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卷七

作者: 战国·墨翟6,039】字 目 录

人乎!今王公大人之为政也,自杀一不辜人者,逾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者,与角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蚤絫者,与逾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与入人之场园,窃人之桃李瓜姜者,今王公大人之加罚此也,虽古之尧、舜、禹、汤、文、武之为政,亦无以异此矣。今天下之诸侯,将犹皆侵凌攻伐兼并,此为杀一不辜人者数千万矣!此为逾人之墙垣,格人之子女者,与角人府库,窃人金玉蚤絫者数千万矣!逾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与入人之场园,窃人之桃李瓜姜者数千万矣!而自曰义也。

故子墨子言曰:是蕡我者,则岂有以异是蕡黑白甘苦之辩者哉!今有人于此,少而示之黑谓之黑,多示之黑谓白,必曰吾目乱,不知黑白之别。今有人于此,能少尝之甘谓甘,多尝谓苦,必曰吾口乱,不知其甘苦之味。今王公大人之政也,或杀人,其国家禁之。此蚤越有能多杀其邻国之人,因以为文义。此岂有异蕡白黑、甘苦之别者哉!

故子墨子置天之,以为仪法。非独子墨子以天之志为法也,于先王之书《大夏》之道之然:"帝谓文王,予怀明德,毋大声以色,毋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此诰文王之以天志为法也,而顺帝之则也。且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实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者,当天之志而不可不察也。天之志者,义之经也。

《墨子》 战国·墨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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