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观念的抽象简易的性质是语言无能为力的。语言表现复杂的观念是更容易些。‘鲸鱼大’这个命题最足以表现语言的长处,把复杂的事实表现得很简明,而把‘一是一个数目’这句话若用语言加以认真的分析就要冗长得令人不能忍耐。因此,特为表现本书中演绎推理的观念和程序所设计的符号用起来其效果就是简单明瞭。”主张用一种特殊语言来做逻辑分析的人并不是说“鲸鱼”或“英国”这一类的字就应该加以废弃。他们是认为,如果有充分的时间与知识,用这些字所表达的事实不用这些字或任何同义字也能表达出来。没有一个逻辑学家会以为这样的一种语言是有实际的用处。他的意思只是说,这种语言是可能有的,这种语言的可能性是起因于世界结构的性质。
有一件事是这派新的哲学不愿意人把它加以分析的,就是,经验证据的性质。我以为这种困难一部分是由于大家开始弄哲学的时候,他们以为必须把常识丢在脑后。我们大家都相信我们所看到的东西是存在的,如桌、椅、太阳、月亮之类,可是我们也知道,如果我们加以思索,这类的信念有时是错误的。常识通常使我们可以改正这类的错误。我们从梦中醒来,就是一个例子。但是常识上的方法虽然一般说来是正确的,却不是没有错误的。那要看人的经验的性质如何而定。如果你没有听过播音这种经验,你听到隔壁的一间房子有说话的声音,你就会相信那里一定是有一个人。有些饭馆用些镜子使人看来屋子很大。如果你不仔细看看,你会容易相信镜中照出的东西是“真的”。你疲倦的时候,有时听见营营地响,很象风吹电线的声音。你发狂的时候,你也许会听得见整句命令口气的话。错觉是从希腊时期传到现在的一个老问题。我再说一遍,在某种程度上,错觉是可以由常识来决定的。到这一点为止,这派新的哲学是不会有异议的。但是如果你想更要精确一些,想得出一些原则来避免错觉,人家就对你说你是贪恋形而上学。事实上,人家把认真考虑知觉这个问题当做一种罪恶。物理学家、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做了不少科学工作,把物和对物的知觉二者之间的因果联系追求出来。虽然这种工作是用科学的名义,不是用哲学的名义来做的,许多否认哲学,支持科学的哲学家们却甘心对这种工作置之不理。由于对这种工作置之不理,他们就陷入了错误。只有坚决拒绝分析,他们才看不见这种错误。
特别是有一种议论,听起来似乎是言之成理,但是经不起仔细检查。据说若是没有许多a是许多b的经验,你就不能懂得“凡a皆b”这种形式的一个命题。这种见解是起于对于全称命题的不正确的分析。构成“凡a皆b”这个命题的成分不是个别的a,因此,如果你知道“a”这个字的意思,即使你从来没有见过一个“a”,你也能了解这个命题。不但你能知道这个命题的意思,而且甚至你也许知道这个命题是正确的。举例来说:“没有人会在本世纪之末以前想得到的一切整数都大于1,000”。我就看不出哪一个人能否认这个命题,虽然本世纪末以前显然是无法举出这个命题所包含的真理的一个实例来的。其实我们不必只拘于这样一个精密的例证。凡是大家公认为真的任何一个与将来有关的命题都可以说明这个原理。航海历在出版的时候包含许多很正确的预言,但是海员们并不因此就认为这是一本玄虚的形而上学著作。
经验与经验命题之间的整个关系常常为人所误解。有两种相反的误解:一方面,生硬的经验给我们的知识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少;另一方面,尽管有科学的攻击,如果要保持常识的信仰,从经验以推到未曾经验的,甚至推到无法经验得到的,是不可少的。我对于这两点都略讲一讲。
在哲学里“经验”这一个名辞用得很不精确。几乎没有一个哲学家肯费些麻烦给这个辞下一个定义。经验的知识和经验二者的关系这个问题也和别的一些问题一样,我们加以研究的时候,最好是先从一些笼统而不容怀疑的东西来着手,进而仔细检查以证明这个笼统的东西是包含一些更要精确,但是乍看起来并不是那么使人深信不疑的东西。我们先讲笼统而不容怀疑的东西。有不少命题我们都深信是正确的。我们相信这些命题的正确性是因为我们有親身的经历。我们相信有开普角这个地方,相信诺曼底征服英国是在一○六六年。
我们为什么相信这些是真有其事呢?我们相信这些事是真的,是因为我们听见过别人那么说,或者看见过有这样的话。如果我们没有听见过或者看见过有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知道这话里面所讲的事。但是听见和看见是不同种类的感觉。这样说来,即使是关于往古或遥远的事,我们自己认为知道的事,就我们知道此事而言,不是就此事之真伪而言,而是有赖于我们自己的感觉。我认为可以毫无例外,毫无限制地说,一个人所具有的无论哪一片断经验上的知识,若不是在他自己生活中有过感觉,这点知识他是不会有的。我认为这是经验主义者所依赖的基本真理。
这里我们须加区别。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当我看见一张桌子的时候,我对我自己说:“我有一个视觉。我相信这个感觉有一个外界的原因,就是我所谓桌子。”当然,事实并不如此。在我有这个感觉的时候,我相信这张桌子是外界的一个物体。这个感觉是我的这个相信的原因的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未必是我之所信的一部分。可是,由于以往错觉的经验,我也许已经知道我现在的感觉所产生的我的这个所信有时是错误的。我想我和我所批评的这些哲学家们不谋而合都否认那种大规模、不分青红皂白的怀疑论,这种怀疑论只因偶尔有之的错觉就完全不承认感觉是关于感觉以外的物的知识的来源。我和这派新的哲学的分歧是,我认为值得费些事来研究一下什么时候,在哪些方面有科学上的理由证明感觉大概是错误的。而且进一步研究,关于外界的知识之来自我们的感觉,我们对彻底怀疑论共同加以拒斥,这里面要包含哪些普遍原则。
因此我就谈到我方才所提到的两点的第二点。物理学和生理学讲得很明白,如果我们对于外界的任何事物有所知,这完全是由于从那件事物以达于我们自己的神经和脑的那些因果连锁。那就是说,我们认识的那件事物是经验到的结果的未曾经验到的原因。有人反对我这种说法,认为如果一种原因完全经验不到,则对于那个原因所得的推断就不能成立。在我看来,这样说的人是犯了两种错误。一方面,我们已经说过,他的错误是误认,如果对一些a没有经验,我们对于“凡a皆b”这种形式的判断就无法了解;另一种错误是没有注意到,否认有可能对不能经验到的事物做出推断,就会有破坏性极大的后果。我在这派新的哲学里看不到对这样发生的问题有什么认识。这派新的哲学或许能够找到一个答案,也说不定。但是到现在为止,它还没有做过这番努力。老实说,只要是它遇到了一种困难,它应付的办法是象“三月兔”那么说:“我对于这个腻烦了,我们还是换一个题目罢”。
据我们所知,乌尔逊先生讨论逻辑原子论是不明瞭逻辑原子论后来的发展的,这是有些可惜的。例如,在他的书里有关于专名的讨论,最后说(第八十五页):“逻辑原子论对于语言所持的见解是这个学派难以成立的主要原因。他们关于专名的学说是他们对于语言的见解的一个重要部分,不可以为是无足重轻的。”在我的《人类的知识》里,我用相当长的篇幅讨论了专名,占了很多页数。我不觉得我在那一本书里所说的话可以遭受乌尔逊先生的任何非难,或是表示放弃了哲学分析的学说。我倒是喜欢乌尔逊先生从他所主张的观点来批评我在那一本书里所说的话。
总而言之,关于乌尔逊先生所持的观点,我们要有几句概括的话。一向总有一些人是反对分析的。他们正是那些对于每一科学上的进展都加以反对的人。如果乌尔逊先生生在大家开始怀疑地、气、火、水是四元素这种信仰的时候,他会违反常识和习惯来反对关于物质所做的更适当的分析的这种科学研究。近代物理学上的进展不外是对于物质世界的精愈求精的分析。最初大家认为,原子之小几乎是令人不能相信的。但是在近代物理学家看来,每个原子都是象太阳系似的那么一个复杂的世界。没有一个从事科学的人会梦想到以为分析是不正当的。在刚出版的一本书的第一章的起首我见到这样一句话:“构成一切物质所用的那些单纯的砖头,其原始材料的性质是什么呢?”分析不仅是一条达到了解物质的路。如果一个没有受过音乐训练的人听了一个交响乐曲,他所得到的是一个整全而笼统的印象。而作指挥的那个人呢,你从他的手势就可以知道他是听到了一个整体,他把这个整体分析成为一些部分。分析的长处是,从它能得到用别的方法所得不到的知识。你知道了水是由氢二氧一而成的时候,你以前对于水的知识并不是不存在了,而是你确是获得了一种了解许多事物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不用分析的观察所不能给你的。如果乌尔逊先生是自幼受过训练使用中国的表意文字,他一定是极力反对导致发明字母的那种语音上的分析的。提出以上的这些议论来为哲学的分析做辩护,这当然不是说这个或那个个别的哲学家分析得正确,而只是说他努力来分析是正当的。
虽然我很知道分析的重要性,这却不是我反对这派新哲学的最重要的理由。我最不赞成之点是,我觉得这派新哲学不必要地放弃了哲学在历史上历来所追求的任务。自泰勒斯以来的哲学家们是努力想法来了解这个世界。关于达到这个目的,大多数的哲学家是过于乐观了。但是即使他们没有达到目的,他们还是给后继者供给了材料,给了激励以做新的努力。我完全看不出这派新哲学是继续了这个传统。它把世界或我们对于世界的关系置之于不顾,它所讲的只是糊涂人能说糊涂话的各式各样的方法。如果哲学的贡献只是在此,我就无法认为哲学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科。把哲学限于这种不关重要的事,我所能想象到的唯一理由是想把哲学和经验科学截然分开。我认为这样把二者分开是没有益处的。一种哲学若要有价值,它必须建筑在一个广大而坚实的知识基础之上,此知识不限定是哲学知识。这种知识是土壤,这种土壤是哲学这棵树的活力的来源所自。哲学不从这块土壤吸取养料不久就会枯萎,停止生长。我认为乌尔逊先生以其所具的才干极力拥护的哲学就不能免于这种下场,他这番才干本是可以用于一个更高尚的主张的。
ⅱ逻辑与本体论
本文的目的是先讨论g.e.渥纳克的《逻辑中的形而上学》,发表于安托尼·夫路教授所编的《概念分析论文》中,其次是谈一谈我个人对于这个题目的意见。我先说几句概括的话。渥纳克先生是属于“哲学速成”那一派,这个名称的起因是因为这派把哲学弄得比从前容易得多。要当一个有学力的哲学家只须研究一下弗洛的《近代英文用法》就行了;研究院的学生可以进一步念《国王英语》(标准英语)。但是用这本书的时候要加小心,正如这本书的书名所说的,这本书是有些陈旧的。渥纳克先生说,我们不应该“把整饬单纯的逻辑强加之于复杂的语言上”。他是意在讨论存在量辞。他以为必须指出,逻辑学家常用彐这个符号来表示的一些命题在平常的语言里就要用各种不同的语句来表示。因此,他认为用彐来代表的那个一般概念是不重要的或是假造的。我觉得这是极其荒谬的推论。也许我可以借一个寓言来说明其荒谬性。
很久以前,有一个部落住在一条河的两岸。有人说这个河叫做“伊西斯”,住在这个河岸上的人叫“伊西斯人”,但是这也许是后来添到那个原来的传说上去的。这个部落的语言里有“鲦”、“鳟”、“鲈”、“梭鱼”这些字,但是没有“鱼”这个字。一群伊西斯人在河的下游远一些的地方捉住了一条我们所说的鲑,马上大家就热烈地争论起来。其中一些人坚持说这个东西是一种梭鱼;另一些人坚持说这个东西是不洁的、可怕的,无论是谁提这件东西就要把他从部落里赶出去。正在这个关头,一个住在另一个河岸边的生人来了。这条河是被人看不起的,因为流得慢。那个生人说:“在我们的部落里我们有‘鱼’这个字。这个字对于鲦、鳟、鲈、梭鱼都可以用,也可以用于引起这场争论来的那个东西。”这些伊西斯人很怒。他们说:“这些新奇的字有什么用?凡是在河里捉住的东西在我们的语言里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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