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 第13部分

作者: 张玉书71,113】字 目 录

【未集中】【糸字部】 □ 【集韻】□皮切,音靡。【說文】縻,或从多作□。 又【廣韻】羊至切,音肄。【博雅】重也。 又【集韻】以豉切,音易。貤或作□,重次第物也。 又【集韻】弋睡切,音諉。垂也。

譪 【酉集上】【言字部】 譪 【唐韻】於害切【集韻】【正韻】於蓋切,□音靄。【說文】臣盡力之美。【詩大雅】譪譪王多吉士。【毛傳】猶濟濟也。【朱註】衆多也。 又【玉篇】正也。 又姓。【萬姓統譜】漢平陽太守譪奐。○按譪與藹同,字彙分載言、艸二部,非是。

【申集中】【虫字部】 【直音】子廉切。同蠘,蟲也。

【酉集上】【見字部】 【集韻】七迹切,音皵。觀也。 又亭歷切,音狄。見也。與覿同。或作□。

譫 【酉集上】【言字部】 譫 【集韻】【韻會】□之廉切,音詹。多言也。 又病也。【本草綱目序例】心病譫妄煩亂。 又人名。汝譫,見【宋史宗室表】。 又【廣韻】徒盍切【集韻】敵盍切,□音蹋。或作□。又【集韻】達合切,音沓。又質涉切,音讋。與讘同。義□同。 【原】本作詹。【集韻】或作噡。

譬 【酉集上】【言字部】 譬 【唐韻】匹至切【集韻】【韻會】【正韻】匹智切,□嚭去聲。【說文】諭也。【徐曰】猶匹也。匹而諭之也。【詩大雅】取譬不遠。【禮學記】罕譬而喻。【註】比方之辭。【後漢第五種傳】羽請住譬降之。【註】譬,諭也。 又猶曉也。【後漢鮑永傳】言之者雖戒,而聞之者未譬。 又【集韻】或作辟。【詩小雅】譬彼舟流。【箋】譬,本亦作辟。【孟子】譬若掘井。考證:〔【禮學記】罕譬而諭。【註】北方之辭。〕 謹照原文諭改喻。北方改比方。

譭 【酉集上】【言字部】 譭 【集韻】同。通作毀。

譮 【酉集上】【言字部】 譮 【說文】籀文話字。 又人名。【宋史孝宗紀】慶國公令譮。 又【集韻】黃外切,音會。悟也。 又【廣韻】【集韻】□許介切,音。怒聲。【集韻】與欸同。 又【集韻】火夬切,音咶。氣高貌。

譯 【酉集上】【言字部】 譯 【唐韻】羊昔切【集韻】【韻會】【正韻】夷益切,□音繹。【說文】傳譯四夷之言者。【揚子方言】傳也。又見也。【註】傳宣語卽相見。【禮王制】北方曰譯。【疏】通傳北方語官謂之譯。譯,□也。謂□說外內之言。劉氏曰:譯,釋也。猶言謄也。謂以彼此言語相謄釋而通之也。越裳氏重九譯而朝是也。【周禮秋官象胥賈疏】北方曰譯者,譯卽易,謂換易言語,使相解也。 又【正字通】凡詁釋經義亦曰譯。 又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又典屬國屬官有九譯令。 又叶弋灼切,音藥。【張華七命】語不傳於輶軒,地不被乎正朔,莫不駿奔稽顙,委質重譯。 【說文】本作□。

議 【酉集上】【言字部】 議 【唐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義。【說文】語也。【徐曰】定事之宜也。【廣雅】言也,謀也。【廣韻】評也。【正韻】謪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書周官】議事以制。【禮曲禮】公事不私議。【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文中子問易篇】議其盡天下之心乎。【註】續書有議。 又【廣韻】擇也。【儀禮有司徹】乃議侑于賔以異姓。【鄭註】議猶擇也。擇賔之賢者,可以侑尸,必用異姓廣敬也。 又【玉篇】法有八議。【周禮秋官小司□】以八辟麗邦法,附□罰。一議親,二議故,三議賢,四議能,五議功,六議貴,七議勤,八議賔。 又【唐書百官志】下之通上,其制有六,四曰議。【蔡邕獨斷】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所正處,而獨執異意,曰駁議。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議郞六百石。【唐書百官志】有諫議大夫。又司議郞。 又通作□。詳前□字註。 又【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義平聲。謀度也。【詩小雅】或出入風議。陸德明協句音宜。 又叶牛何切,音俄。【史記述贊】桓公之東,太史是庸。及侵周禾,王人是議。庸叶東,議叶禾。 【說文】本作□。考證:〔【易節象】君子以制度數,議德行。〕 謹照原文度數改數度。

譱 【酉集上】【言字部】 譱 【唐韻】常衍切【集韻】【韻會】【正韻】上演切,□膳上聲。【說文】吉也。从誩从羊,與義美同意。【前漢禮樂志】安上治民,莫譱於禮。移風易俗,莫譱於樂。【師古註】古善字。 又【玉篇】大也。 又人名。崇譱,見【宋史宗室表】。 【說文】篆文作□。【集韻】隸作善。亦作嬗。

譳 【酉集上】【言字部】 譳 【廣韻】奴豆切【集韻】【韻會】乃豆切,□音耨。譳。詳字註。 【正字通】俗作□。

譴 【酉集上】【言字部】 譴 【唐韻】去戰切【集韻】【韻會】【正韻】詰戰切,□音繾。【說文】謫問也。【廣雅】責也。【廣韻】怒也,讓也。【正韻】誚也。【詩小雅】畏此譴怒。【傳】罪責也。【戰國策】太卜譴之曰:周之祭地爲祟。【註】謫問也。 又【揚子方言】譴,喘轉也。【註】猶宛轉也。 又【集韻】姓也。

譵 【酉集上】【言字部】 譵 【集韻】【正韻】□直類切,音墜。怨也。與懟同。

□ 【未集上】【米字部】 □ 【字彙補】審視切,音矢。屎尿也。

【申集下】【血字部】 【正字通】爲卹字之譌。本作卹,非从阝,別見卩部。

譶 【酉集上】【言字部】 譶 【唐韻】徒合切【集韻】達合切,□音沓。【說文】疾言也。【嵆康琴賦】紛□譶以流漫。【註】□譶,聲多也。 又【廣韻】【集韻】□直立切,音蟄。譅譶,言不止也。【左思吳都賦】澀譶澩,交貿相競。【註】澀譶,衆言語喧雜也。 【正字通】與沓□誻□□同。【字彙補】亦作□。

譸 【酉集上】【言字部】 譸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張流切,音輈。【說文】詶也。【玉篇】譸張,誑也。【書無逸】民無或胥,譸張爲幻。 又人名。必譸,見【宋史宗室表】。 又與籌通。【後漢虞詡傳】以詡譸之,知其無能爲也。【註】譸,當作籌。 又【讀書通】與輈侏□通。【劉琨答盧諶詩】自頃輈張,困於逆風。【註】輈張,驚懼貌。【揚雄國三老箴】作侏張。 又【集韻】□留切,音儔。詞也。 【集韻】或作、嚋。【六書故】亦通作侜。

【酉集上】【言字部】 【玉篇】奴奚切【集韻】年題切,□音泥。呼人也。 又【集韻】女履切,尼上聲。言以示人也。或作呢。 又【集韻】乃許切,泥去聲。言不通也。

【申集中】【虫字部】 【集韻】彌遙切,音篻。【玉篇】蠶初生也。

譹 【酉集上】【言字部】 譹 【集韻】【類篇】乎刀切【正韻】胡刀切,□音豪。與諕同。號也。【莊子齊物論】叫者譹者。【註】譹,下而聲濁也。 又【集韻】【類篇】後到切【韻會】【正韻】胡到切,□豪去聲。與皋同。呼也。詳白部皋字註。

辝 【酉集下】【辛字部】 辝 籀文辭字。

譺 【酉集上】【言字部】 譺 【廣韻】五介切【集韻】牛戒切,□音□。【說文】騃也。【廣韻】誡譺也。【類篇】欺悱也。 又【廣韻】魚紀切【集韻】偶起切,□音擬。議也,欺也,調也。【集韻】與擬同。或作懝。亦作疑。又書作□。 又【廣韻】【集韻】□魚記切,擬去聲。義同。 又【集韻】【類篇】□鄂力切,音觺。【字彙補】齊敬貌。【史記褚氏龜筴傳】求之於白蛇蟠杅林中者,齋戒以待譺然。【註】索隱曰:譺,音嶷。求龜者齋戒以待,恆譺然也。【集韻】與同,或作嶷、懝。

譻 【酉集上】【言字部】 譻 【唐韻】烏莖切【集韻】於莖切,□音鶯。【說文】聲也。【廣雅】鳴也。【後漢張衡傳】鳴玉鸞之譻譻。【註】聲也。 又人名。與譻,見【宋史宗室表】。 【字彙】與嚶同。

譼 【酉集上】【言字部】 譼 【集韻】監,古作譼。註詳皿部九畫。 又人名。【梁書武帝紀】義陽王蕭譼。

譽 【酉集上】【言字部】 譽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余去聲。【說文】稱也。【玉篇】聲美也。【易坤卦】括囊无咎无譽。【註】譽者,過美之名。【詩周頌】以永終譽。【箋】聲美也。【禮表記】君子不以口譽人,則民作忠。【莊子盜跖篇】好面譽人者,亦好背而毀之。 又【禮祭統孔疏】援神契云:大夫之孝曰譽。 又星名。【晉書天文志】瑞星,三曰含譽。 又姓。平原大守譽粹。見【晉書】。 又【諡法】狀古述今曰譽。 又通作豫。【詩小雅】是以有譽處兮。【傳】譽,善聲也。處,安樂也。蘇氏曰:譽、豫通。凡詩之譽,皆言樂也。 又【韻會小補】通作與。【禮射義】詩曰:則燕則譽。【鄭註】譽,或爲與。 又【廣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音余。義同。【論語】誰毀誰譽。【朱傳】譽者,揚人之善,而過其實。譽平聲。又【詩大雅】慶旣令居,韓姞燕譽。【傳】燕,安。譽,樂也。

譾 【酉集上】【言字部】 譾 【正韻】子踐切,音翦。【字彙】淺也。【史記李斯傳】能薄而材譾。 又人名。希譾、汝譾,見【宋史宗室表】。 【正字通】本作□。【原】與譾、俴□同。

□ 【未集上】【竹字部】 □ 【集韻】章恕切,音翥。筐□。

【申集上】【艸字部】 【集韻】居何切,音哥。母,草名。出嶺南。【齊民要術】母,樹皮有蓋,狀似栟櫚,但脃不中用,南人名其實爲。

□ 【未集中】【糸字部】 □ 【韻補】紱又作□。

譿 【酉集上】【言字部】 譿 【玉篇】同譓。【晉語】今陽子之情譿矣。【註】辨察也。 又人名。伯譿、汝譿,見【宋史宗室表】。

谔 【酉集上】【言字部】 諤 【廣韻】五各切【集韻】【韻會】【正韻】逆各切,□音鄂。【廣雅】諤諤,語也。【玉篇】正直之言也。【史記商君傳】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家語】湯武以諤諤而昌。 又【廣韻】謇諤,直言也。【後漢儒林傳】臣無謇諤之節,而有狂瞽之言。 又【韻會】通作鄂。【禮坊記鄭註】子於父母尚和順,不用鄂鄂。【釋名】鄂本又作諤。 又通作咢。【前漢韋賢傳】咢咢黃髮。【師古註】直言也。 【類篇】或作讍。

讀 【酉集上】【言字部】 讀 【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獨。【說文】誦書也。【徐鍇曰】讀猶瀆也。若四瀆之引水也。【詩鄘風】中冓之言,不可讀也。【毛傳】抽也。【鄭箋】抽猶出也。【朱傳】誦言也。【禮文王世子】冬讀書,典書者詔之。 又樂名。【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孝經緯》云:祝融之樂曰《屬讀》。 又曲名。【唐書禮樂志】《讀曲》,宋人爲彭城王義康作也。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集賢殿書院有侍讀學士,掌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經籍。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韻會】□大透切,音豆。義同。【周禮天官宮正註】鄭司農讀火絕之。《釋文》徐音豆。又【增韻】句讀,凡經書成文語絕處謂之句。語未絕而點分之以便誦詠,謂之讀。今祕省挍書式:凡句絕,則點於字之旁讀,分則微點於字之中閒。 又【韻會】通作投。【馬融長笛賦】察度於句投。【註】說文曰:逗,止也。投與逗古字通,音豆。投,句之所止也。○按此則讀與逗通。逗又與投通。 又叶亭歷切,音狄。【蘇轍醉吟庵詩】詩成付與醉中讀,知有淸溪可終日。考證:〔【周禮天官小宰宮正註】鄭司農讀火絕之。徐音豆。〕 謹按此天官宫正註非小宰註也,謹照原文省小宰二字。俆音豆上增釋文二字。

讁 【酉集上】【言字部】 讁 【廣韻】同謫。【小爾雅】責也。【詩邶風】室人交徧讁我。【傳】責也。【周語】秦師必有讁。【註】猶咎也。【前漢武帝紀】發責吏穿昆明池。【師古註】吏有罪者,發而役之。 又【揚子方言】過也。南楚以南,凡相非議人謂之讁。【郭註】讁,音賾,謂罪過也。亦音適,罪罰也。 又【集韻】通作適。【詩商頌】勿予禍適。【毛傳】過也。韓詩云:數也。【朱傳】適、讁通。【前漢武帝紀】發天下七科讁出朔方。【史記大宛傳】作七科適。

【巳集上】【水字部】 【廣韻】【集韻】【韻會】□辭夜切,音謝。【山海經】瞻諸之山,水出焉。 又【集韻】夤謝切,音夜。義同。

讃 【酉集上】【言字部】 讃 【字彙】俗讚字。

【寅集中】【山字部】 【集韻】同岷。

讄 【酉集上】【言字部】 讄 【唐韻】力軌切【集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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