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 - 後漢書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傳第四十

作者: 範燁 編繏 李賢2,991】字 目 录

,國除。

下邳惠王衍,永平十五年封。衍有容貌,肅宗即位,常在左右。建初初冠,詔賜衍師傅已下官屬金帛各有差。四年,以臨淮郡及九江之鍾離、當塗、東城、歷陽、全椒合十七縣益下邳國。〔一〕帝崩,其年就國。衍後病荒忽,而太子卬有罪廢,諸姬爭欲立子為嗣,連上書相告言。和帝憐之,使彭城靖王恭至下邳正其嫡庶,立子成為太子。〔二〕

衍立五十四年薨,子貞王成嗣。永建元年,封成兄二人及惠王孫二人皆為列侯。

成立二年薨,子愍王意嗣。陽嘉元年,封意弟八人為鄉、亭侯。中平元年,意遭黃巾,棄國走。賊平復國,數月薨。立五十七年,年九十。

子哀王宜嗣,數月薨,無子,建安十一年國除。

梁節王暢,永平十五年封為汝南王。母陰貴人有寵,暢尤被愛幸,國土租入倍於諸國。肅宗立,緣先帝之意,賞賜恩寵甚篤。建初二年,封暢舅陰棠為西陵侯。〔一〕四年,徙為梁王,以陳留之郾、寧陵,濟陰之薄、單父、己氏、成武,凡六縣,益梁國。〔二〕帝崩,其年就國。

暢性聰惠,然少貴驕,頗不遵法度。歸國後,數有惡夢,從官卞忌自言能使六丁,善占夢,〔一〕暢數使卜筮。又暢乳母王禮等,因此自言能見鬼神事,遂共占氣,祠祭求福。忌等諂媚,云神言王當為天子。暢心喜,與相應荅。永元五年,豫州刺史梁相舉奏暢不道,考訊,辭不服。有司請徵暢詣廷尉詔獄,和帝不許。有司重奏除暢國,徙九真,帝不忍,但削成武、單父二縣。暢慚懼,上疏辭謝曰:「臣天性狂愚,生在深宮,長養傅母之手,信惑左右之言。及至歸國,不知防禁。從官侍史利臣財物,熒惑臣暢。臣暢無所昭見,與相然諾,不自知陷死罪,以至考案。肌慄心悸,自悔無所復及。自謂當即時伏顯誅,魂魄去身,分歸黃泉。不意陛下聖德,枉法曲平,不聽有司,〔二〕橫貸赦臣。戰慄連月,未敢自安。上念以負先帝而令陛下為臣收汙天下,〔三〕誠無氣以息,筋骨不相連。臣暢知大貸不可再得,自誓束身約妻子,不敢復出入失繩墨,不敢復有所橫費。租入有餘,乞裁食睢陽、穀孰、虞、蒙、寧陵五縣,還餘所食四縣。臣暢小妻三十七人,其無子者願還本家。自選擇謹敕奴婢二百人,其餘所受虎賁、官騎及諸工技、鼓吹、倉頭、奴婢、兵弩、廄馬皆上還本署。臣暢以骨肉近親,亂聖化,汙清流,既得生活,誠無心面目以凶惡復居大宮,食大國,張官屬,藏什物。願陛下加大恩,開臣自悔之門,假臣小善之路,令天下知臣蒙恩,得去死就生,頗能自悔。臣以公卿所奏臣罪惡詔書常置於前,晝夜誦讀。臣小人,貪見明時,不能即時自引,惟陛下哀臣,令得喘息漏刻。若不聽許,臣實無顏以久生,下入黃泉,無以見先帝。此誠臣至心。臣欲多還所受,恐天恩不聽許,節量所留,於臣暢饒足。」詔報曰:「朕惟王至親之屬,淳淑之美,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紛紛有言。今王深思悔過,端自克責,朕惻然傷之。志匪由(于)〔王〕,咎在彼小子。〔四〕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王其安心靜意,茂率休德。易不云乎:『一謙而四益。小有言,終吉。』〔五〕強食自愛。」暢固讓,章數上,卒不許。

立二十七年薨,子恭王堅嗣。永元十六年,封堅弟二人為鄉、亭侯。

堅立二十六年薨,子懷王匡嗣。永建二年,封匡兄弟七人為鄉、亭侯。

匡立十一年薨,無子,順帝封匡弟孝陽亭侯成為梁王,是為夷王。

立二十九年薨,子敬王元嗣。

立十六年薨,子彌嗣。立四十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淮陽頃王昞,永平〔十〕五年封常山王,建初四年,徙為淮陽王,以汝南之新安、西華益淮陽國。

立十六年薨,未及立嗣,永元二年,和帝立昞小子側復為常山王,奉昞後,是為殤王。

立十三年薨,父子皆未之國,並葬京師。側無子,其月立兄防子侯章為常山王。和帝憐章早孤,數加賞賜。延平元年就國。

立二十五年薨,是為靖王。子頃王儀嗣。永建二年,封儀兄二人為亭侯。

儀立十七年薨,子節王豹嗣。(永)〔元〕嘉元年,封豹兄四人為亭侯。

豹立八年薨,子暠嗣。三十二年,遭黃巾賊,棄國走,建安十一年國除。

濟陰悼王長,永平十五年封。建初四年,以東郡之離狐、陳留之長垣益濟陰國。立十三年,薨于京師,無子,國除。

論曰:晏子稱「夫人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謂之幅利」。言人情須節以正其德,亦由布帛須幅以成其度焉。〔一〕明帝封諸子,租歲不過二千萬,馬后為言而不得也。〔二〕賢哉!豈徒儉約而已乎!知驕貴之無猒,嗜欲之難極也,故東京諸侯鮮有至於禍敗者也。

贊曰:孝明傳胤,維城八國。陳敬嚴重,彭城厚德。下邳嬰痾,梁節邪惑。三藩夙齡,〔一〕黨惟荒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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