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笃姆作品选 - 双影人

作者: 施笃姆33,178】字 目 录

我丈夫的父母。他们当时在去温泉的途中,在我们城里停了几天。”

这当儿,我仿佛听见身后的泥沙路上传来了脚步声,便转过头去,发现林务官已经走近。

“您瞧,”他对我叫道,“我不是又把您找着啦!可你,克里斯蒂娜,”他抓住妻子的手,歪着头,盯住他的眼睛,“你看来心事重重,你这是怎么啦?”

她微笑着,把头靠在他肩上:“弗朗茨·阿道夫,我们刚才谈起了我们的故乡--你可知道,他是我的乡親啊--只是我们都想不起当时对方的情况来了。”

“我们今天请他来做客,这不就更好了吗?”他应道,同时握住我的手,“至于当年的事儿,那可老早就已经过去了啊!”

婦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挽住他的胳膊。我们又走了几百米,来到林间的一座池塘边上;我从未见过黄色的芬尾花开得像眼前的这般茂盛。

“瞧,你最心爱的花儿!”林务官嚷起来;“只是你会把鞋弄脏的;让我们男人去为你采一束来好吗?”

“今儿个不劳驾两位骑士,”她回答,姿态优雅地向我们鞠了一鞠躬,“今儿个我去过姑娘们那儿,知道这里有个地方可以采到好花,把我的花环扎得更完美!”

“那我们俩在这儿等着你,”林务官对已经跑去的妻子喊道,同时以深沉的、充满爱怜的目光护送她,直到她消失在不远的林中。

紧接着,他突然向我转过脸来。“您可别生气呀,”他说,“如果我请您不要再对我妻子提她父親的话。在你们身后柔软的泥沙路上,我走了已有好一阵子;夏日的微风,给我送来了你们相当多的谈话片断,剩下的部分我一猜也就猜出来了。要是我早知道你俩是这么近的乡親--恕我直言--我就会放弃邀请您来做客的乐趣了。真正的乐趣啊,我说;不过眼下这样更好,咱们相互更了解啦。”

“可是,”我有点莫名其妙地应遵,“我向您保证,我对一个叫约翰·汉森的工人,真是一点影子也想不起来了。”

“可您没准儿会突然想起他来呀!”

“我想不会;不过,您尽管放心,我一定保持缄默,虽然我不明白其中的原由。”

“原由嘛,”他回答,“我愿用一句话告诉您:我妻子的父親,他诚然叫约翰·汉森;可人家都只管他叫约翰·幸福城,即用他年轻时蹲过监狱的那个地方的名字来称呼他。我妻子既不知道这个绰号,也不了解产生这个绰号的那段往事;而我呢--我想您会有同样的想法--也不愿意她什么时候再知道这个。因为要是那样,她孩子般地崇敬着的父親,就和经常出现在她幻觉中的那个可怕形象吻合起来了,而且遗憾的是,这又并非纯属幻想呀。”

我不由自主地握住他的手;接着我们便往回走去。我沉浸在一幕又一幕涌现在脑海中的往事里;当我再抬起头来时,婦人早已走在我身边,手里又开始编花环了。“请原谅,”我说,“我常常犯这样的毛病,往往由于突然想起什么,便忘了眼前的一切。小时候在家里,每当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哥哥便要提起民间那个古老的传说来,说道:‘别碰他,他那只老鼠又从嘴里跳出来啦!’可我向您保证,以后一定把它管得更牢。”

林务官向我没来谅解的目光。“我们这儿也有同样的迷信,”他说,“不过没关系,您现在是与朋友在一块儿,虽说是新交。”

我们又谈开了。当我们慢慢走近林务官的邻宅时,巨人般高大的橡树已经给路上投下浓黑的隂影,空中也充满了闷热的夜气。一群猎犬跑来迎接我们,不吠也不叫。从池塘背后暮蔼升腾的草地里,不时传来鹌鹑咕咕--咕咕的啼叫。到处都是一派和平的田园景象。

婦人先走进屋去;我与林务官便在大门前台阶旁的石凳上坐下,他的手下人一个接一个走来,或向他报告当天的事务,或接受第二天的指示。猎犬在人中间钻来钻去,也有猎獾犬与猎鹧鸪犬,领头的是一条嗅觉特灵的赤褐色良种狗。林务官没有工夫与我谈下去。接着,我那乡親出现在敞开着的大门边,邀我们去进晚餐。我们在一间舒适的房间里坐下来,喝着一瓶上好的陈年哈尔特酒,林务官便扯起他那条赤褐色爱犬的历史来:它从一个输得精光的赌徒手中被买过来时,还是条小狗,可对付起此地异常凶猛的野兽来却表现得很出色。接着,又讲开了狩猎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可是有一次,在谈话的间歇里,克里斯蒂娜像从长时间的沉思中清醒过来似地说:“那所小茅屋没准儿还在吧,它在大路的尽头,门上有一个树节疤眼儿,每天傍晚,我都凑着它往外瞧,看父親下班回来了没有。--我多么渴望再去那儿看看呀!”

她瞪着我,可我仅仅回答:“您会发现很多东西都变啦!”林务官却抓起她的手,轻轻地摇着。

“醒醒吧,克里斯特尔①!”他呼唤道,“你想去那儿干什么哟?咱们的客人自己不是也离开了吗?留在这里吧,这里是你的家--再过八天,你儿子就回来过暑假啦!”

①克里斯蒂娜的昵称。

她仰起脸来望着丈夫,眼里流露出幸福的神情。“我只说说罢了,弗朗茨·阿道夫!”她柔声道。

过道里的壁钟敲了十下,我们站起身来。林务官点着一支蜡烛,同下午一样送我到后楼上的客房中去。

“喏,”他把蜡烛放到桌上,说,“咱俩现在想法一致了,对吧?您理解我了吗?”

我点点头。“理解了;我这会儿无疑已经知道,这个约翰·汉森是谁。”

“是啊,是啊,”他高声道,“从大路边上的尘土里,我親爱的父母替我捡回了这个小姑娘;如今,每天清晨,我醒来瞅见她那宁静的脸庞儿,看着她酣睡在自己身边,或者从枕上向我点头问安的时候,我就打心眼儿里感激他们。好啦--晚安!让往昔的一切,也安息了吧!”

我们握了握手,接着,我便听见他穿过走廊下楼去了。可是,在我的脑子里,往昔却不肯安息。我走到敞开的窗前,眺望着池塘,以及那躺在黑色镜面上的如月光一般皎洁的朵朵睡莲。池塘边上的菩提树已经开花,夜风送来缕缕清香;从林中,传来一只不知名的鸟儿的啼鸣,一会儿一声,一会儿一声。然而,这生机勃发的夏夜,没有能吸引我的注意;在我眼前,却轮流地反反复复出现两个荒凉的地方:在我故乡城郊的旷野里,在从前建过一间硝皮房那儿,有一口井栏业已腐朽的废井,儿时我一个人捉蝴蝶去过那里,曾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呆住了;与此交替的另一个地方,是出城向北去的大路尽头那所小茅屋,草盖的房顶,上边总长着大丛大丛的艾蒿,那么低矮,一伸手就可摸着,小屋整个摇摇慾倒,小得仅能容下一间卧室与一个小小的厨房罢了。小时候去郊游回来,我总爱默默地站在屋前,心里幻想着,如果能独自住在这小太国的房子里,既无父母,也没有老师,那该多美呀!稍后,我已是中学生,那里又多了一层情况:从那所小小的屋子里,常传出来吵闹声,使过往行人都停了下来,有好多次我也站在人群中间。一个男人洪亮的嗓门在诅咒着,谩骂着,同时可以听见沉重的殴打声,以及坛坛罐罐被摔碎的声音,其间也隐约可闻一个女人轻轻的嗓泣,但从来不曾呼救。后来,一天黄昏,我看见一个粗鲁的小伙子一脚踢开门,冲出房来,涨红着脸,黑色的鬈发技散在额头上。他把长着个大鹰鼻的脑袋往后一扬,闷声不响地打量着周围站着的人;他的目光射到我身上,使找觉得他似乎在冲着我喊:“给我滚开,你这穿得漂漂亮亮的少爷!我按自己的老婆,与你有什么相干!”

这就是约翰·幸福城,我尊贵的女主人的父親;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本来的名字叫约翰·汉森。

约翰·汉森出生在邻近的一个村庄里。在服兵役期间,他是个好样的士兵,只不过在入伍之初,差点儿拿刺刀戳翻了那个喊他“德国狗”①的丹麦连长,如果不是一位同伴有力的胳膊拦住了他的话。服役期满,他回到故乡,浑身牛劲儿却无处使,连当个帮工的活儿也不是马上找得到的啊。于是只好进城去,暂且寄食在一家地窖酒店的老板那里。酒店中进进出出的有各种各样的外乡人,一批被雇来修建水闸的工友也住在这儿。

①“德国”一词在原文中为丹麦语tyske。

其中有个因为好酒贪杯而遭到开除的人,还仍然留在店里,继续大吃大喝,要把剩下的几个钱花完了事。他与约翰都闲得无聊,因此常常搅在一块儿,要么躺在城外的海堤上,要么蹲在晦暗的地窖里。外来汉给约翰讲各种稀奇古怪的流氓和罪犯故事;这类事儿他知道得不少,而且多半都是他親身参加过的,只是由他讲出来结局都很愉快罢了。

一次,他俩又躺在城外堤坝上的草丛中闲扯,周围只听见西风的呼啸与海鸥的鸣叫。这当儿,小伙子突然心血来潮,决定也親自去冒冒险。他伸出筋肉强健的胳膊,晃了晃拳头,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见他的鬼!”他嚷道,“既然没有正经活儿做,那就干干这个呗!”

躺在一旁的那位老手,刚才讲故事时只是盯着天空中飘动的浮云,这会儿从侧面觑了觑约翰。“真的吗?”他神秘地说,“--喏,这可是挺好玩的哩!”

约翰没有回答,一队工人打堤上走过来了。流浪汉站起身说:“走,约翰,这伙子人认识咱们;跟着一块儿回去吧!”

第二天后响,约翰想找份工作的希望又落了空,两人于是再去躺在昨天那个地方。流浪汉不吭声,约翰从地里连根拔出革来,摔去打那些从近旁飞过的燕子。

“瞧你闲得无聊,竟破坏起堤坝来啦!”那人取笑他。

约翰咒骂了一声。“你昨天不是要给咱讲什么吗,文策尔?”他问。

文策尔心不在焉地望着海上,那儿恰好有一面白帆在缓缓移动。“我?”文策尔道,“我有什么要对你讲来着?”

“你自己明白。这可是挺好玩的哩,你自己说过。”

“真的吗?就算是吧!我当然记得,不过,那可是危险多于好玩呢!”

约翰放声大笑。

“笑什么!”文策尔道,“这可是掉脑袋的勾当啊!”

“我只是想,肯定很有意思!”

对方跳起来说:“你不可惜自己的脑袋吗?”

“不可惜,文策尔;而且咱觉着,咱这脑袋长得挺牢靠。你就说说,怎么干才合算吧!”

他俩凑得更拢,谈话变成了咬耳朵,而且不时他还去一个人到堤坝顶上望望风;只是连人影儿也不见一个罢了。夜幕降临,两人摸黑回去,走进地窖;一张张桌旁还坐着喝得醉醺醺的吵吵嚷嚷的人们。

三天后,一桩闻所未闻的大抢劫案轰动了全城,所有的警察都出动了,忙得不可开交。出事地点是凸出在大市场边上的那所宅子,里面住着前参议员万茨伯格和一个老仆人。人们发现他的时候,这位瘦弱的老人被捆绑着,堵住了嘴,丢在床边。自此好几个礼拜,就再也不见老先生准时到外面来散步了,害得街上的一班小孩子再也闹不准时辰,上学不是去得太早,就是去得太晚。过后,他终于又出来了,只是胳膊肘下少了一把绸伞,火红的假发上戴着的那顶高高耸起的毡帽更显得颤巍巍的。老尼柯劳斯可更惨,他被一棒打昏过去,好不容易才保住性命,使灵魂和[ròu]体没有分家。

就这件事,使好样儿的士兵约翰蹲了六年监牢,并得了约翰·幸福城这个雅号。怪就怪在判决一下来,城里有些有声望的人竟对被告表示同情。他们特别强调的是:约翰把劫获前参议员的一只金表,在作案的次日就送给了乡下一个准备行坚信礼的表弟。自然,这件礼物随后便成了逮他的物证。“可惜这小伙子,”有人说,“可惜他成了个坏人!瞧他这般行事,不是满有资格当一位将军吗!”另一些人表示:“是啊,他就像那类侠盗,作案主要是为了练技艺,钱倒在其次哟!”

好也罢,歹也罢,约翰可还是得去坐牢,而不久以后就让人们暂时忘掉了。

六年的牢狱生活终于过去。约翰必须蹲满六年,因为在这段时间里,德国既无新王加冕,也没太子降生。当他同服兵役时一样,拿着品行良好证书释放出来后,又回到城里来找工作,可是谁又肯展一个坐过牢的人呢?加之他那对黑色的眸子现在射出凶光,有一股子叫人害怕的骜骛不驯的劲头儿。“这小子看上去很危险,”有人说,“咱可不愿意在黑夜里单独碰见他呐!”

后来,他到底找到活儿干了。在上文提到过的出城向北去的大路边,紧靠卢特恩市长的鱼池,几百年前立过三条腿绞架的那块离城相当远的地方,有大片大片未立界栅的荒地,如今让城里一位做着大买卖的市民用来种苦笑了。他为此雇着五六十名婦女和年轻姑娘,眼下她们正开始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4567下一页末页共10页/2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