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而無鞠獄斷刑之政。朕咨訪儒雅,稽之典籍,以為王者生殺,宜順時氣。其定律,無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
九月壬辰,詔:「鳳皇、黃龍所見亭部無出二年租賦。〔一〕加賜男子爵,人二級;先見者帛二十匹,近者三匹,太守三十匹,令、長十五匹,丞、尉半之。詩云:『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二〕它如賜爵故事。」
丙申,徵濟南王康、中山王焉會烝祭。
冬十一月壬辰,日南至,初閉關梁。〔一〕
三年春正月乙酉,詔曰:「蓋君人者,視民如父母,有憯怛之憂,有忠和之教,匍匐之救。〔一〕其嬰兒無父母親屬,及有子不能養食者,稟給如律。」
丙申,北巡狩,濟南王康、中山王焉、西平王羨、六安王恭、樂成王黨、淮陽王昞、任城王尚、沛王定皆從。辛丑,帝耕于懷。
二月壬寅,告常山、魏郡、清河、鉅鹿、平原、東平郡太守、相曰:「朕惟巡狩之制,以宣聲教,考同遐邇,解釋怨結也。今『四國無政,不用其良』,〔一〕駕言出游,欲親知其劇易。前祠園陵,遂望祀華、霍,〔二〕東祡岱宗,為人祈福。今將禮常山,遂徂北土,歷魏郡,經平原,升踐隄防,詢訪耆老,咸曰『往者汴門未作,深者成淵,淺則泥塗』。追惟先帝勤人之德,〔三〕底績遠圖,復禹弘業,〔四〕聖跡滂流,至于海表。不克堂(桓)〔構〕,朕甚慚焉〔五〕。月令,孟春善相丘陵土地所宜。〔六〕今肥田尚多,未有墾闢。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務盡地力,勿令游手。所過縣邑,聽半入今年田租,以勸農夫之勞。」
乙丑,敕侍御史、司空曰:「方春,所過無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馬可輟解,輟解之。〔一〕詩云:『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二〕禮,人君伐一草木不時,謂之不孝。〔三〕俗知順人,莫知順天。其明稱朕意。」
戊辰,進幸中山,遣使者祠北嶽,出長城。〔一〕癸酉,還幸元氏,祠光武、顯宗於縣舍正堂;明日又祠顯宗于始生堂,皆奏樂〔二〕。三月丙子,詔高邑令祠光武於即位壇。復元氏七年傜役。己卯,進幸趙。庚辰,祠房山於靈壽。〔三〕辛卯,車駕還宮。賜從行者各有差。
夏四月丙寅,太尉鄭弘免,大司農宋由為太尉。〔一〕
五月丙子,司空第五倫罷,太僕袁安為司空。
秋八月乙丑,幸安邑,觀鹽池。〔一〕九月,至自安邑。
冬十月,北海王基薨。
燒當羌叛,寇隴西。
是歲,西域長史班超擊斬疏勒王。
章和元年春三月,護羌校尉傅育追擊叛羌,戰歿。
夏四月丙子,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詣金城戍。
六月戊辰,司徒桓虞免。癸卯,司空袁安為司徒,光祿勳任隗為司空。〔一〕
秋七月癸卯,齊王晃有罪,貶為蕪湖侯。〔一〕壬子,淮陽王昞薨。
鮮卑擊破北單于,斬之。
燒當羌寇金城,護羌校尉劉盱討之,斬其渠帥。
壬戌,詔曰:「朕聞明君之德,啟迪鴻化,緝熙康乂,光照六幽,〔一〕訖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風翔于海表,威霆行乎鬼區。〔二〕然後敬恭明祀,膺五福之慶,獲來儀之貺。〔三〕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鳳皇仍集,麒麟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芝草之類,歲月不絕。朕夙夜祗畏上天,無以彰于先功。今改元和四年為章和元年。」
秋,令是月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一〕其賜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一匹,以為醴酪。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後捕繫者,皆減死,勿笞,詣金城戍。
八月癸酉,南巡狩。壬午,遣使者祠昭靈后於小黃園。〔一〕甲申,徵任城王尚會睢陽。戊子,幸梁。己丑,遣使祠沛高原廟,豐枌榆社。〔二〕乙未,幸沛,祠獻王陵,徵會東海王政。乙未晦,日有食之。九月庚子,幸彭城,東海王政、沛王定、任城王尚皆從。辛亥,幸壽春。壬子,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詣金城戍;犯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已上,減罪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者贖:死罪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七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民犯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復封阜陵侯延為阜陵王。己未,幸汝陰。〔三〕冬十月丙子,車駕還宮。
北匈奴屋蘭儲等率眾降。
是歲,西域長史班超擊莎車,大破之。月氏國遣使獻扶拔、師子。〔一〕
二年春正月,濟南王康、阜陵王延、中山王焉來朝。
〔二月〕壬辰、帝崩於章德前殿,年三十三。遺詔無起寑廟,一如先帝法制。
論曰:魏文帝稱「明帝察察,章帝長者」。〔一〕章帝素知人厭明帝苛切,事從寬厚。感陳寵之義,除慘獄之科。〔二〕深元元之愛,著胎養之令。〔三〕奉承明德太后,盡心孝道。割裂名都,以崇建周親。〔四〕平傜簡賦,而人賴其慶。又體之以忠恕,文之以禮樂。故乃蕃輔克諧,群后德讓。謂之長者,不亦宜乎!在位十三年,郡國所上符瑞,合於圖書者數百千所。烏呼懋哉!〔五〕
贊曰:肅宗濟濟,天性愷悌。於穆后德,諒惟淵體。〔一〕左右蓺文,斟酌律禮。〔二〕思服帝道,弘此長懋。儒館獻歌,戎亭虛候。〔三〕氣調時豫,憲平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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