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南史 - 孔琳之传

作者: 李延寿2,192】字 目 录

浮的花费,实在是成为人们的一种忧患啊!凡是人们的丧葬仪式,大多出在民间,经常都有这种需要,常常要花十几万,损耗人们的财力,而在意义上并无什么可取。至于贫寒的平民人家,则人人都想竭尽自己的能力,即使是房室好像倒悬的钟磬一样空空,也无不倾尽自己的家产和微薄的钱财,所谓“按礼埋葬”,难道就是像这样的吗?我认为应该完全罢免丧事牌楼的仪式。”

后来调他担任尚书吏部郎。义熙十一年(415),任命他为宋武帝平北、征西长史,调任侍中。宋台刚刚建立的时候,任命他为宋国侍中。永初二年(421),担任御史中丞,光明正直维护法令,绝不屈从任何压力,曾奏表弹劾尚书令徐羡之违背法典。当时徐羡之兼任扬州刺史,孔琳之的弟弟孔璩之为中从事,徐羡之让孔璩之劝解孔琳之,让他放弃弹劾此事。孔琳之不答应,说:“我触犯了宰相,应当是仅只我一人获罪。你必定不应该跟着连坐,哪里需要这样辛勤游说呢?”从这件事百官受到了震惊,没人再敢违犯禁令。武帝非常称赞他,路过兰台时,亲自去看望他。后来调任祠部尚书,不营办财产,家中特别贫寒。景平元年(423)逝世,追赠为太常。

他的儿子孔邈具有他父亲的风格,官职升至扬州中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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