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纸笔,命彼自供。奏闻,宏光命刑部鞫讯,系是齐庶宗诈冒定王;复批九卿科道俱在城隍庙会审,端是诈伪。合词上奏,即斩首西市。
此野史也,他书载乙酉正月事。诏选淑女
八月初二日(丁己),科臣陈子龙奏:‘有中使四出搜采,凡有女子之家,黄纸贴额,持之而去;闾井骚然。明旨未经有司,中使私自搜求,殊非法纪。又前见收选内员,虑市井无籍自宫希进;昨闻果有父子同奄者。先朝若瑾、若贤,皆壮而自宫者也’。又御史朱国昌言:‘有北城士民呈称历选宫嫔,必巡司、州县定地开报。今未见官示,忽有棍徒、哨凶擅入人家,不拘长幼,概云“抬去”;但云“大者选侍宫帏,小者教习戏曲”。街坊缄口,不敢一言’。二十二日,群奄肆扰收女;陈子龙言之,命禁讹传,棍徒不许借端诈骗。
二十六日,传皇太后遴选中宫。九月初九日,选淑女黄氏、郭氏、戴氏送内;命再选。
十八日,韩赞周请大婚礼物;着光禄寺办。二十一日,谕工部:‘大婚应用珠冠等如数解进’。二十四日,工科李维樾言:‘日来道途鼎沸,不择配而过门;皆云王、田两中贵强取民女,以备宫卫。有方士营杨寡妇少女自刎,母亦投井;亦大不成举动矣’。
十月初八月,韩赞周奏淑女齐集。十二日,赞周请选淑女于杭州。十四日,谕管绍宁:‘京城淑女,着博访细选’。又谕内官田成、李国辅分路速选淑女。十七日,谕赞周挨门严访淑女;富室官家隐匿者,邻人连坐。十一月十二日,限中宫礼冠三万金、常冠一万金,下户部措办。
二月十五月,韩赞周再进淑女六名。二十三日,命礼部广选淑女。一日,士英云‘选妃内臣田成有本来报,杭州选淑女程氏’。上见一人,大不乐。已而批旨云:‘选婚大典,地方官漫不经心,且以丑恶充数,殊为有罪。责成抚按、道官于嘉兴府加意遴选,务要端淑。如仍前玩忽,一并治罪’。阮大铖曰:‘定额三名不可少’。浙江巡抚张秉贞、内官田成得旨,出示嘉兴,合城大惧;昼夜嫁娶,贫富良贱、妍丑老少俱错。合城若狂,行路挤塞。苏州闻之亦然;错配不可胜纪,民间编为笑歌。所选程氏,寄养母家,每日廪给三两,仰仁和、钱塘两县各为护卫;皂快五名,在程门伺候。田成复至嘉兴,从者百人,坐察院恣甚。凡选二十余日,选中两名:一王氏、一李氏,俱小姓女,共程氏淑女三人;乃还南京。
四月初九日,钱谦益奏选到淑女;着于十五日进元辉殿。京选七十人中选阮姓一人、田成浙选五十人中选王姓一人、周书办自献女二人,俱进皇城内。
至五月初十日(辛卯)晨,传旨:‘三淑女在经厂者放还母家’。时以大清兵至,是夕将出狩也。
“野史”载:士英语遣选妃内臣往浙,俱云田壮国;而“编年”、“甲乙史”诸书则载田成。
三案、要典、逆案重翻
先是,甲申十二月二十二日(丙子),张捷抄出杨维垣所题,言:‘韩爌之再相也,举国皆推之,独臣不肯附和。己巳东变,有一非爌所召者乎!只造一本不公之“逆案”,阮大铖及臣皆不附杨、左而入;乞皇上重复审定!有刘廷元、徐绍言、霍维华、吕纯如、徐大化、贾继春、徐扬先、岳骏声雪之而恤之,周昌晋、徐复阳、虞廷陛、郭如闇、李寓庸、陈以瑞、曹谷雪之而用之;王永光、唐世济、章光岳、许鼎臣、杨兆升、袁宏勋、徐卿伯、水佳胤发愤此案者,亦宜恤之’!
乙酉正月二十日(甲辰),编修吴孔嘉言:‘“三朝要典”须备列当日奏议,以存其实;删去崔呈秀附和’。命下所司。
二十一日(乙巳),总督袁继咸言“要典”不必重翻;有旨:‘皇祖妣、皇考无妄之诬,岂可不雪!事关青史,非存宿憾。群臣当体朕意’。
二十三日(丁未),杨维垣又请重颁“三朝要典”;言张差疯颠,强坐为剌客者,王之采也;李可灼红丸,谓之行鸩者,孙慎行也;李选侍移宫,造以垂帘之谤者,杨涟也。刘鸿训、文震孟只快驱除异己,不顾诬谤君父;此“要典”一事重颁天下,必不容缓也’。
二月初四日,杨维垣请恤三案被罪诸臣。初五日,昭雪珰案编修吴孔嘉。十七日,予逆案徐景濂恤典。二十二日,御史袁洪勋追论梃击、红丸、移宫三案及焚“要典”诸臣罪;因摘吴甡、郑三俊。并言‘管绍宁不亟搜“要典”、袁继咸公然忤逆,宜急行究治’。诏勿问。十五日,予逆案徐大化恤典。二十八日(辛巳),刘孔昭言“逆案”尽翻似滥。左良玉言:‘“要典”治乱所关,勿听邪言,致兴大狱’。有旨:‘此朕家事,不必疑揣’!三月初一日,“逆案”杨所修子为父雪罪;允之。
初三日,升杨维垣都察院副都御史;升阮大铖兵部尚书,赐蟒服。十九日,设坛太平门外,百官素服望祭先帝;独阮大铖后至,哭呼先帝而来曰:‘致先帝殉社稷者,东林诸臣也。不杀尽东林,不足以谢先帝。今陈名夏、徐汧等俱北走矣’!士英急止之曰:‘徐九一现有人在’。大铖日与杨维垣谋,必欲尽杀东林、复社之人。大狱将兴,寻以上游告警始缓。
四月初五日,吏部尚书张捷奏请表章附郑戚诸臣;允之。于是刘廷元、吕纯如、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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