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 第13部分

作者: 张玉书71,113】字 目 录

【韻會】魯水切,□音壘。【說文】禱也。累功德以求福。引論語,讄曰:禱爾于上下神祇。今本作誄。 又【字彙】古者卿大夫歿,則君命有司累其功德,爲文以哀之,曰讄。 又人名。【宋史宗室表】太子右監門率府卒士讄。 【集韻】與誄通。或作□□□。

【辰集下】【毛字部】 【廣韻】【集韻】□徒郞切,音唐。【博雅】,毦罽也。【玉篇】罽曲文。一曰冠纓上飾。

説 【酉集上】【言字部】 説 【唐韻】失□切【集韻】【韻會】【正韻】輸□切,□音近刷。【說文】説,釋也。一曰談説。【釋名】述也。序述之也。【廣雅】論也。【玉篇】言也。【廣韻】告也。【增韻】解也,訓也。又所論之辭也。【易咸卦】滕口説也。又【繫辭】故知死生之説。【書益稷】庶頑讒説。【詩國風】士之耽兮,猶可説也。女之耽兮,不可説也。【史記老莊申韓傳】韓非作《説難》曰:凡説之難,在知所説之心,可以吾説當之。【揚子法言】五經之爲衆説郛。【文心雕龍】説者,悅也。兌爲口舌,故言咨悅懌。過悅必僞,故舜驚讒説。 又【周易】有《説卦》,孔子十翼之一。【疏】□説八卦之德業變化,及法象所爲也。 又【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六曰説。【註】謂以辭責之,如董仲舒救日之祝是也。 又攻説。【周禮秋官庶氏】以攻説禬之。【註】祈其神求去之也。 又【玉篇】余輟切【唐韻】弋雪切【集韻】【韻會】欲雪切,□音閱。與悅通。【玉篇】懌也。【類篇】喜也,樂也,服也。【易益卦】民説無疆。【詩召南】我心則説。【周禮秋官】掌交達萬民之説。 又數也。【詩邶風】死生契闊,與子成説。【疏】當與子危難相救,成其軍伍之數。勿得相背,使非理死亡也。 又人名。【書說命序】高宗夢得説。【註】夢得賢相,其名曰説。説,本又作兌。 又姓。【廣韻】傅説之後。 又【廣韻】舒芮切【集韻】【韻會】【正韻】輸芮切,□音稅。【玉篇】亦談説也。【增韻】説誘,謂以言語諭人,使從己也。【孟子】説大人則藐之。【史記蘇秦傳】遊説六國。 又舍也。【詩召南】召伯所説。【左傳宣十二年】日中而説。【正韻】與稅駕之稅同。 又【集韻】儒稅切,音芮。亦説也。引《周禮》註:遊觀則施惠以爲説也。聶氏定作此音。 又【正韻】他括切,音脫。【韻會】捝,亦作説。與脫通。【易蒙卦】用説桎梏。【禮檀弓】孔子之衞,遇舊館人之喪,使子貢説驂而賻之。 又赦也。【詩大雅】彼宜有罪,女覆説之。【註】音脫。

誯 【酉集上】【言字部】 誯 【集韻】同唱。 又人名。崇誯,見【宋史宗室表】。

誰 【酉集上】【言字部】 誰 【五音集韻】是爲切【玉篇】是推切,□音垂。【說文】何也。【玉篇】不知其名也。【易同人】出門同人。又誰咎也。【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左傳隱元年】其誰曰不然。【老子道德經】吾不知誰之子。【莊子天運篇】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誰。【註】未至孩童,便知人之姓名爲誰。 又【爾雅釋訓】誰昔昔也。【詩國風】誰昔然矣。【傳】猶言疇昔也。郭璞曰:誰,發語辭。 又【正韻】誰何,詰問也。【前漢賈誼傳】□利兵而誰何。【師古註】問之爲誰也。 又【前漢五行志】大誰卒。【師古註】主問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誰也。大誰,本以誰何稱,因用名官,有大誰長。卒者,長所領士卒也。 又姓。【萬姓統譜】誰龍,明正德閒九江府照磨。 又【讀書通】通作孰,引《莊子列禦□》莫覺莫悟,何相孰也。又通作疇。引《書舜典》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卽孰若,□與誰同。 又【韻會】亦作譙。【史記衞綰傳】不譙呵綰。【註】責讓也。譙,音誰,呵,音何。【漢書】作孰何。李奇曰:孰誰也。何,呵也。師古曰:不誰何者,猶言不借問耳。 【集韻】或作唯。

誱 【酉集上】【言字部】 誱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疾葉切,音捷。口誱,多言也。

課 【酉集上】【言字部】 課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苦臥切,科去聲。【說文】試也。【廣雅】第也。【玉篇】議也。【增韻】計也,程也。【史記匈奴傳】課校人畜計。【前漢京房傳】房奏考功,課吏法。【晉書元帝紀】勸課農桑。【宋書沈約自序】少寬其工課。【汲冢周書】程課物徵。【管子七法篇】成器不課不用,不試不藏。 又【廣韻】稅也。【舊唐書職官志】凡賦人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調,三曰役,四曰課。 又縣名、水名。【隋書地理志】課陽縣,屬南陽郡,因課水而名。 又【玉篇】苦訛切【廣韻】【集韻】苦禾切,□音科。課差也。 又【類篇】率也。

誳 【酉集上】【言字部】 誳 【唐韻】區物切【集韻】【類篇】曲勿切,□音屈。【說文】與詘同。又誳詭,非常詭異也。【左思吳都賦】誳詭之殊事。 又與屈同。【淮南子氾論訓】誳寸而伸尺,聖人爲之。【註】誳、屈同。 又【集韻】渠勿切,音掘。與倔同。倔强,梗戾也。或作□。

誴 【酉集上】【言字部】 誴 【廣韻】藏宗切【集韻】徂宗切,□音琮。與悰同。樂也。一曰謀也。

誵 【酉集上】【言字部】 誵 【集韻】【類篇】□何交切,音爻。言不恭謹也。或作訤。

誶 【酉集上】【言字部】 誶 【唐韻】【集韻】【韻會】□雖遂切,音祟。【說文】讓也。【玉篇】罵也。【增韻】誚也,詬也。【吳語】吳王還自伐齊,誶申胥。【唐書□叔達傳】忿誶不恭。 又【廣雅】諫也,問也。【莊子徐無鬼】察士無凌誶之事,則不樂。【註】詬誶也。【陸德明音義】問也。音崇。又音峻。 又【集韻】【類篇】□秦醉切,音萃。告也。【玉篇】言也,問也。 又【廣韻】蘇內切【集韻】【韻會】蘇對切,□音碎。【前漢賈誼傳】母取箕帚立而誶語。【服虔曰】誶,猶罵也。【張晏曰】責讓也。【師古曰】誶音碎。 又【集韻】與訊通。【張衡思□賦】愼竈顯于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訊。【註】告也。【後漢書】作妄誶。【莊子】凌誶。【陸德明音義】亦音信。 又【廣韻】慈卹切【集韻】【韻會】【正韻】昨律切,□音崒。【金壺字考】凌誶,誚責也。【列子力命篇】□凌誶。【註】謂好凌辱責駡人也。張湛音碎,殷敬順音崒。

誷 【酉集上】【言字部】 誷 【廣韻】文兩切【韻會】文紡切,□音罔。誣也。【晉書郤詵傳】朋黨則誣誷,誣誷則臧否失實,眞僞相冒。【柳宗元登蒲州石磯詩】高歌返故室,自誷非所欣。 又與罔通。【禮少儀】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爲罔。【註】罔又作誷。 【廣韻】與□同。【類篇】作□。

誸 【酉集上】【言字部】 誸 【集韻】【韻會】胡千切【正韻】胡田切,□音賢。言急也。【莊子外物篇】謀稽乎誸。【註】急而後考謀。 又【類篇】堅正也。 又【集韻】胡涓切,音懸。亦急也。

誹 【酉集上】【言字部】 誹 【唐韻】【正韻】敷尾切【集韻】【韻會】妃尾切,□音斐。【說文】謗也。【博雅】也。【史記高祖紀】誹謗者族。【莊子刻意篇】高論怨誹。【戰國策】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 又【集韻】或省作非。【前漢鼂錯傳】非謗不治。【師古註】非讀曰誹。 又【集韻】府尾切,非上聲。義同。 又【集韻】【韻會】匪微切【正韻】芳微切。□與非通。【類篇】謗言也。【增韻】非議也。【史記平準書】張湯奏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前漢食貨志】作腹非。【註】口不言,心非之也。又【廣韻】方味切【集韻】【韻會】【正韻】方未切,□非去聲。義同。【史記文帝紀】誹謗之木。【索隱】誹,音非,亦音沸。尸子云:堯立誹謗之木。韋昭云:慮政有缺失,使書于木,後代遂因以爲飾。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

誺 【酉集上】【言字部】 誺 【廣韻】丑知切【集韻】抽知切,□音螭。【揚子方言】不知也。沅灃之閒,凡相問而不知答曰誺。 又【正字通】以言相欺曰謾,以言相誣曰誺。 又【梵書】空谷傳聲曰赤謾白誺。 又【廣韻】【集韻】□丑吏切,音貽。義同。 又【玉篇】力代切【廣韻】落代切【集韻】洛代切,□音賚。【廣雅】誤也。 【類篇】或作□□。

誻 【酉集上】【言字部】 誻 【唐韻】徒合切【集韻】【韻會】【正韻】達合切,□音遝。【說文】諏誻也。【玉篇】妄語也。【正韻】言相惡也。 又誻誻,多言也。【荀子正名篇】愚者之言,誻誻然而沸。又【廣韻】譐誻,亦作沓。【詩小雅】噂沓背憎。【箋】噂噂沓沓,相對談語,背則相憎逐。沓亦作□。【集韻】亦作□。 又【集韻】託合切,音塔。與同。

讞 【酉集上】【言字部】 讞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魚列切,音孼。議罪也。評獄也。【禮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于公。【疏】言白也。【□註】議□也。【前漢景帝紀】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師古註】讞,平議也。【後漢斐楷傳】州郡翫習,欲避請讞之煩。【註】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宋史選舉志】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 又【廣韻】魚蹇切【集韻】【韻會】語蹇切。□孼上聲。又【集韻】魚戰切【韻會】疑戰切【正韻】倪甸切,□音彥。義□同。 【正韻】俗作谳。

讟 【酉集上】【言字部】 讟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獨。【說文】痛怨也。【徐鍇曰】象衆怨也。故从二言。【廣雅】惡也。【揚子方言】讟、咎,謗也。【郭註】謗,言噂讟也。【左傳昭元年】民無謗讟。【杜註】讟,誹也。【前漢五行志】怨讟動於民。【師古註】讟,痛怨之言。

【酉集中】【豸字部】 【集韻】之戎切,音終。【玉篇】獸似豹。【類篇】如豹而角。

计 【酉集上】【言字部】 計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繼。【說文】會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註】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註】弊,斷也。【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爲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又【司會註】司會,主天下之大計。【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 又【玉篇】謀也。【廣韻】籌策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又【淮隂侯傳】計者,事之機也。 又計簿。【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逸奔郈,魴假使爲賈正焉,計于季氏。【註】送計簿于季氏。【前漢武帝紀】受計于甘泉宮。【註】受郡國所上計簿,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又計偕。【前漢武帝紀】元光五年,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註】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 又官名。【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師古註】專主計籍。【唐書百官志】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飮食、薪炭。 又神名。【山海經】東百三十里曰光山,神計蒙處之,其狀人身龍首,恆遊於漳淵,出入必有飄風暴雨。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琅邪郡有計斤縣。【師古曰】卽左傳所謂介根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劍南道有計州。 又姓。越有計然,後漢有計子勳。 又【集韻】吉屑切,音結。畫也。

订 【酉集上】【言字部】 訂 【唐韻】他頂切,上聲。【說文】平議也。【詩周頌】彼作矣,文王康之。【箋】以此訂太王、文王之道,卓爾與天地合其德。【疏】訂者,比□之言。【晉書荀崧傳】其書諸所發明,或左氏、公羊所不載,亦足有所訂正。 又【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音。又【廣韻】徒鼎切【集韻】【韻會】待鼎切,□亭上聲。義□同。 又【集韻】唐丁切,音亭。義同。 又【字彙補】均也。【周禮夏官恒矢註】前後訂,其行平也。【疏】恒矢軒輖訂,是安居之矢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丁去聲。平議也。【唐書李綱傳】古人以一言之重訂千金。 又【廣韻】逗遛也。 又【正字通】齊梁閒謂賦民爲訂。 又正定書籍亦曰訂,如較訂、訂正之類。

讥 【酉集上】【言字部】 譏 【唐韻】居依切【集韻】【韻會】居希切,□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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