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两)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初八日
一四九、户部题本(核奏署理江西巡抚姚棻登覆四川湖南出师闽省官兵往返经由江西报销过盐菜口粮夫船雇价银两驳款)乾隆五十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一五○、兵部题本(请准进剿台匪因公被害台湾南路下淡水营外委邓永渭之子国忠承袭恩骑尉给与半俸)乾隆五十七年三月初四日
一五一、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台局军需第四案部查各款)乾隆五十七年六年二十一日
一五二、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内地军需第二、三、四等案再奉部驳各款)乾隆五十七年七月十二日
一五三、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台局军需第七案部驳款项)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一五四、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台局军需第五案部驳款项)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一五五、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台局军需第六案部查各款)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一五六、兵部「为内阁抄出乌噜木齐都统尚安奏」移会(柴大纪案内发往乌噜木齐效力废员期满再留年限)乾隆五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一五七、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内地军需第十四案奉部再驳各款)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一五八、户部题本(再核闽督题覆内地军需第七、八、九等案)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一五九、台湾总兵哈当阿等奏折(拏获抗逃投诚股头林青,审明正法)乾隆五十八年五月
一六○、工部题本(三核台湾建造碑亭、生祠工料银两)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十六日
一六一、户部题本(再核闽督伍题覆台局军需第十四案)乾隆五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一六二、户部题本(再核闽督伍题覆台局军需第二十二案)乾隆五十九年三月十七日
一六三、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再覆台局军需第二十八案部查各款)乾隆五十九年六月二十日
一六四、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再覆台局军需第二十七案部驳各款)乾隆五十九年六月二十日
一六五、户部题本(再核闽督伍题覆台局军需第二十七案)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初三日
一六六、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再覆内地军需第三十一案奉部驳查各款)乾隆五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六七、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四次题覆内地军需第二十一、二十九两案奉部驳饬删除事项)乾隆六十年三月二十二日
一六八、兵部题本(请准阵亡罗源营外委姚登之嗣子玉金承袭恩骑尉一次,给与半俸)乾隆六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一六九、浙江巡抚觉罗吉庆题本(世袭云骑尉罗春华学习期满,题请送部引见)嘉庆元年五月初二日
一七○、兵部题本(议覆闽督魁伦题世袭云骑尉王三元学习期满,请于赴部引见后补用)嘉庆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一七一、闽浙总督玉德题本(世职云骑尉彭德恩请收标学习)嘉庆七年四月初九日
一七二、闽浙总督玉德题本(查明台湾已建工程、奏准核实造报,详请题销)嘉庆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一七三、工部题本(殉节知县汤大奎分赔倒坍兵房银两,请照阵亡之例题请豁免)嘉庆十年三月二十六日
一七四、兼署闽浙总督汪志伊题本(云骑尉世职许廷仰年已及岁,请准收标学习)嘉庆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一七五、闽浙总督汪志伊题本(请袭云骑尉世职蔡式维堪以收标学习)嘉庆十六年十月十三日
一二四、兵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
兵部为移会事:武库司案呈,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林等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录原奏移会稽察房查照销案可也。须至移会者。计连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提督衔台湾镇总兵臣奎林、布政使衔按察使兼台湾道臣万锺杰跪奏为叛产租银征齐、加给戍兵月饷、恭折奏闻事:窃照抚臣徐嗣曾派委各员查抄各路叛产,均据册报。嗣抚臣内渡后,臣万锺杰将所抄田园,飞饬厅县赶紧招佃耕种。随据各厅县先后禀报,已据招佃认种,惟佃户牛具间有不齐,所收榖糖,至本年春间始行卖完。所有五十四年租银,于本年三月内陆续完纳,即饬台湾府速行提解。随据台湾府杨廷理报称,五十四年分租银,于五月提齐来郡。臣等查戍兵加给月饷,应将提到五十四年租银于五十五年正月起支,臣奎林即于本年六月按名给放。其正、二、三、四、五等月分加饷,亦俱按名补给讫。至五十五年租银,现在严饬各厅县,俱于本年底催齐解郡,以敷下年正月支放。所有叛产租银收齐、加给戍兵月饷各缘由,理合联衔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五十五年七月二十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四本三八四页。
一二五、户部题本
经筵讲官太子太保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文华殿大学士管理吏部户部理藩院事务三等忠襄伯臣和珅等谨题为题销等事:户科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将台湾北淡水、鹿仔港两处采买米石动用银两列为台局军需第二十五案造册题销一案,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初四日题,七月初一日奉旨:该部察核具奏,钦此。钦遵于本日抄出到部。该臣等查得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将台湾北淡水、鹿仔港两处采买米石动用银两列为台局军需第二十五案造册具题请销前来,查疏册内开:
一、旧管银一百八十七万九百九十一两二钱一分四厘八毫,制钱三万一千二百四十四千五百八文等语,查前项旧管银两钱文,臣部查与台局军需第二十四案内实存数目相符,应毋庸议。
一、开除委员王景绪、张启进在北淡水采买军米四千二百六十一石六斗零三合六勺,共给买价银一万零六两二钱四分五厘;又委员史必大、李埕在鹿仔港采买军米一千四百零四石,共支给过价银三千七百四十五两六钱。合计北淡水、鹿仔港两处共采买米五千六百六十五石六斗零三合六勺,共动支米价银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一两八钱四分五厘等语。查委员王景绪、张启进、史必大、李埕等在北淡水、鹿仔港两处采买米五千六百六十五石六斗三合六勺,现据该督等会奏军需报销完竣折内声明,收作台局军需米石,经臣部议令统于汇总题结案内分晰支存各数造报查核在案。今册造乾隆五十二年三、四、五等月委员王景绪、张启进在北淡水采买军米四千二百六十一石六斗三合六勺,每石照实在市价给银二两二钱二分八厘至二两四钱六分八厘,共享银一万六两二钱四分五厘;又委员史必大、李埕在鹿仔港采买军米一千四百四石,每石照实在市价给银二两六钱五分至二两七钱,共享银三千七百四十五两六钱。以上共采买米五千六百六十五石六斗三合六勺,共享价银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一两八钱四分五厘。并据声明乾隆五十二年三、四、五等月,经前督常青以台湾远隔重洋,运送不能克期,饬委永春州同王景绪等承领银两,分往北淡水、鹿仔港两处就近采买接济兵食,嗣因道路不通,米价倍昂,而内地源源拨济,有盈无绌,是以停止采买等语。但查台湾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月报时价每米一石价银一两三钱至一两六钱五分不等,至五十二年三、四、五等月相距不过数月,每石价银何以遽增至二两二钱至二两七钱不等?该处虽当用兵之时,不应如此大相悬殊,其中恐有浮开情弊。所有用过米价银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一两八钱四分五厘,殊难核准。应令该督查明删减报部,到日再行核销。
一、实存银一百八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九两三钱六分九厘八毫,制钱三万一千二百四十四千五百八文等语,查此案旧管银一百八十七万九百九十一两二钱一分四厘八毫,制钱三万一千二百四十四千五百八文,内除本案开支银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一两八钱四分五厘外,实应存银一百八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九两三钱六分九厘八毫,制钱三万一千二百四十四千五百八文。臣部核算应存数目相符,应于次案旧管项下查核。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旨。
乾隆五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御前大臣经筵讲官太子太保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提举阁事管理吏部户部三库理藩院事务总理圆明园内事务大臣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上驷院武备院事务总管圆明园八旗包衣三旗官兵管理健锐营事务正白旗满洲都统步军统领世袭三等忠襄伯臣和珅、署经筵讲官议政大臣户部尚书臣觉罗巴延三、经筵讲官尚书臣董诰、左侍郎镶白旗满洲副都统臣诺穆亲、左侍郎兼管顺天府府尹事务世袭一等轻车都尉臣蒋赐棨、右侍郎干清门侍卫正黄旗汉军副都统臣庆成、郎中臣书德、郎中臣张灼、员外郎臣德庆、员外郎臣图明阿、员外郎臣丁阶、主事臣成书、主事臣苏藩泰、主事臣赵三元、额外主事臣杨彦青、额外主事臣钱豫章、额外主事臣钱楷、额外司务臣三多。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四本三八五~三八六页。
一二六、兵部题本
经筵讲官太子太保议政大臣武英殿大学士领文渊阁事管理兵部刑部户部三库事务领侍卫内大臣掌翰林院事兼管镶黄旗满洲都统诚谋英勇公臣阿桂等谨题为通行事:兵科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前事内开:窃照乾隆五十年三月十五日,准兵部咨:嗣后阵亡议给世职,应行承袭人员,令该督抚查明年岁,照依旗员之例,年已十八岁者送部引见,承袭发标学习,准食全俸;其年未及岁者,先将宗图册结查核具题请袭,奉旨准其承袭后,给与半俸,俟及岁时补行送部引见,照例办理等因,遵照在案。兹据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伊辙布详称:查得奉准部咨,议将进剿台匪阵亡员弁一百零四员,均照例给与云骑尉世职,俟袭次完时,给予恩骑尉世职罔替,奉旨依议,钦此,行令查明年岁,照例办理等因。当经转行遵照去后。兹据署福宁府知府朱慧昌详:据霞浦县知县汪光绪详:据原任福宁镇标中营阵亡千总邱安国之母邱詹氏呈称:氏子安国,娶媳张氏,亲生长子邱振升,请将钦奉恩旨准给云骑尉世职,给与邱振升承袭,备具宗图供甘各结,由县府加具印结转送,并声明邱振升年甫十岁等由到司,覆查无异,合将送到宗图册结,详候察核,具题请袭,并请撰给敕札,俟奉旨准袭后,给与半俸,仍俟及岁时补行送部引见等情到臣。覆查无异,除宗图册结送部外,相应恭疏具题,伏乞皇上睿鉴,敕部议覆施行,谨题请旨。乾隆五十五年八月二十二日题,九月二十九日奉旨:该部议奏,钦此。钦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该臣等议得: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疏称:准部咨进剿台匪阵亡员弁照例给与云骑尉世职,行令查明年岁照例办理等因转行在案。兹据福宁府详称,原任福建福宁镇标中营阵亡千总邱国安之母詹氏呈称,氏子安国,亲生长子邱振升,请将云骑尉世职给与邱振升承袭,加具印结转送,并声明邱振升年甫十岁,奉旨准袭后给与半俸等情,臣复核无异,除宗图册结送部外,相应具题等因,具题前来。查律载:官员应合袭荫者,令嫡长子孙袭荫等语。又经军机大臣会同臣部议奏绿营阵亡官员议给世职,应行承袭人员,令该督抚查明,年未及岁者先将宗图册结查核具题承袭、奉旨准其承袭后,给与半俸,俟及岁时补行送部引见等因奏准在案。原任福建福宁镇标中营千总邱安国进剿台匪,打仗阵亡,议给云骑尉世职,该督既称邱安国亲生长子邱振升年甫十岁,请袭云骑尉世职,给与半俸等语,查与嫡长子承袭之例相符,邱振升应准其承袭云骑尉世职,给与半俸,俟及岁时补行送部引见。至该员袭职敕书,恭候命下,行文吏部照例办理。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旨。
乾隆五十五年十月十九日,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保议政大臣武英殿大学士领文渊阁事管理兵部刑部户部三库事务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掌翰林院事兼管镶黄旗满洲都统诚谋英勇公臣阿桂、经筵讲官议政大臣兵部尚书正蓝旗满洲都统臣庆桂、尚书臣刘峨、左侍郎镶红旗汉军副都统兼公中佐领清字经馆提调臣赵■〈金英〉、署右侍郎臣虔礼宾、武选清吏司掌印郎中臣博庆、员外郎臣玉岱、员外郎臣富森阿、员外郎臣炽昌、员外郎臣周元鼎、主事臣禄明、主事臣伍保、主事臣张丙震、候补主事臣徐逢豫、额外主事臣熊之书。
旨:依议。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四本三八六~三八七页。
一二七、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奏」移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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