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 - 後漢書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第六

作者: 範燁 編繏 李賢6,932】字 目 录

癸巳,宗祀明堂,大赦天下,改元漢安。

二月丙辰,詔大將軍、公、卿舉賢良方正、能探賾索隱者各一人。〔一〕

秋七月,始置承華廄。〔一〕

八月,南匈奴左部大人句龍吾斯與薁鞬臺耆等反叛。〔一〕

丁卯,遣侍中杜喬、光祿大夫周舉、守光祿大夫郭遵、馮羨、欒巴、張綱、周栩、劉班等八人分行州郡,班宣風化,舉實臧否。

九月庚寅,廣陵盜賊張嬰等寇郡縣。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劉壽免。甲戌,行車騎將軍張喬罷。十一月壬午,司隸校尉趙峻為太尉,大司農胡廣為司徒。〔一〕

癸卯,詔大將軍、三公選武猛試用有效驗任為將校者各一人。

是歲,廣陵賊張嬰等詣太守張綱降。

二年春二月丙辰,鄯善國遣使貢獻。

夏四月庚戌,護羌校尉趙沖與漢陽太守張貢擊燒(當)〔何〕羌於參〈糸言糸〉,破之。〔一〕

六月乙丑,熒惑犯鎮星。

丙寅,立南匈奴守義王兜樓儲為南單于。

冬十月辛丑,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殊死以下出縑贖,各有差;其不能入贖者,遣詣臨羌縣居作二歲。

甲辰,減百官奉。丙午,禁沽酒,又貸王、侯國租一歲。

閏月,趙沖擊燒當羌於(河)〔阿〕陽,破之。〔一〕

十一月,使匈奴中郎將馬寔遣人刺殺句龍吾斯。

十二月,楊、徐盜賊攻燒城寺,殺略吏民。

是歲,涼州地百八十震。

建康元年春正月辛丑,詔曰:「隴西、漢陽、張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來,地百八十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殺害民庶。夷狄叛逆,賦役重數,內外怨曠,惟咎歎息。其遣光祿大夫案行,宣暢恩澤,惠此下民,勿為煩擾。」

三月庚子,沛王廣薨。

領護羌校尉衛琚追討叛羌,破之。〔一〕

南郡、江夏盜賊寇掠城邑,州郡討平之。

夏四月,使匈奴中郎將馬寔擊南匈奴左部,破之,於是胡羌、烏桓悉詣寔降。

辛巳,立皇子炳為皇太子,改年建康,大赦天下。賜人爵各有差。

秋七月丙午,清河王延平薨。

八月,楊、徐盜賊范容、周生等寇掠城邑,遣御史中丞馮赦督州郡兵討之。

庚午,帝崩于玉堂前殿,時年三十。遺詔無起寑廟,斂以故服,珠玉玩好皆不得下。

論曰:古之人君,離幽放而反國祚者有矣,莫不矯鑒前違,審識情偽,無忘在外之憂,〔一〕故能中興其業。觀夫順朝之政,殆不然乎?何其傚僻之多與?〔二〕

孝沖皇帝諱炳,〔一〕順帝之子也。母曰虞貴人。

建康元年立為皇太子,其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年二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丁丑,以太尉趙峻為太傅;大司農李固為太尉,參錄尚書事。

九月丙午,葬孝順皇帝于憲陵,〔一〕廟曰敬宗。

是日,京師及太原、鴈門地震,三郡水涌土裂。

庚戌,詔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賢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百僚皆上封事。

己未,九江太守丘騰有罪,下獄死。〔一〕

楊州刺史尹耀、九江太守鄧顯討賊范容等於歷陽,軍敗,耀、顯為賊所歿。

冬十月,日南蠻夷攻燒城邑,交阯刺史夏方招誘降之。

壬申,常山王儀薨。

己卯,零陵太守劉康坐殺無辜,下獄死。

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鳳、馬勉等稱「無上將軍」,攻燒城邑。

己酉,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徙邊;謀反大逆,不用此令。

十二月,九江賊黃虎等攻合肥。

是歲,群盜發憲陵。護羌校尉趙沖追擊叛羌於鸇陰河,戰歿〔一〕。

永(嘉)〔憙〕元年春正月戊戌,帝崩于玉堂前殿,年三歲。清河王蒜徵至京師。

孝質皇帝諱纘,〔一〕肅宗玄孫。曾祖父千乘貞王伉,祖父樂安夷王寵,父勃海孝王鴻,母陳夫人。沖帝不豫,大將軍梁冀徵帝到洛陽都亭。及沖帝崩,皇太后與冀定策禁中,丙辰,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入南宮。丁巳,封為建平侯,其日即皇帝位,年八歲。

己未,葬孝沖皇帝于懷陵。〔一〕

廣陵賊張嬰等復反,攻殺堂邑、江都長。〔一〕九江賊徐鳳等攻殺曲陽、東城長。〔二〕

甲申,謁高廟,乙酉,謁光武廟。

二月,豫章太守虞續坐贓,下獄死。

乙酉,大赦天下,賜人爵及粟帛各有差。還王侯所削戶邑。

彭城王道薨。

叛羌詣左馮翊梁並降。

三月,九江賊馬勉稱「黃帝」。九江都尉滕撫討馬勉、范容、周生、大破斬之。〔一〕

夏四月壬申,雩。

庚辰,濟北王安薨。

丹陽賊陸宮等圍城,燒亭寺,丹陽太守江漢擊破之。

五月甲午,詔曰:「朕以不德,託母天下,布政不明,每失厥中。自春涉夏,大旱炎赫,憂心京京,〔一〕故得禱祈明祀,冀蒙潤澤。前雖得雨,而宿麥頗傷;比日陰雲,還復開霽。寤寐永歎,重懷慘結。〔二〕將二千石、令長不崇寬和,暴刻之為乎?其令中都官繫囚罪非殊死考未竟者,一切任出,以須立秋。〔三〕郡國有名山大澤能興雲雨者,二千石長吏各絜齊請禱,謁誠盡禮。又兵役連年,死亡流離,或支骸不斂,或停棺莫收,朕甚愍焉。昔文王葬枯骨,人賴其德。〔四〕今遣使者案行,若無家屬及貧無資者,隨宜賜卹,以慰孤魂。」

是月,下邳人謝安應募擊徐鳳等,斬之。

丙辰,詔曰:「孝殤皇帝雖不永休祚,而即位踰年,君臣禮成。孝安皇帝承襲統業,而前世遂令恭陵在康陵之上,先後相踰,失其次序,非所以奉宗廟之重,垂無窮之制。昔定公追正順祀,春秋善之。〔一〕其令恭陵次康陵,憲陵次恭陵,以序親秩,為萬世法。」

六月,鮮卑寇代郡。

秋七月庚寅,阜陵王代薨。

廬江盜賊攻尋陽,又攻盱台,〔一〕滕撫遣司馬王章擊破之。

九月庚戌,太傅趙峻薨。

冬十一月己丑,南陽太守韓昭坐贓下獄死。〔一〕

丙午,中郎將滕撫擊廣陵賊張嬰,破之。

丁未,中郎將趙序坐事棄巿。〔一〕

歷陽賊華孟自稱「黑帝」,攻殺九江太守楊岑,滕撫率諸將擊孟等,大破斬之。

本初元年春正月丙申,詔曰:「昔堯命四子,以欽天道,〔一〕鴻範九疇,休咎有象。〔二〕夫瑞以和降,異因逆感,禁微應大,前聖所重。〔三〕頃者,州郡輕慢憲防,競逞殘暴,造設科條,陷入無罪。或以喜怒驅逐長吏,恩阿所私,罰枉仇隙,至令守闕訴訟,前後不絕。送故迎新,人離其害,怨氣傷和,以致災眚。書云:『明德慎罰。』〔四〕方春東作,育微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以崇在寬。」〔五〕

壬子,廣陵太守王喜坐討賊逗留,下獄死。

二月庚辰,詔曰:「九江、廣陵二郡數離寇害,殘夷最甚。〔一〕生者失其資業,死者委尸原野。昔之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為之,〔二〕況我元元,嬰此困毒。方春戒節,賑濟乏厄,掩骼埋胔之時。〔三〕其調比郡見穀,出稟窮弱,收葬枯骸,務加埋卹,以稱朕意。」

夏四月庚辰,令郡國舉明經,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詣太學。自大將軍至六百石,皆遣子受業,歲滿課試,以高第五人補郎中,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屬、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一〕其高第者上名牒,當以次賞進。

五月庚寅,徙樂安王為勃海王。

海水溢。戊申,使謁者案行,收葬樂安、北海人為水所漂沒死者,又稟給貧羸。

庚戌,太白犯熒惑。

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

閏月甲申,大將軍梁冀潛行鴆弒,帝崩于玉堂前殿,年九歲。

丁亥,太尉李固免。戊子,司徒胡廣為太尉,司空趙戒為司徒,與梁冀參錄尚書事。太僕袁湯為司空。

贊曰:孝順初立,時髦允集。〔一〕匪砥匪革,終淪嬖習。〔二〕保阿傳土,后家世及。〔三〕沖夭未識,質弒以聰。陵折在運,天緒三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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