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 - 後漢書卷四 孝和孝殤帝紀第四

作者: 範燁 編繏 李賢6,545】字 目 录

〔一〕

六月辛卯,廢皇后陰氏,后父特進綱自殺。

秋七月甲寅,詔復象林縣更賦、田租、芻稿二歲。

壬子,常山王側薨。

是秋,三州雨水。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稿;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

丁酉,司空巢堪罷。十一月癸卯,大司農徐防為司空。

是歲,初復郡國上計補郎官。〔一〕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

二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一〕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陽大風。

六月,詔令百姓鰥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

秋七月丙寅,濟南王錯薨。〔一〕

復置涿郡故安鐵官〔一〕。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閒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丑,祠園廟,會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戊午,進幸雲夢,臨漢水而還。〔一〕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一〕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貸種糧。

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為雇犁牛直。

五月壬午,趙王商薨。

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雲雨不霑,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於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一〕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

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

辛巳,詔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稿;其被災害者,以實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田租、芻稿、皆勿收責。

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一〕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

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

十二月,復置遼東西部都尉官。〔一〕

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一〕選除七十五人,補謁者、長、相。

高句驪寇郡界。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復屬籍。

五月癸酉,雍地裂。〔一〕

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貊人,破之。

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自竇憲誅後,帝躬親萬機。每有災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里一置,五里一候,〔一〕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二〕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復受獻。」由是遂省焉。〔三〕

論曰:自中興以後,逮于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聞土世廣。〔一〕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二〕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也?

孝殤皇帝諱隆,〔一〕和帝少子也。元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夜,即皇帝位,時誕育百餘日。〔二〕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三〕

北匈奴遣使稱臣,詣敦煌奉獻。

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張禹為太傅。司徒徐防為太尉,參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封皇兄勝為平原王。癸卯,光祿勳梁鮪為司徒。〔一〕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慎陵,〔一〕尊廟曰穆宗。

丙戌,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閒王開、常山王章始就國。

夏四月庚申,詔罷祀官不在祀典者。〔一〕

鮮卑寇漁陽,漁陽太守張顯追擊,戰沒。

丙寅,以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

司空陳寵薨。

五月辛卯,皇太后詔曰:「皇帝幼沖,承統鴻業,朕且權佐助聽政,兢兢寅畏,〔一〕不知所濟。深惟至治之本,道化在前,刑罰在後。將稽中和,廣施慶惠,與吏民更始。其大赦天下。自建武以來諸犯禁錮,詔書雖解,有司持重,多不奉行,其皆復為平民。」

壬辰,河東垣山崩。〔一〕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為司空。

郡國三十七雨水。己未,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煗氣不效,〔一〕將有厥咎。寤寐憂惶,未知所由。昔夏后惡衣服,菲飲食,孔子曰『吾無閒然』。〔二〕今新遭大憂,且歲節未和,徹膳損服,庶有補焉。其減太官、導官、尚方、內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三〕

丁卯,詔司徒、大司農、長樂少府曰:「朕以無德,佐助統政,夙夜經營,懼失厥衷。思惟治道,由近及遠,先內後外。自建武之初以至于今,八十餘年,宮人歲增,房御彌廣。又宗室坐事沒入者,猶託名公族,甚可愍焉。今悉免遣,及掖庭宮人,皆為庶民,以抒幽隔鬱滯之情。〔一〕諸官府、郡國、王侯家奴婢姓劉及疲〈隆,中“阝改疒”〉羸老,皆上其名,務令實悉。」

秋七月庚寅,敕司隸校尉、部刺史〔一〕曰:「夫天降災戾,應政而至。閒者郡國或有水災,妨害秋稼。朝廷惟咎,憂惶悼懼。而郡國欲獲豐穰虛飾之譽,遂覆蔽災害,多張墾田,不揣流亡,〔二〕競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姦惡無懲,署用非次,選舉乖宜,貪苛慘毒,延及平民。〔三〕刺史垂頭塞耳,阿私下比,『不畏于天,不愧于人』。〔四〕假貸之恩,不可數恃,自今以後,將糾其罰。二千石長吏其各實覈所傷害,為除田租、芻稿。」

八月辛亥,帝崩。癸丑,殯于崇德前殿。年二歲。

贊曰:孝和沈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彊慝。〔一〕抑沒祥符,登顯時德。〔二〕殤世何早,平原弗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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