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 - 後漢書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第三

作者: 範燁 編繏 李賢6,384】字 目 录

物。大赦天下。

三月癸巳,立貴人竇氏為皇后。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己巳,罷常山呼沱石臼河漕。〔一〕

行車騎將軍馬防破燒當羌於臨洮。〔一〕

閏月,西域假司馬班超擊姑墨,大破之。〔一〕

冬十二月丁酉,以馬防為車騎將軍。

武陵漊中蠻叛。〔一〕

是歲,零陵獻芝草。

四年春二月庚寅,太尉牟融薨。

夏四月戊子,立皇子慶為皇太子。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人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己丑,徙鉅鹿王恭為江陵王,汝南王暢為梁王,常山王昞為淮陽王。辛卯,封皇子伉〔一〕為千乘王,全為平春王。〔二〕

五月丙辰,車騎將軍馬防罷。

甲戌,司徒鮑昱為太尉,南陽太守桓虞為司徒。〔一〕

六月癸丑,皇太后馬氏崩。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太)后。

冬,牛大疫。

十一月壬戌,詔曰:「蓋三代導人,教學為本。〔一〕漢承暴秦,褒顯儒術,建立五經,為置博士。其後學者精進,雖曰承師,亦別名家。〔二〕孝宣皇帝以為去聖久遠,學不厭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書,後又立京氏易。〔三〕至建武中,復置顏氏、嚴氏春秋,大、小戴禮博士。〔四〕此皆所以扶進微學,尊廣道蓺也。中元元年詔書,五經章句煩多,議欲減省。至永平元年,長水校尉鯈〔五〕奏言,先帝大業,當以時施行。欲使諸儒共正經義,頗令學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又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六〕於戲,其勉之哉!」於是下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七〕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使五官中郎將魏應承制問,〔八〕侍中淳于恭奏,帝親稱制臨決,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九〕作白虎議奏。〔一0〕

是歲,甘露降泉陵、洮陽二縣。〔一〕

五年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詔曰:「朕新離供養,〔一〕愆咎眾著,上天降異,大變隨之。詩不云乎:『亦孔之醜。』〔二〕又久旱傷麥,憂心慘切。公卿已下,其舉直言極諫、能指朕過失者各一人,遣詣公車,將親覽問焉。其以巖穴為先,勿取浮華。」〔三〕

甲申,詔曰:「春秋書『無麥苗』,重之也。〔一〕去秋雨澤不適,今時復旱,如炎如焚。〔二〕兇年無時,而為備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忉忉,痛心疾首。〔三〕前代聖君,博思咨諏〔四〕,雖降災咎,輒有開匱反風之應。〔五〕令予小子,徒慘慘而已。其令二千石理冤獄,錄輕繫;禱五嶽四瀆,及名山能興雲致雨者,冀蒙不崇朝遍雨天下之報。〔六〕務加肅敬焉。」

三月甲寅,詔曰:「孔子曰:『刑罰不中,則人無所措手足。』今吏多不良,擅行喜怒,或案不以罪,迫脅無辜,致令自殺者,一歲且多於斷獄,甚非為人父母之意也。〔一〕有司其議糾舉之。」

荊、豫諸郡兵討破武陵漊中叛蠻。

夏五月辛亥,詔曰:「朕思遲直士,側席異聞。〔一〕其先至者,各以發憤吐懣,略聞子大夫之志矣,皆欲置於左右,顧問省納。建武詔書又曰,堯試臣以職,不直以言語筆札。〔二〕今外官多曠,並可以補任。」

戊辰,太傅趙憙薨。

冬,始行月令迎氣樂。〔一〕

是歲,零陵獻芝草。有八黃龍見於泉陵。〔一〕西域假司馬班超擊疏勒,破之。

六年春二月辛卯,琅邪王京薨。

夏五月辛酉,趙王盱薨。

六月丙辰,太尉鮑昱薨。

辛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癸巳,以大司農鄧彪為太尉。

七年春正月,沛王輔、濟南王康、東平王蒼、中山王焉、東海王政、琅邪王宇來朝。

夏六月甲寅,廢皇太子慶為清河王,立皇子肇為皇太子。

己未,徙廣平王羨為西平王。

秋八月,飲酎高廟,禘祭光武皇帝、孝明皇帝。〔一〕甲辰,詔〔曰〕:「書云『祖考來假』,明哲之祀。〔二〕予末小子,質又菲薄,仰惟先帝烝烝之情,前修禘祭,以盡孝敬。朕得識昭穆之序,寄遠祖之思。今年大禮復舉,加以先帝之坐,〔三〕悲傷感懷。樂以迎來,哀以送往,雖祭亡如在,而空虛不知所裁,庶或饗之。豈亡克慎肅雍之臣,辟公之相,〔四〕皆助朕之依依。〔五〕今賜公錢四十萬,卿半之,及百官執事各有差。」

九月甲戌,幸偃師,東涉卷津,〔一〕至河內。下詔曰:「車駕行秋稼,觀收穫,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它輜重。不得輒修道橋,遠離城郭,遣吏逢迎,刺探起居,〔二〕出入前後,以為煩擾。動務省約,但患不能脫粟瓢飲耳。〔三〕所過欲令貧弱有利,無違詔書。」遂覽淇園。〔四〕己酉,進幸鄴,勞饗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門闌、走卒,賜錢各有差。勞賜常山、趙國吏人,復元氏租賦三歲。辛卯,車駕還宮。詔天下繫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戍;妻子自隨,占著所在;父母同產欲相從者,恣聽之;有不到者,皆以乏軍興論。〔五〕及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已上,〔六〕皆減本罪各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贖:死罪入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長安。丙辰,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遣使者祠太上皇於萬年,〔一〕以中牢祠蕭何、霍光。進幸槐里。岐山得銅器,形似酒樽,獻之。又獲白鹿。帝曰:「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二〕『人之無良,相怨一方。』〔三〕斯器亦曷為來哉?」〔四〕又幸長平,御池陽宮,〔五〕東至高陵,造舟於涇而還〔六〕。每所到幸,輒會郡縣吏人,勞賜作樂。十一月,詔勞賜河東守、令、掾以下。十二月丁亥,車駕還宮。

是歲,京師及郡國螟。

八年春正月壬辰,東平王蒼薨。三月辛卯,葬東平憲王,賜鑾輅、龍旂。

夏六月,北匈奴大人率眾款塞降。

冬十二月甲午,東巡狩,幸陳留、梁國、淮陽、潁陽。戊申,車駕還宮。

詔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遺辭,乖疑難正,恐先師微言將遂廢絕,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其令群儒選高才生,受學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以扶微學,廣異義焉。」

是歲,京師及郡國螟。

元和元年春正月,中山王焉來朝。日南徼外蠻夷獻生犀、白雉。〔一〕

閏月辛丑,濟陰王長薨。

二月甲戌,詔曰:「王者八政,以食為本,〔一〕故古者急耕稼之業,致耒耜之勤,〔二〕節用儲蓄,以備凶災,是以歲雖不登而人無飢色。自牛疫已來,穀食連少,良由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為負。〔三〕其令郡國募人無田欲徙它界就肥饒者,恣聽之。到在所,賜給公田,為雇耕傭,賃種餉,〔四〕貰與田器,勿收租五歲,除筭三年。其後欲還本鄉者,勿禁。」

夏四月己卯,分東平國,封憲王蒼子尚為任城王。

六月辛酉,沛王輔薨。

秋七月丁未,詔曰:「律云『掠者唯得榜、笞、立』。〔一〕又令丙,箠長短有數。〔二〕自往者大獄已來,掠考多酷,鉆鑽之屬,〔三〕慘苦無極。念其痛毒,怵然動心。書曰『鞭作官刑』,豈云若此?〔四〕宜及秋冬理獄,明為其禁。」

八月甲子,太尉鄧彪罷,大司農鄭弘為太尉。

癸酉,詔曰:「朕道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諭,抵罪於下。寇賊爭心不息,邊野邑屋不修。〔一〕永惟庶事,思稽厥衷,與凡百君子,共弘斯道。中心悠悠,將何以寄?其改建初九年為元和元年。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縣;妻子自隨,占著在所。其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以上,皆減本罪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者贖,各有差。」

丁酉,南巡狩,詔所經道上,郡縣無得設儲跱。〔一〕命司空自將徒支柱橋梁。〔二〕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當坐。其賜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九月乙未,東平王忠薨。

辛丑,幸章陵,祠舊宅園廟,見宗室故人,賞賜各有差。冬十月己未,進幸江陵,詔廬江太守祠南嶽,又詔長沙、零陵太守祠長沙定王、舂陵節侯、鬱林府君。還,幸宛。十一月己丑,車駕還宮,賜從者各有差。

十二月壬子,詔曰:「書云:『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一〕往者妖言大獄,所及廣遠,一人犯罪,禁至三屬,〔二〕莫得垂纓仕宦王朝。如有賢才而沒齒無用,朕甚憐之,非所謂與之更始也。諸以前妖惡禁錮者,一皆蠲除之,〔三〕以明棄咎之路,但不得在宿衛而已。」

二年春正月乙酉,詔曰:「令云『人有產子者復,勿筭三歲』。今諸懷妊者,〔一〕賜胎養穀人三斛,復其夫,勿筭一歲,著以為令。」又詔三公曰:「方春生養,萬物莩甲,〔二〕宜助萌陽,以育時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及吏人條書相告不得聽受,〔三〕冀以息事寧人,敬奉天氣。立秋如故。夫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則悅耳,論之陰陽則傷化,朕甚饜之,甚苦之。安靜之吏,悃愊無華,〔四〕日計不足,月計有餘。〔五〕如襄城令劉方〔六〕,吏人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它異,斯亦殆近之矣。閒敕二千石各尚寬明,而今富姦行賂於下,貪吏枉法於上,使有罪不論而無過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吾詔書數下,冠蓋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職,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

二月甲寅,始用四分歷。〔一〕

詔曰:「今山川鬼神應典禮者,尚未咸秩。〔一〕其議增修群祀,以祈豐年。」

丙辰,東巡狩。己未,鳳皇集肥城。〔一〕乙丑,帝耕於定陶。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國家甚休之。其賜帛人一匹,勉率農功。」使使者祠唐堯於成陽靈臺。〔二〕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黃鵠三十從西南來,經祠壇上,東北過于宮屋,翱翔升降。進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三〕癸酉,告祠二祖、四宗,〔四〕大會外內群臣。丙子,詔曰:「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告祀明堂,以章先勳。其二王之後,〔五〕先聖之胤,〔六〕東后蕃衛,〔七〕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八〕百僚從臣,宗室眾子,要荒四裔,〔九〕沙漠之北,蔥領之西〔一0〕,冒耏之類,〔一一〕跋涉懸度,〔一二〕陵踐阻絕,駿奔郊畤,〔一三〕咸來助祭。祖宗功德,延及朕躬。予一人空虛多疚,纂承尊明,〔一四〕盥洗享薦,慚愧祗慄。詩不云乎:『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一五〕歷數既從,靈燿著明,〔一六〕亦欲與士大夫同心自新。其大赦天下。諸犯罪不當得赦者,皆除之。復博、奉高、嬴,無出今年田租、芻稿。」戊寅,進幸濟南。〔一七〕三月己丑,進幸魯,祠東海恭王陵。庚寅,祠孔子於闕里,及七十二弟子,賜褒成侯及諸孔男女帛。壬辰,進幸東平,祠憲王陵。〔一八〕甲午,遣使者祠定陶太后、恭王陵。〔一九〕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二0〕夏四月乙巳,客星入紫宮。乙卯,車駕還宮。庚申,假于祖禰,〔二一〕告祠高廟。

五月戊申,詔曰:「乃者鳳皇、黃龍、鸞鳥比集七郡,〔一〕或一郡再見,及白烏、神雀、甘露屢臻。祖宗舊事,或班恩施。〔二〕其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經曰:「無侮鰥寡,惠此煢獨。』加賜河南女子百戶牛酒,〔三〕令天下大酺五日。賜公卿已下錢帛各有差;及洛陽人當酺者布,戶一匹,城外三戶共一匹。賜博士員弟子見在太學者布,人三匹。令郡國上明經者,口十萬以上五人,不滿十萬三人。」

改廬江為六安國,江陵復為南郡。〔一〕徙江陵王恭為六安王。

秋七月庚子,詔曰:「春秋於春每月書『王』者,重三正,慎三微也。〔一〕律十二月立春,不以報囚。〔二〕月令冬至之後,有順陽助生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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