称:向来台湾各营戍兵,离营散处,技艺生疏。即遇操演之期,亦复虚应故事,并不按名全到。兹当整饬之时,已将修建营房、添兵按汛、增设骑操马匹等事,次第办理。营制更新,亟须严定章程,认真操演,以收实效。嗣后水陆各营,按无操演枪箭之期,兵丁等齐集教场,逐名点验,不许一名不到。将备带同弁目,亲往较阅,分别等第,开单登记。即将操演原折呈报该镇,亲自较查。倘有虚捏或操演不能按期,立将该管将备揭报查参。其分防营汛,毋论冲僻地方,均应一律按期操演,一体开单呈报,随时抽验,并委员亲往查察,以别勤惰。凡该镇查阅原单,并抽验过各营兵丁技艺名册等第,统于年底汇送总督衙门察核,并存底册一分,俟将军、督抚、提督等巡查操演时,照册查验。如与原册相符,兵丁技艺娴熟,奏明将该镇交部议叙;如有捏报不实,即行严查参究等语。查操演兵丁技艺,为营伍第一要务,全在该管将备实力整顿,训练有方。该镇尤须严立规条,随时查察。今将军福等将各营操演,立法稽查,臣等悉心核议,应如所奏:嗣后水陆各营操演兵丁,齐集教场,毋许一名不到。将备带同弁目,亲往较阅,分别等第,开单登记。即将操演原册,呈报该镇亲自较查。其分防营汛,毋论冲僻,均一律按期操演,一体开册呈报,随时抽验,并委员亲往查察。倘有虚捏或操演不能按期,即将该管将备随时揭参,分别议处。并令该镇将阅过并抽验各营兵丁技艺名册等第,造册二分,一分于年底汇送总督察核,一分存底,俟将军、督抚、提督等巡查操演时,照册查验。果与原册相符,兵丁技艺娴熟者,准将该镇奏请议叙;如有捏报不实,即将该镇严参议处。庶该镇及将弁等咸知振励,而营伍自臻整饬矣。
一奏称:台湾澎湖为海疆重地,额设水师战船,以为巡哨之用。例应将备带领,弁兵按月出巡所辖洋面及本汛地方,缉拿盗贼。近年以来,营伍不能整饬,将弁等心存涉险畏难之见,怠惰偷安,不谙舟楫。有汛防之名,无巡哨之实。洋面盗劫频闻,莫能禁戢。殊非慎重海疆之道。查洋盗虽系亡命匪徒,未尝不患覆溺。其窜匿之地,必有偏僻岛屿可以避风取水者,方能停泊。亦必于台飓不作之时,方敢出洋行劫。至于私渡民人,尤非盗贼可比,湾泊之处更易,巡逻官兵,若能于近边口岸留心搜捕,断无不获之理。嗣后应令水师将弁,按期亲自出洋,周历各处,实力哨查,不得装点军容,张扬声势,预驱贼匪走避,徒衍虚文。仍将出汛、回汛日期,报明督、提各衙门稽核。务将港澳之险易、风信之向背、及驾船之柁缭斗碇诸事,讲求通晓,时时操练,自可渐臻纯熟。如能擒拏盗贼匪徒者,准其记功升用;倘敢空文申报,仅在内港往来,虚应故事,查出立即严参究办等语。查台湾、澎湖孤悬海外,况当滋事之后,尤宜严密巡查,不得有名无实,徒事虚文。应如将军福康安等所奏:嗣后令水师将弁按照巡期,亲历各处,实力哨查,不得装点军容,张扬声势,转致贼匪闻风远扬。仍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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