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 - 第1部分

作者: 释智旭46,019】字 目 录

善妨碍于善。则善遂为不善所障。如君父之被弑矣。所以千里之行。始于一步。必宜辩之于早也。

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惟正故直。惟义故方。直方皆本具之德。而敬之一字。乃君子修道之要术也。敬即至顺。顺则必直且方。而德不孤。可谓大矣。佛法释者。正念真如。是定之内体。具一切义。而无减缺。是定之外相。既具内体外相。则必大用现前而德不孤。所以于禅开秘密藏。了了见于佛性而无疑也。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文义可知佛法释者。亦世间亦出世禅。虽即具足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夫阴阳皆本于太极。则本于体。何至相疑而战哉。阳者见之谓之阳。不知与阴同体。故疑阴而必战。阴者见之谓之阴。不知与阳同体。故亦疑阳而必战。方阴之盛而战阳。则有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明阳本未尝无焉。逮阴之动而变阳。则似离乎阴类。故称血。以明阴仍未离类焉。夫惟动而将变。故玄黄相杂耳。变定之后。天玄地黄。岂可杂哉。子韶风草颂云。君子何尝去小人。小人如草去还生但令鼓舞心归化。不必区区务力争。得此旨者。可以立消朋党之祸。不然。君子疑嫌小人。小人亦疑嫌君子。不至于两败俱伤者几希矣。佛法释者。始则误认四禅为四果。及至后阴相现。则反疑四果不受后有之说为虚。而起谤佛之心。是必战也。然世间岂无真证四果智德者耶。故称龙。以显四果之非虚焉。彼虽自谓四果。止是暗证味禅实未离于生死之类。故称血。以定其类焉。夫玄黄者。定慧俱伤之象也。以定伤慧。慧伤而定亦伤。然此俱约修德。故言伤耳。若本有寂照之性。则玄自玄。黄自黄。虽阐提亦不能断性善。虽昏迷倒惑。其理常存。岂可得而杂哉。又观心释者。阴阳各论善恶。今且以阴为恶。以阳为善。善恶无性。同一如来藏性。何疑何战。惟不达性善性恶者。则有无相倾。起轮回见而必战。战则埋没无性之妙性。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显性善之不断焉。既以善恶相抗则二俱有漏。故称血以显未离生死类焉。夫善恶想倾夺者。由未达妙性体一。而徒见幻妄事相之相杂也。实则天玄地黄。性不可改。何嫌何疑。何法可相战耶。善恶不同。而同是一性。如玄黄不同。而同是眼识相分。天地不同。而同一太极。又如妍媸影像不同。而同在一镜也。若知不同而同。则决不敌对相除而成战。若知同而不同。则决应熏习无漏善种以转恶矣。

周易禅解卷第一

周易禅解卷第二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二

(震下 坎上)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乾坤始立。震一索而得男。为动。为雷。坎再索而得男。为陷。为险。为云。为雨。乃万物始生之时。出而未申之象也。始则必亨。始或不正。则终于不正矣。故元亨而利于正焉。此元亨利贞。即乾坤之元亨利贞也。乾坤全体太极。则屯亦全体太极也。而或谓乾坤二卦大。余卦小。不亦惑乎。夫世既屯矣。傥务往以求功。只益其乱。唯随地建侯。俾人人各归其主。各安其生。则天下不难平定耳。杨慈湖曰。理屯如理丝。固自有其绪。建侯。其理之绪也。佛法释者。有一劫初成之屯。有一世初生之屯。有一事初难之屯。有一念初动之屯。初成。初生。初难。姑置弗论。一念初动之屯。今当说之。盖乾坤二卦。表妙明明妙之性觉。性觉必明。妄为明觉。所谓真如不守自性。无明初动。动则必至因明立所而生妄能。成异立同。纷然难起。故名为屯。然不因妄动。何有修德。故曰。无明动而种智生。妄想兴而涅槃现。此所以元亨而利贞也。但一念初生。既为流转根本。故勿用有所往。有所往。则是顺无明而背法性矣。惟利即于此处用智慧深观察之。名为建侯。若以智慧观察。则知念无生相。而当下得太平矣。观心妙诀孰过于此。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乾坤立而刚柔交。一索得震为雷。再索得坎为雨。非难生乎。由动故大亨。由在险中故宜贞。夫雷雨之动。本天地所以生成万物。然方其盈满交作时。则天运尚自草乱昧暝。诸侯之建。本圣王所以安抚万民。然方其初建。又岂可遽谓宁贴哉。佛法释者。无明初动为刚。因明立所为柔。既有能所。便为三种相续之因。是难生也。然此一念妄动。既是流转初门。又即还灭关窍。惟视其所动何如耳。当此际也。三细方生。六粗顿具。故为雷雨满盈天造草昧之象。宜急以妙观察智重重推简。不可坐在灭相无明窠臼之中。盖凡做功夫人。若见杂念暂时不起。便妄认为得力。不知灭是生之窟宅。故不可守此境界。还须推破之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在器界。则有云雷以生草木。在君子。则有经纶以自新新民。约新民论经纶。古人言之详矣。约自新论经纶者。竖观此心不在过现未来。出入无时。名为经。横观此心不在内外中间。莫知其乡。名为纶也。佛法释者。迷于妙明明妙真性。一念无明动相即为雷。所现晦昧境界之相即为云。从此便有三种相续。名之为屯。然善修圆顿止观者。只须就路还家。当知一念动相即了因智慧性。其境界相即缘因福德性。于此缘了二因。竖论三止三观名经。横论十界百界千如名纶也。此是第一观不思议境。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有君德而无君位。故磐桓而利居贞。其德既盛。可为民牧。故利建侯以济屯也。佛法释者一念初动。一动便觉。不随动转。名为磐桓。所谓不远之复。乃善于修证者也。由其正慧为主。故如顿悟法门。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磐桓不进。似无意于救世。然斯世决非强往求功者所能救。则居贞乃所以行正耳。世之屯也。由上下之情隔绝。今能以贵下贱。故虽不希望为侯。而大得民心。不得不建之矣。佛法释者。不随生死流。乃其随顺法性流而行于正者也。虽复顿悟法性之贵。又能不废事功之贱。所谓以中道妙观遍入因缘事境。故正助法门并得成就。而大得民。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柔德中正。上应九五。乃乘初九得民之侯。故邅如班如而不能进也。初本非寇。而二视之则以为寇矣。吾岂与寇为婚媾哉。宁守贞而不字。至于十年之久。乃能字于正应耳。吴幼清曰。二三四在坤为数十。过坤十数。则逢五正应而许嫁矣。佛法释者。此如从次第禅门修证功夫。盖以六居二。本是中正定法。但不能顿超。必备历观练熏修诸禅方见佛性。故为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乘刚故自成难。非初九难之也。数穷时极。乃反于常。明其不失女子之贞。佛法释者。乘刚即是烦恼障重。故非次第深修诸禅。不足以断惑而反归法性之常。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欲取天下。须得贤才。譬如逐鹿须藉虞人。六三自既不中不正。又无应与。以此济屯。屯不可济。徒取羞耳。佛法释者。欲修禅定。须假智慧。自无正智。又无明师良友。瞎炼盲修。则堕坑落堑不待言矣。君子知几。宁舍蒲团之功。访求知识为妙。若自信自恃。一味盲往。必为无闻比丘。反招堕落之吝。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尧舜揖让。固是有天下而不与。汤武征诛。亦是万不得已。为救斯民。非富天下。今六三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假言济屯。实贪富贵。故曰以从禽也。从禽已非圣贤安世之心。况无无应与。安得不吝且穷哉。佛法释者。贪著味禅。名为从禽。本无菩提大志愿故。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柔而得正。居坎之下。近于九五。进退不能自决。故乘马而班如也。夫五虽君位。不能以贵下贱。方屯其膏。初九得民于下。实我正应。奈何不急往乎。故以吉无不利策之。佛法释者。六四正而不中。以此定法而修。则其路迂远难进。惟求初九之明师良友以往。则吉无不利矣。

象曰。求而往。明也。

佛法释者。不恃禅定功夫。而求智慧师友。此真有决择之明者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屯难之世。惟以贵下贱。乃能得民。今尊居正位。专应六二。膏泽何由普及乎。夫小者患不贞一。大者患不广博。故在二则吉。在五则凶也。佛法释者。中正之慧固可断惑。由其早取正位。则堕声闻辟支佛地。所以四弘膏泽不复能下于民。在小乘则速出生死而吉。在大乘则违远菩提而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非无小施。特不合于大道耳。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以阴居阴。处险之上。当屯之终。三非其应。五不足归。而初九又甚相远。进退无据。将安归哉。佛法释者。一味修于禅定。而无慧以济之。虽高居三界之顶。不免穷空轮转之殃。决不能断惑出生死。故乘马班如。八万大劫。仍落空亡。故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佛法释者。八万大劫。究竟亦是无常。

(坎下 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再索得坎。既为险为水。三索得艮。复为止为山。遇险而止。水涵于山。皆蒙昧未开发之象也。蒙虽有蔽于物。物岂能蔽性哉。故亨。但发蒙之道。不可以我求蒙。必待童蒙求我。求者诚。则告之必达。求者渎。则告者亦渎矣。渎岂发蒙之正耶。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孔子真善于训蒙者也。佛法释者。夫心不动则已。动必有险。遇险必止。止则有反本还源之机。蒙所以有亨道也。蒙而欲亨。须赖明师良友。故凡为师友者。虽念念以教育成就为怀。然须待其求我。方成机感。又必初筮则告。方显法之尊重。其所以告之者。又必契理契机而贞。然后可使人人为圣为佛矣。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山下有险。即是遇。险而止。故名为蒙。蒙之所以可亨者。由有能亨人之师。善以时中行教故也。虽有善教。必待童蒙求我者。彼有感通之志然后可应。如水清方可印月也。初筮即告者。以刚而得中。故应不失机也。渎则不告者。非是恐其渎我。正恐渎蒙而有损无益也。及其蒙时。即以正道养之。此圣人教化之功。令彼亦得成圣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溪涧不能留。故为果行之象。盈科而后进。故为育德之象。自既果行育德。便可为师作范矣。佛法释者。此依不思议境而发真正菩提心也。菩提之心不可沮坏。如泉之必行。四弘广被。如泉之润物。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以九二上九二阳为师道。以余四阴爻为弟子。初六以阴居下。厥蒙虽甚。而居阳位。又近九二。故有可发之机。夫蒙昧既甚。须用折伏法门。故利用刑人。所谓扑作教刑也。然既说桎梏之后。当羞愧惩艾而不出。若遽有所往。则吝矣。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以正法而扑作教刑。岂嗔打之谓哉。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以九居二。知及之。仁能守之。师之德也。苏眉山曰。童蒙若无能为。然容之则足为助。拒之则所丧多矣。明不可以无蒙。犹子不可以无妇。子而无妇。不能家矣。佛法释者。定慧平等。自利已成。故可以包容覆育群蒙而吉。以此教授群蒙修行妙定。名纳妇吉。定能生慧。慧能绍隆佛种。为子克家。妇是定。子是慧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明纳妇而云子克家者。以定必发慧。慧必与定平等。而非偏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以阴居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