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 - 後漢書卷六十六 陳王列傳第五十六

作者: 範燁 編繏 李賢6,023】字 目 录

以國家為念。」

初,允以同郡宋翼為左馮翊,王宏為右扶風。是時三輔民庶熾盛,兵穀富實,李傕等欲即殺允,懼二郡為患,乃先徵翼、宏。宏遣使謂翼曰:「郭汜、李傕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今日就徵,明日俱族。計將安出?」翼曰:「雖禍福難量,然王命所不得避也。」宏曰:「義兵鼎沸,在於董卓,況其黨與乎!若舉兵共討君側惡人,山東必應之,此轉福為福之計也。」翼不從。宏不能獨立,遂俱就徵,下廷尉。傕乃收允及翼、宏,并殺之。

允時年五十六。長子侍中蓋、次子景、定及宗族十餘人皆見誅害,唯兄子晨、陵得脫歸鄉里。天子感慟,百姓喪氣,莫敢收允尸者,唯故吏平陵令趙戩棄官營喪。〔一〕

王宏字長文,少有氣力,不拘細行。初為弘農太守,考案郡中有事宦官買爵位者,雖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遂殺數十人,威動鄰界。素與司隸校尉胡种有隙,及宏下獄,种遂迫促殺之。宏臨命詬〔一〕曰:「宋翼豎儒,不足議大計。〔二〕胡种樂人之禍,禍將及之。」种後眠輒見宏以杖擊之,因發病,數日死。

後遷都於許,帝思允忠節,使改殯葬之,遣虎賁中郎將奉策弔祭,賜東園祕器,贈以本官印綬,送還本郡。封其孫黑為安樂亭侯,食邑三百戶。

士孫瑞字君策,扶風人,頗有才謀。瑞以允自專討董卓之勞,故歸功不侯,所以獲免於難。後為國三老、光祿大夫。每三公缺,楊彪、皇甫嵩皆讓位於瑞。興平二年,從駕東歸,為亂兵所殺。

趙戩字叔茂,長陵人,性質正多謀。初平中,為尚書,典選舉。董卓數欲有所私授,戩輒堅拒不聽,言色強厲。卓怒,召將殺之,眾人悚慄,而戩辭貌自若。卓悔,謝釋之。長安之亂,容於荊州,劉表厚禮焉。及曹操平荊州,乃辟之,執戩手曰:「恨相見晚。」卒相國鍾繇長史。〔一〕

論曰:士雖以正立,亦以謀濟。若王允之推董卓而引其權,伺其閒而敝其罪,當此之時,天子懸解矣。〔一〕而終不以猜忤為釁者,知者本於忠義之誠也。故推卓不為失正,分權不為苟冒,伺閒不為狙詐。及其謀濟意從,則歸成於正也。

贊曰:陳蕃蕪室,志清天綱。人謀雖緝,幽運未當。〔一〕言觀殄瘁,曷非云亡?〔二〕子師圖難,晦心傾節。〔三〕功全元醜,身殘餘孽。時有隆夷,事亦工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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