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類,皆詞也,語之助也。聲成文謂之音,此詞直音內之助,聲不出於音,故曰音之內。直言曰言,一字曰言,此詞皆在句之外爲助,故曰言之外。楚辭宋玉招魂:魂兮歸來,東方不可以託些。些,亦詞也。未詳音發爲言,言之成文爲詞,未可以內外岐之,且詞與兮些各別,非語助例也。字彙勦用韻會舊註,非是。又按說文辭,訟也。辤,不受也。與言詞、文詞之詞各別。今經史以辭爲言詞之詞,如《禮曲禮》,不辭費是也,以辭爲辤受之辤,如《論語》與之粟九百辭是也。以辤爲文詞之詞,如《楊修傳》絕妙好辤是也。循用已久,不能更正,然究心六書者,不可不辨。
诎 【酉集上】【言字部】 詘 【唐韻】區勿切【集韻】【韻會】【正韻】曲勿切,□音屈。【說文】詰詘也。一曰屈襞。【禮喪大記】凡□衣不詘。【註】謂舒而不卷也。【楚辭九思】思哽饐兮詰詘。 又【博雅】曲也,折也。【玉篇】枉曲也。【禮樂記】習其俯仰詘伸。【史記管晏列傳】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前漢孫寶傳】道不可詘,身詘何傷。 又【廣韻】辭塞也。【戰國策】於是魏王聽此言也,甚詘。 又【類篇】充詘,喜失節貌。【禮儒行】不充詘于富貴。 又姓。漢有詘強。見【印藪】。 又【韻會】通作屈。【荀子勸學篇】若挈裘領,詘五指而頓之。【註】詘與屈同。 又【集韻】【正韻】□渠勿切,音掘。與充詘義同。 又絕止貌。【禮聘義】叩之,其聲淸□以長,其終詘然樂也。 又【正韻】盡也。【前漢司馬相如傳】徼□受詘。【師古註】言獸有力盡者,受而有之。 又【集韻】敕律切,音怵。與黜同。【戰國策】彼公仲者,秦勢能詘之。【註】詘,貶下也。 又【集韻】通作絀。【禮射義】進爵絀地。【註】《內則》以前作絀,《明堂位》以後作詘。 又【集韻】或作出。【左傳襄三十年】譆譆出出。【周禮秋官庭氏鄭註】引作詘詘。劉昌宗音出。本亦作出。 又【集韻】奴骨切,嫩入聲。與訥同。詳訥字註。 又【說文】或作誳。【長箋】作誳。
诏 【酉集上】【言字部】 詔 【廣韻】之少切【集韻】【韻會】【正韻】之笑切,□音照。【說文】吿也。【爾雅釋詁】導也。【註】敎導之也。【又】勴也。【註】謂贊勉。【疏】敎導,卽贊勉也。【韻會】詔者,上下通用之義。【左傳成二年】欒伯曰:燮之詔也。書何力之有焉。【註】吿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羣臣。【註】告也,助也。【莊子盜跖篇】爲人父者,必能詔其子。【如淳註】敎也。 又【廣韻】上命也。秦漢以下,天子獨稱之。【史記秦始皇紀】二十六年,秦幷天下,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議命爲制,令爲詔。【前漢周勃傳】軍中聞將軍之命,不聞天子詔。 又【廣韻】□也。【正韻】播吿之書也。【文心雕龍】漢命有三品,三曰詔書。詔,吿也。【釋名】詔書。詔,昭也。人暗不見事宜,則有所犯,以此示之,使昭然知所由也。【文中子問易篇】程元曰:續書之有志,有詔,何謂也。文中子曰:志以成道,言以宣志,詔其見王者之志乎。 又待詔,官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應劭註】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唐書百官志】明皇初置翰林待詔。 又蠻王曰詔。【唐書南蠻傳】南詔本哀牢夷後,烏蠻別種也。渠帥有六,自號六詔,曰蒙巂詔、越析詔、浪穹詔、邆睒詔、施浪詔、蒙舍詔。 又【正韻】市召切,音紹。【禮禮器】禮有□詔。【註】告道賔主者也。詔或爲紹。 又【集韻】之遙切,照平聲。言誘也。 又【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音韶。【禮禮器】詔侑武方。【註】詔侑或爲韶囿,武當爲無,方猶常也。 又叶朱戍切,音注。【班固東都賦】申舊章下明詔,命有司頒憲度。
译 【酉集上】【言字部】 譯 【唐韻】羊昔切【集韻】【韻會】【正韻】夷益切,□音繹。【說文】傳譯四夷之言者。【揚子方言】傳也。又見也。【註】傳宣語卽相見。【禮王制】北方曰譯。【疏】通傳北方語官謂之譯。譯,□也。謂□說外內之言。劉氏曰:譯,釋也。猶言謄也。謂以彼此言語相謄釋而通之也。越裳氏重九譯而朝是也。【周禮秋官象胥賈疏】北方曰譯者,譯卽易,謂換易言語,使相解也。 又【正字通】凡詁釋經義亦曰譯。 又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又典屬國屬官有九譯令。 又叶弋灼切,音藥。【張華七命】語不傳於輶軒,地不被乎正朔,莫不駿奔稽顙,委質重譯。 【說文】本作□。
诒 【酉集上】【言字部】 詒 【唐韻】與之切【集韻】【韻會】盈之切,□音怡。【說文】相欺詒也。一曰遺也。【詩邶風】自詒伊阻。【傳】遺也。【左傳昭六年】叔向使詒子產書。【註】遺也。【廣韻】贈言也。 又【正韻】誒詒,疑疾。【莊子達生篇】誒詒爲病數日。【註】懈倦貌。一曰失魂魄貌。 又通作貽。【書五子之歌】貽厥子孫。【傳】貽,遺也。【詩大雅】詒厥孫謀。【箋】詒,猶傳也。【正義】詒訓遺,卽流傳之義。 又通作飴。【詩周頌】貽我來牟。【釋文】貽,又作詒。【前漢劉向傳】引《詩》作飴。【師古註】飴,遺也。與貽同。 又通作嗣。【詩鄭風】子寧不嗣音。【傳】習也。【箋】續也。韓詩作詒。詒,寄也。曾不寄問也。 又【集韻】【韻會】□羊吏切,怡去聲。【類篇】亦遺也。【韻會】貺也。【左傳文十六年】年自七十以上,無不饋詒也。【疏】饋、詒皆與人物之名,與貽通,有平、去二音。 又【集韻】堂來切,音臺。懈倦貌。引莊子誒詒。李軌讀。 又【集韻】他代切,音態。義同。又欺也。又【廣韻】徒亥切【集韻】【韻會】【正韻】蕩亥切,□臺上聲。【類篇】江南呼欺曰詒。【增韻】欺詒,誑詐也。【列子黃帝篇】狎侮欺詒。【徐幹考僞篇】骨肉相詒,朋友相詐。 又【集韻】通作紿。【穀梁傳僖元年】惡公子之紿。【註】欺紿也。【史記項羽紀】項王迷失道,田父紿之曰:左,乃陷大澤中。【師古註】紿,誑也。 【類篇】或作□。
豞 【酉集中】【豕字部】 豞 【廣韻】呼漏切【集韻】許□切,□音詬。【字林】豕鳴也。 又【集韻】【韻會】□黑角切,音謞。豕怒聲。【韓愈祭張員外文】怒頰豕豞。【註】豞,或作豹,非。 又【韻會】亦作。【左思吳都賦】封豨。【註】,豨聲。 又【集韻】或作哮。【正字通】與呴通。 又【類篇】權俱切,音劬。與翑同。【爾雅釋畜】馬後足皆白,翑。【集韻】或作□□□。 又【集韻】果羽切,音矩。義同。【字彙補】譌作□,非。
诓 【酉集上】【言字部】 誆 【廣韻】渠放切【集韻】具放切,□狂去聲。【類篇】誑也。【廣韻】謬言也。 又【集韻】求往切,狂上聲。義同。 又【字彙】今律爲誆騙字。讀平聲。
诔 【酉集上】【言字部】 誄 【唐韻】力軌切【集韻】【韻會】魯水切,□音壘。【說文】諡也。【釋名】累也。累列其事而稱之也。【廣韻】壘也。壘述前人之功德也。【周禮春官大祝】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疎、遠近,六曰誄。【註】謂積累生時德行以錫之命,主爲其辭也。【左傳哀十六年】孔丘卒,公誄之。子贛曰:生不能用,死而誄之,非禮也。【禮檀弓】魯莊公及宋人戰于乗丘,馬驚,敗績,縣賁父卜國死之。公曰:非其罪也。遂誄之。士之有誄,自此始也。又【曾子問】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惟天子稱天以誄之,諸侯相誄,非禮也。【註】累舉其平生實行爲誄,而定其諡,以稱之也。 又禱祀用誄。【論語】誄曰:禱爾于上下神祇。【疏】累功德以求福。【註】誄者,哀死而述其行之辭也。【說文】引作讄。 【說文】本作。【舉要】載《嚴發□》作,非。字原从彡从乚出頭作。
试 【酉集上】【言字部】 試 【唐韻】【集韻】【韻會】□式吏切,詩去聲。【說文】用也。【博雅】嘗也。【增韻】探也,較也。【易无妄】无妄之藥,不可試也。【釋文】試驗,一曰用也。【註】試,謂少嘗之也。【書舜典】明試以功。【禮緇衣】□不試而民咸服。【莊子齊物論】嘗試言之。 又【正韻】式至切,音翅。義同。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設職切,音識。義同。通作式。 又叶詩止切,音始。【詩小雅】方叔涖止,其車三千,師干之試。試叶止。 又叶申之切,音詩。【詩小雅】私人之子,百僚是試。叶上裘,裘音渠之反。
诖 【酉集上】【言字部】 詿 【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音卦。【說文】誤也。【博雅】欺也。【史記吳王濞傳】詿亂天下。【前漢王莽傳】臣莽當受詿上誤朝之罪。【集韻】或作□。 又【廣韻】胡挂切【集韻】胡卦切,□音絓。與□同。礙也。 又【集韻】古駡切,瓜去聲。與□同。相□誤也。或作□。 又【正韻】古畫切,乖去聲。亦與□同。
诗 【酉集上】【言字部】 詩 〔古文〕□【唐韻】書之切【集韻】【韻會】【正韻】申之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巳集上】【水字部】 【集韻】覓畢切,音密。□,泥淖也。
【補遺】【寅集】【山字部】 【龍龕】音連。山名。
【申集中】【虫字部】 【唐韻】卽移切【集韻】將支切,□音貲。蟲,似蟬。 又【山海經】枸狀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雞而鼠尾,其名曰鼠,見則其邑大旱。 又【集韻】仄蟹切,音抧。亦蟲名。 又【玉篇】徂移、子爾二切,義同。○按鼠字本作□,經从虫。
【寅集中】【山字部】 【正字通】同嵐省。詳嵐字註。
□ 【子集上】【丿字部】 □ 【集韻】思,古作□。註詳心部五畫。
□ 【未集中】【糸字部】 □ 【篇海】與紖同。○按《集韻》紖亦作絼,當卽絼字之譌。
【酉集上】【言字部】 【正字通】俗訕字。
诘 【酉集上】【言字部】 詰 【唐韻】去吉切【集韻】喫吉切,□音蛣。【說文】問也。【廣雅】讓也,責也。【玉篇】治也,譴也,問罪也。【書立政】其克詰爾戎兵。【傳】治也。【禮月令】詰誅暴慢。【註】謂問其罪,窮治之也。【老子道德經】此三者,不可致詰。【註】問也。【史記平津侯傳】汲黯庭詰弘。【註】責讓也。 又【周禮天官大宰】五曰□典,以詰邦國。【註】詰,猶禁也。又【秋官大司□】佐王□邦國,詰四方。【註】詰,謹也。 又詰屈。【晉書衞恆傳】字勢云:硏桑不能數其詰屈。 又【小爾雅】詰朝,明旦也。【左傳僖二十七年】詰朝相見。【說文長箋】本作喆朝。喆,古哲字。借明也。故明朝爲喆朝。今俗以喆爲詰,因詰喆形溷,誤。 又【集韻】丘傑切,音憩。喬詰,意不平也。【莊子在宥篇】喬詰卓鷙。
诛 【酉集上】【言字部】 誅 【唐韻】陟輸切【集韻】【韻會】追輸切,□音株。【說文】討也。【廣雅】殺也。【書胤征】以干先王之誅。【禮月令】詰誅暴慢。【註】誅者,戮其人。【前漢□法志】征暴誅悖,治之威也。【莊子庚桑楚】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誅之。 又【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周禮秋官司烜氏】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爲明竁焉。【註】鄭司農云:屋誅,謂夷三族。 又【易雜卦】明夷誅也。【註】誅,傷也。 又【晉語】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又【玉篇】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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