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母色养备至;母八十三而终。 南都立,起验封员外郎,署文选司事。莅官十三日,见高宏图、徐石麒等先后去位,即引疾退。乙酉(一六四五)后,屏居墓田,杜门读「易」。戊子(一六四八)四月,有讦其不薙发者,逮至江宁,满、汉官并缓言款之;允诚直立南向,举手曰:『二祖列宗,神灵在天。允诚发不可薙,身不可降』!因赋绝命诗。临刑,顾从孙尚濂曰:『心即太虚之心;太虚中何尝有刀锯斧钺!清其刀锯斧钺不得加焉之心,亦安往不得哉』!遂见杀;年六十一。尚濂字静观,亦同死。仆薛成闻主被执,长恸不食;先一日死。讣至,仆宋孝号哭,触阶死。我朝赐允诚通谥「节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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