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 - 第2部分

作者: 释智旭51,201】字 目 录

。上以为隼而射之。不亦至可羞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三在四下。欲负于四。故四以三为拇。四未当位。不如九二刚中。故二自能田获三狐以从五。四必待二之至。始信拇之宜解也。二与四皆阳类。故名为朋。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五与二为正应。而三且思乘二。则五不能无疑于二矣。赖九二之君子。刚而得中。决能解去六三。上从于我而吉。但观六三之退。则信九二之有解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隼高飞而善挚。以喻负且乘之六三也。当解之时。人人乐为君子。独六三悖理飞挚。二虽田之。四虽解之。以皆各有正应。不同上六之在局外。又阳与阴情必相得。故或以为狐。或以为拇。不如上六之绝无情系。直以为隼。且居卦终。则公侯之位也。柔而得正。则藏器于身。待时而动者也。故获之而无不利。

观心释六爻者。六三即所治之惑。余五爻皆能治之法也。初以有慧之定。上应九四有定之慧。惑不能累。故无咎。九二以中道慧。上应六五中道之定。而六三以世间小定小慧。乘其未证。窃思乱之。故必猎退狐疑。乃得中直正道。六三依于世禅。资于世智。起慢起见。妄拟佛祖。故为正道之所对治。九四有定之慧固能治惑。以被六三见慢所负。且未达中道。故必待九二中道之慧。始能解此体内之惑。六五以中道定。下应九二中道之慧。慧能断惑。则定乃契理矣。上六以出世正定。对治世禅世智邪慢邪见。故无不利。

(兑下 艮上)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难既解矣。相安于无事。必将剥民以奉君。此世道之损也。惑既治矣。从此增道损生。此观心言损也。且以世道言之。凡为上者。必其劳而不怨。欲而不贪。真足以取信于民。则虽损之而元吉无咎。凡为下者。必以可贞之事益上。勿贡谀。勿献异。勿开劳民伤财种种弊端。则利有攸往。盖下事上。犹人事天地鬼神祖宗也。享以其诚。不以其物。虽二簋便可用享。岂以多物为敬哉。观心者。信佛界即九界。故元吉无咎。知九界即佛界。故不动九界而利往佛界。不坏二谛而享于中道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下济为益。上行为损。此圣贤观于天下万世不易之道而立此名也。上必有孚。乃可损下而元吉无咎。下必可贞。乃利有攸往以益上。虽二簋亦可用享。盖不过各论其时。但贵与时偕行而已。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山下有泽。则山必日损。君子以为吾心之当损者莫若忿欲。故惩忿则如摧山。窒欲则如填壑。俾复于平地而后已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初与四为正应。宜损我以益四者也。四方阴柔有疾。故宜已我之事。而速往益之。则得无咎。然以刚益柔。但使斟酌得中可耳。勿令过也。以刚正而应柔正。故往则合志。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九二刚中而不过刚。六五柔中而不过柔。各守其贞可矣。又何须更往益之。以成过犹不及之凶哉。弗损而益。其益乃大。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龟者。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六三与下二爻。皆损下以益上者也。初二仍阳。三独变而为阴。三人行损一人矣。今以一阴上行而益上九。在我固为国尔亡家。而上九阳刚。反能以弗损之益益我。不亦得其友乎。所以凡事宜专一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阴柔不中。疾也。初九已遄来益我。我但资初九以自损其疾。则初有喜而我无咎矣。遄指初九。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柔中虚己以应九二。九二守贞。弗以有形之物益之。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以重宝也。盖人君能虚心用贤。则合于上天。而自上祐之矣。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受六三之益极矣。苟不有以报之。三虽无怨。人必不服。安能无咎。安能贞吉。安能利有攸往。然欲益三。正不必损我也。盖三之为臣。固所谓国尔亡家者。但深鉴其一人独行之诚。则大得其志。而三以为得友矣。是谓弗损益之。

(震下 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损而有孚。则与时偕行。可以致益。此世间盈虚消息之理也。增道损生。则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此观心成益也。攸往以处常。涉川以处变。苟得其益之道。则无不利矣。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中正。指九五六二言之。震巽皆属木。故其道可涉川。天施。故坤得其初爻而为震。地生。故乾得其初爻而为巽。然不止于震巽而已。举凡坎离艮兑等。无非天施地生之益。故其益无方。而与时偕行也。益即全体乾坤。全体太极。全体易道。其余六十三卦无不皆然。圣人姑举一隅。令人自得之耳。佛法释者。损佛界之上。以益九界之下。损己利人。故民说无疆。本高迹下。故自上下下。而其道大光。天行。圣行。名为中正。梵行起于婴病二行。名为木道乃行。放光现瑞以动之。四辩说法以巽之。开圆解以显性德名为天施。立圆行以成修德名为地生。种而熟熟而脱。番番四悉。名为与时偕行。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风以鼓之。迁善之速也。雷以动之。改过之勇也。陆庸成曰。风之入也最微。故片善不遗。纤过必剔。雷之发也最迅。故迁无留留念。改无停机。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元咎。下不厚事也。

居益之初。受上益最厚者也。以下位受此厚益。可安然无所事乎。然刚正而为震主。必能大作以致元吉。则无咎矣。苏眉山曰。益之初九。损之上九。皆正受益者也。彼自损而专益我。将以厚责我也。我必有以塞之。故损上九利有攸往。益初九利用大作。然上之有为也其势易。有功则其利倍。有罪则其责薄。下之有为也其势难。有功则利归于上。有罪则先受其责。故元吉而后无咎。以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阴柔中正。以受九五阳刚中正之益。惠我以心。而不惠我以物。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我以重宝也。为臣则永贞吉。不可因天祐人助而异其心。为王则用享于帝吉。自新新民而其命维新。象曰。自外来者。明其非心所期。以本无计功谋利之私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而受上九之击。其击我也。正所以益我也。知凶事之真能益我。则无咎矣。位虽不中。而有孚则为中行。可以告公用圭。公指上九。圭以通信。信通则圭仍还公。不取公之物益我。但取公之击以益我耳。恒人每以凶事为非益。故圣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能信凶之为益。则不凶矣。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六四与上二爻。皆损上以益下者也。五上仍阳。四独变而为阴。是直以身殉民。岂非迁国之象。岂非中行之道乎。初爻既受我益。刚而得正。有大公之心。方将利用大作以报我。我即以之为依可矣。由其志在益民。故民皆以公心从之。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阳刚中正。应于六二。真实以益下为心者也。惠之以心。则惠而不费。天下咸被其泽。其元吉何必问哉。故能感六二永贞之吉。大得其志。而还报我以好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上九本宜损已以益六三者也。因六三不中不正。故不与其益而反击之。三固得其凶事钳锤之益。然在上九。岂可恒以此立心哉。以此立心。则举凡在下者。皆亦莫益于我。而或击于我矣。故诫以立心勿恒。恒则必凶。上九不中不正。不仁而在高位元。但思益我。不料击我。思益而不得益。故曰偏辞。不料击而得击。故曰自外来也。

周易禅解卷第五

周易禅解卷第六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经之二

(乾下 兑上)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民说无疆。坐享丰乐。而所行必决。约佛法。则损己利他。化功归己。决当进断余惑。证极果也。夫世间。岂容有阳而无阴。有男而无女。有君子而无小人。然阴居阳上。女占男先。小人据于君子之上。则必将共决去之。必将至王庭以扬之。必将相约相信而声明其罪以号之。凡此皆有厉之道也。吾谓宜反身修德而告自邑。不宜以力争而即戎。但使以德往化。则无不利矣。佛法释者。体惑法界。即惑成智。名告自邑。敌对相除。名为即戎。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健而说。决而和。正明应以德化。不应以力争也。知危则光。尚力则穷利有攸往。则以德化小人。小人皆为君子。而刚长乃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禄宜施。德宜居。禄不施则恩枯。德不居则本丧。又以此施禄。则及下而可以化人。以此居德。则自满而为人所忌。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重刚不中。不宜进。而壮于进步。徒自折耳。何能胜哉。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刚而得中。知惧知警。居德既周。则有戎可无患矣。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过刚不中。怒且悻悻然现于其面。太刚必折。有凶道也。君子于此。何不自夬其夬。舍上下四阳。而独行其与上六应之正理。则以德相化。阴阳相和。庶遇雨而若濡。虽彼群阳不知我心。不谅我迹。或有愠者。然化小人之道必应如此。终无咎也。言夬夬者。群阳以决去小人为夬。今吾以决不同彼群阳为夬夬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九四以下爻为臀下爻纯刚无柔。如有骨无肤。臀既无肤。行必次且不前。若让彼羊在前。而随其后。则羊仍属我所牵。便可悔亡。但以刚不中正。闻此善言。决不相信也。羊。指上六。为兑之主。四宜牵之。不宜决之。亦不宜与之争前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六柔脆如苋。而在五刚之上。如苋在陆。人人得践踏之。嗟嗟。彼独非坤德乎。彼独非太极全体所成。还具太极全体者乎。是宜夬彼群阳所夬而护养之。乃为中行之道。可无咎耳。然在夬时。终不免以君子小人二其心。未肯忘于大同。故曰中未光也。圣人于复。则谆谆以保护微阳。于夬则谆谆以保护残阴。阴阳岂可偏废哉。

上六。无号。终有凶。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下之五爻。圣人所以劝诫群阳者至矣。以六居上。虽得其正。而阴柔才弱。不能惕号以自周备。故终不可长不若反乎下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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