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同。 又【廣韻】楚洽切【集韻】測洽切,□音挿。義同。 又【正字通】梵音讀若竭,義亦同。
笉 【未集上】【竹字部】 笉 【廣韻】士忍切。【玉篇】笑貌。 又【集韻】此忍切,音□。筊也。 又羽敏切,音隕。義同。
笊 【未集上】【竹字部】 笊 【廣韻】【集韻】【韻會】□側絞切,音蚤。笊篱,竹器。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阻敎切,音蘸。義同。 又【集韻】鳥居穴曰笊,居樹曰巢。
笋 【未集上】【竹字部】 笋 【廣韻】思引切【集韻】聳尹切,□音隼。竹胎也。 又【本草】澤蘭,根名地笋,以根可食也。 【集韻】本作筍。(筍)〔古文〕□□【廣韻】思引切【集韻】聳尹切【正韻】聳允切,□音簨。【說文】竹胎也。【爾雅釋草】筍,竹萌。【疏】竹初萌生謂之筍。【詩大雅】其維何,維筍及蒲。【陸璣疏】筍皆四月生,惟巴竹筍八月、九月生。始出地,長數寸,鬻以苦酒、汁浸之,可以就酒及食。【唐書百官志】司竹監掌植竹、葦,歲以筍供尚食。【本草】竹有雌雄,雌者多筍,於竹根行鞭時,掘取嫩者,謂之鞭筍。冬月掘大竹根下未出土者爲冬筍,□可鮮食,爲珍品。南人淡乾者爲玉版筍、明筍、火筍,鹽曝者爲鹽筍,□可爲蔬食。諸竹筍氣味甘,微寒,無毒。 又縣鐘磬之橫木曰筍,與簨同。【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爲筍虡。【註】樂器所懸橫曰筍,直曰虡。【疏】筍讀爲竹筍之筍。 又【類篇】於倫切。弱竹,可爲席。【書顧命】敷重筍席。【傳】筍,蒻竹。徐云:竹子竹爲席。 又【集韻】【韻會】【正韻】□須閏切,音峻。竹輿也。【公羊傳文十五年】齊人歸公孫敖之喪,脅物而歸之,筍將而來也。【註】筍者,竹箯。一名編輿,齊、魯以北名之曰筍。 【集韻】筍或作箰,俗作笋。簨字原从竹从巺作。
□ 【未集上】【竹字部】 □ 【集韻】與簢同。
□ 【未集上】【竹字部】 □ 【集韻】【韻會】□美隕切,音愍。【爾雅釋草】簢,筡中。中空,類竹。或作□。或作□,原文如此,或體不詳。
【申集下】【衣字部】 【集韻】與巾同。
笍 【未集上】【竹字部】 笍 【廣韻】陟衞切【集韻】株衞切,□音綴。【說文】羊車騶箠也,箸箴其耑長半分。【玉篇】小車具也。 又【集韻】女劣切。義同。 又【集韻】儒稅切,音汭。竹名。
笏 【未集上】【竹字部】 笏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呼骨切,音忽。公及士所搢也。【禮玉藻】笏,天子以球玉,諸侯以象,大夫以魚須文竹,士以竹本象可也。笏度二尺有六寸,其中博三寸,其殺六分而去一。凡有指畫于君前用笏,造受命于君前則書于笏。【左傳桓二年】袞冕黻珽。【註】珽,玉笏也,若今吏之持簿。【晉書輿服志】古者貴賤皆執笏,有事則搢之于腰帶。【釋名】笏,忽也,備忽忘也。【廣韻】笏,一名手版,品官所執。【輿服雜事】五代以來,惟八座尚書執笏,以筆綴手版頭,紫囊裹之。其餘王公、卿、士但執手版,主于敬。不執筆,示非記事官也。【正字通】明制,笏,四品以上用象牙,五品以下用木,以粉飾之。 又【韻會】通作曶。【史記夏本紀註】鄭康成曰:曶者,臣見君所秉,書思對命者也。君亦有焉。 又【集韻】武粉切,音刎。笢笏,手循笛孔貌。【馬融長笛賦】笢笏抑隱,行入諸變。 又【集韻】文拂切,音勿。笢笏,繁密貌。考證:〔【禮玉藻】笏,天子以璆玉,諸侯以象。〕 謹照原文璆玉改球玉。〔笏度二尺有六寸,其中博二寸。〕 謹照原文博二寸改博三寸。
笐 【未集上】【竹字部】 笐 【廣韻】古郞切【集韻】居郞切,□音岡。竹列也。一曰絃加竹謂之笐。【爾雅釋草】仲,無笐。【註】竹類也。 又【集韻】寒剛切,音杭。樂器有絃。一曰竹名。 又【廣韻】【集韻】□下浪切,音亢。竹竿也,與□同。 又【集韻】胡降切,音巷。挂衣架也。一曰竹列。
笑 【未集上】【竹字部】 笑 〔古文〕咲□【廣韻】私妙切【集韻】【韻會】仙妙切【正韻】蘇弔切,□音肖。【廣韻】欣也,喜也。【增韻】喜而解顏啓齒也。又嗤也,哂也。【易萃卦】一握爲笑。【詩邶風】顧我則笑。【毛傳】侮之也。【禮曲禮】父母有疾,笑不至矧。【註】齒本曰矧,大笑則見。【左傳哀二十年】吳王曰:溺人必笑。【論語】夫子莞爾而笑。【註】小笑貌。 又獸名。【廣東新語】人熊,一名山笑。 又【韻補】思邀切。【詩大雅】勿以爲笑,叶上囂、下蕘。【淮南子汜論訓】不殺黃口,不獲二毛,于古爲義,于今爲笑。【古逸詩趙童謠】趙爲號,秦爲笑。以爲不信,視地上生毛。 又入宥韻,音秀。【江總詩】玉臉含啼還自笑,若使琴心一曲奏。 或作咲。【前漢揚雄傳】樵夫咲之。 亦省作关。【前漢薛宣傳】一关相樂。
笓 【未集上】【竹字部】 笓 【廣韻】部迷切【集韻】騈迷切,□音鼙。取鰕竹器。【博雅】篝、筌謂之笓,可以約物。 又【集韻】頻脂切,音琵。義同。 又【集韻】【韻會】□毗至切,音鼻。櫛屬,與枇同。 又【集韻】薄必切,音邲。次也。 【集韻】或作篦。亦作箄。
笔 【未集上】【竹字部】 笔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考證:【廣韻】鄙密切【韻會】逼密切【正韻】壁吉切,□音必。【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說文】楚謂之聿,吳人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古今注】古之筆,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卽秦筆耳。以枯木爲管,鹿毛爲柱,羊毛爲被,所謂蒼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記事用之。【法書攷】虞世南云:筆長不過六寸,眞一,行二,草三,指實掌虛。【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註】筆,謂書具之屬。 又筆星。【釋名】筆星,星氣有一枝,未銳似筆也。 又花名。【楚辭註】辛夷花初發如筆,北人呼爲木筆。 又【集韻】筆別切,音莂。山東謂筆。 又作〈/尹〉。見【漢戚伯樊毅□】。又【嚴訢□】作〈八/尹〉,見【舉要】。 【集韻】或作笔。
笘 【未集上】【竹字部】 笘 【唐韻】失廉切【集韻】詩廉切,□音苫。【說文】折竹箠也。 又潁川人名小兒所書寫爲笘。 又【集韻】七甘切。又【集韻】【類篇】□處占切,音襜。義□同。 又【廣韻】丁協切【集韻】託協切,□音帖。□也。 又【集韻】的協切,音□。笘□,也。
笙 【未集上】【竹字部】 笙 【唐韻】【廣韻】所庚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庚切,□音生。【廣韻】樂器也。【世本】隨作笙。一曰女媧作。【說文】笙,十三簧,象鳳之身也。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釋名】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博雅釋樂》以瓠爲之,十三管,宮管在左方。【白虎通】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註】大者十九簧,和,十三簧者。【前漢律歷志】匏曰笙。【註】匏,瓠也。列管瓠中,施簧管端。【書益稷篇】笙鏞以閒。【詩小雅】笙磬同音。【周禮春官】笙師掌敎歙竽、笙。 又細也。【揚子方言】笙,細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閒,凡細貌謂之笙。【廣雅】笙,小也。 又地名。【左傳宣十八年】歸父還自晉至笙。【註】笙,魯境。 又簟名。【揚子方言】簟謂之笙。【左思吳都賦】桃笙象簟,韜于筒中。 又叶師莊切。【詩小雅】鼓瑟吹笙。叶下將、行,行音杭。 又【字彙補】疏臻切,音莘。【史記齊世家】遂殺子糾于笙瀆。【索隱曰】鄒誕生本作莘讀,莘、笙聲相近。考證:〔以瓠爲之,十三管,宮管在左方。〕 謹按此數語出博雅,誤列入釋名語中。今於以瓠句上增博雅釋樂四字。〔【白虎通】笙之爲言施也,牙也。萬物始施而牙,太蔟之氣也。〕 謹按原文笙作匏上二語乃匏之訓詁,與笙字無涉。今据本書改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書益稷謨】笙鏞以閒。〕 謹按益稷不稱謨,謨改篇。
笚 【未集上】【竹字部】 笚 【廣韻】胡甲切【集韻】轄甲切,□音狎。竹名,同筪。 又【廣韻】都搕切【集韻】德盍切,□音。竹相擊也。 又【集韻】諾盍切,音魶。維舟竹索。同笝。
笛 【未集上】【竹字部】 笛 【廣韻】徒歷切【集韻】【韻會】亭歷切【正韻】杜歷切,□音狄。七孔筩也。【說文】樂管。亦作篴。【風俗通】武帝時丘仲作笛。笛,滌也。蕩滌邪志,納之雅正。長尺四寸,七孔。【通雅】有雅笛,有羌笛。【馬融長笛賦】近世雙笛從羌起,羌人伐竹未及已。龍鳴水中不見已,截竹吹之聲相似。剡其上孔通洞之,裁以當簻便易持。易京君明識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所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西京雜記】高祖初入咸陽宮,得玉笛,長二尺三寸,二十六孔。吹之則見車馬山林,隱轔相次,銘曰昭華之琯。【酉陽雜俎】猿臂可爲笛,吹之,聲圓于竹。【韻會小補】樂器圖有義觜笛,謂笛上別安觜也。 又地名。【水經注】洞庭湖之右岸有山,世謂之笛烏頭石。 【正字通】西京玉笛在武帝前,《風俗通》謂笛爲武帝時丘仲所作,誤也。○按《周禮笙師》已有敎□之文,□與笛同,則周時已有之矣。考證:〔【說文】樂管,亦作□。〕 謹查□字入本部十一畫,从逐不从遂,今據改篴。
笝 【未集上】【竹字部】 笝 【廣韻】奴盍切【集韻】諾盍切,□音魶。纜舟竹索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泥洽切,音。義同。一曰補籬也。 【集韻】或作笚。
笞 【未集上】【竹字部】 笞 【廣韻】丑之切【韻會】【正韻】抽之切,□音痴。捶擊也。【前漢□法志】景帝六年詔曰:笞者,所以敎之也。其定箠令。丞相劉舍請笞者,捶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之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臋,毋得更人。【註】如淳曰:然則先時笞背也。師古曰:毋更人,謂行笞者不更易人也。【唐書□法志】斷獄之□有五,一曰笞。笞之爲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漢用竹,後世更以楚。《書》曰扑作敎□是也。太宗甞覽《明堂針灸圖》,見人之五臟皆近背,詔罪人無得鞭背。【荀子正論篇】捶、笞臏脚。【註】捶笞皆杖擊也。
笟 【未集上】【竹字部】 笟 【玉篇】【類篇】□攻乎切。以篾束物也。同篐。【海篇】古胡切,音孤。與笊篱字不同。
【巳集上】【水字部】 【廣韻】阻力切【集韻】【韻會】札色切,□音側。湢,水勢。一曰水流貌。或省作汄。
笠 【未集上】【竹字部】 笠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篇海】簦、笠,以竹爲之。無柄曰笠,有柄曰簦。【詩小雅】何蓑何笠。【傳】笠所以禦暑。【左傳註】兵車無蓋,籩人執笠依轂而立,以禦寒暑,名曰笠轂。 又地名。【左傳哀十六年】越子伐吳,吳子禦之笠澤,夾水而陳。【水經注】笠澤在吳南松江左右。
笢 【未集上】【竹字部】 笢 【廣韻】武盡切【集韻】弭盡切,□音泯。竹表也。【說文】竹膚也。【廣雅】笁竹也,其表曰笢。 又【馬融長笛賦】笢笏抑隱。【註】笢笏抑隱,手循笛孔之貌。 又【正字通】今之澤髮騣刷曰笢。 又【廣韻】武巾切,音珉。義同。騣字原从蚤作。
笣 【未集上】【竹字部】 笣 【集韻】班交切,音包。竹名,出荔浦,其筍冬生。 又虛交切,音虓。義同。
笤 【未集上】【竹字部】 笤 【篇海】田聊切,音條。笤箒。
笥 【未集上】【竹字部】 笥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相吏切,音伺。【說文】飯及衣之器也。【書說命】惟衣裳在笥。【禮曲禮】苞苴簞笥。【註】圓曰簞,方曰笥。【儀禮大射儀】小射正奉,決拾以笥。【註】笥,萑葦器。 又山名。【水經注】屈潭之左有玉笥山。 又【集韻】新兹切,音思。想止切,音枲。義□同。
【巳集上】【水字部】 【正字通】俗游字。
符 【未集上】【竹字部】 符 【廣韻】防無切【集韻】馮無切【正韻】逢夫切,□音扶。【說文】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釋名】符,付也。書所敕命于上,付使傳行之也。【玉篇】符,符節也。分爲兩邊,各持一以爲信。【篇海】符者,輔也,所以輔信。又驗也,證也,合也。【六書音義】符之爲言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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