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虫人 - 十 迷宫谜事

作者:【中国科幻】 【8,836】字 目 录

 老喇嘛道:“一百零六。”

我一听之下,完全呆住。无论怎样看来,他都只像七十多岁。

但他却已活过了足足一个世纪以上一一他今年一百零六岁!

他的声音,十分平静,道:“既是有缘人,也是有慧根的人,就请跟我来吧!”

他说我是“有缘人”问题不大。

但他又同时称说我“有慧根”,那是什么意思?难道暗示我应该和他一样,成为一个喇嘛吗?

此事敬谢不敏,什么喇嘛、和尚、道士、牧师、神父之类的“神职人员”,我是万万做不来的。

正是“自己知自己事”。

既然老喇嘛叫我跟着他,我自然是不会客气的。我不但自己跟着他走,也叫其他人跟着我走,其中当然包括维梦在内。

——嫁雞随雞,嫁狗随狗。她虽然还未曾嫁给洛会长,已跟随着我在高山上的喇嘛庙内四处走。

在老喇嘛带引下,我们穿过喇嘛庙心脏地带,最后甚至穿过了整座喇嘛庙,来到了庙后的一个偏僻之所。

庙后,有一条羊肠小径,而且在小径之上,更有岔口,若非老喇嘛引路,到了这里应该怎样走法,恐怕还得大费周章。

我们跟着老喇嘛,在错综复杂的小径上走了半个小时,又看见了一座似乎已被废置多年的多重屋顶庙宇。

走入庙宇中,又似是另一个迂回曲折的迷离世界。

终于,老喇嘛的脚步,在一道铁门面前停了下来。

苏罗把高山喇嘛遗下来的钥匙取出,然后把铁门的锁打开。

我和费简娜互望一眼,彼此都是心中有数。

我们要找寻的地方,就在这里。

我们要找寻的人,也很有可能就在这里。

铁门背后,另有天地。

那是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在这里,完全没有任何宗教的气氛,却像是一个环境特殊的实验室。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这分明是一个类似实验室的地方,但却看不见任何实验室应该拥有的各种器具。

费简娜是资历丰富的科学家,但她对我说,“这里已被弃用,它早已过时。”

我问:“你认为这实验室已被弃用多久?”

费简娜道:“我认为最少超过一千年。”

“一千年!”我不禁[shēnyín]起来,“在一千年之前,谁能在这高山地区,兴建一座这样的实验室?”

费简娜道:“在一千年前,以人类的科技,还配不上拥有一间这样的实验室。”

我吸一口冷气:“你的意思是……”

“隐蔽之神萨那!只有萨那,才配在一千年之前,拥有一间这样的实验室!”费简娜的语气,竟是十分地肯定。

我闷哼一声:“如此说来,萨那究竟是一个神?还是一个科学家?”

费简娜道:“是神也好,是科学家也好,总之,隐蔽之神所拥有的力量,是无可比拟的!”

我眉头紧皱,心想:“我这个第七十九号会员,她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什么隐蔽之神,竟已达到了疯狂崇拜的地步!”

但在这时候,我的矛头不会指向费简娜。

我只想更进一步了解真相。

与其说这是一间被弃置的实验室,不如说这是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迷宫。

在这迷宫内,有一重又一重的石壁,也就是这些一重又一重的石壁,把这里分隔开数之不尽的石室。

这些石室,有大有小,其中不少石室之内,都有着蝴蝶的雕刻图案。

蓦地,我听见一个人的笑声。

这笑声,断断续续,并不明显。但费简娜却脸色骤变,拼命地找寻笑声的来源。

经过一番努力,我们终于找到笑声的来源。那是在其中一间石室之下的地牢。

我们也找到了这个发笑的人。

费简娜一看见这人,就上前把他拥抱着。那是一个身形高大的日本人。

他就是费简娜的丈夫——堂本英夫!

堂本英夫是东京新宿区的风云人物,有人认为他是流氓,但有更多人认为他是一条好汉。

我不认识堂本英夫,但我认为他基本上是一条好汉。

他是江湖中人,干过不少作姦犯科的事,站在法律角度而言,他当然有罪,但在某些角度上衡量,他绝对是一条好汉。

最少,我知道堂本从不欺负弱小。

他就算吃人,也只会吃掉一些原本就是吃人不吐骨的恶魔。

可惜在本故事中,他不是男主角。再者,也没有为了他而大量浪费篇幅的必要。总之,他已被我们在谜山一座喇嘛庙的背后发现。

费简娜拥抱着堂本,声音有点激动,她道:“为了甘尔,值得这样冒险吗?”

堂本英夫仍然在笑。但他的笑声并不代表愉快,反而充满着无可奈何的味道。

他又断断续续地笑了好一会,才道:“甘尔疯了!他真的疯了!他竟然忘掉了‘千年虫二号危机’!哈哈!……哈哈哈……”

我心中陡地一震!

千年虫二号危机!这是一个怎样的危机?这一个字句,连维梦都能够随口而出,但真相如何,我一直都没法子可以弄清楚。

堂本说甘尔忘掉了千年虫二号危机,那是什么意思?甘尔是千年虫问题专家,身为这方面的权威人士,又怎会忘掉了什么“千年虫二号危机”?

只听见费简娜在堂本英夫耳边轻轻叫道:“甘尔还活着吗?”

堂本英夫道:“我不管他是死是活,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及时把危机补救!”

费简娜道:“他在哪里!我也很想见一见这位千年虫问题专家。”

堂本英夫道:“这是一个神秘的迷官,一个人待在这里太久,记忆力就会衰退,甚至是神智不清……我……我早已记不起甘尔在什么地方啦……”

费简娜深深地抽了一口冷气,向我这边望了过来。我道:“事到如今,我们只好继续找!”

这是唯一可行之法。

在最初走入这地方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危险,但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却有着被陷于机关阵内的感觉。

眼前的堂本英夫,难道也是被困在这迷宫阵内吗?温守邦忍不住问:“你在这里多久了?你不是要向我勒索二十亿美元吗?”

堂本英夫望了他一眼,又笑了起来。

他道:“一个印度和尚,又怎值得二十亿美元?”

温守邦早已憋了一肚子气,正要发作,维梦却在这时候说道:“你这样做,根本志不在金钱,只是要引起洛云的兴趣!”

她忽然提出了一个这样的观点,温守邦不禁大为讶异。

对我来说,维梦的说话,我只会感到有趣,而不会有太大的惊愕。

只听见堂本英夫似乎是[shēnyín]了一下,道:“不错!温总裁若遇上了离奇莫测,无法解释也无法解决的麻烦,他迟早也会把洛云会长拉下水,现在,我终于证明了这一点!”

我叹了一声,道:“这一次尼泊尔之行,本来只是我和未婚妻二人世界的甜蜜旅程,但世上既然有你和温总裁这样的人,我们就只好怨是天生命苦!”

“苦的只是你自己,这一次旅程,我自己十分享受,可算是自得其乐。”维梦立刻加以更正。

温守邦干咳一声,道:“可否先把正经事情解决,然后再耍花枪?”

“不行!”我和维梦居然异口同声,枪管齐齐向外,立场一致。

温守邦先生只好闭嘴。

费简娜的态度,最为积极。她可不理会我们这边搞什么花样,在她眼中,甘尔的下落,至为重要。她道:“我们一定要把甘尔找出来!”对于这一个提议,虽然半点也不新鲜,但我立刻全力支持。

温守邦道:“这座迷宫,入口看来毫不起眼,但到了这迷宫腹地,却是有如八阵图一样,我们在这里走动,务须小心。”

苏罗道:“我从来没到过这里,但从这迷宫的照明设备看来,它显然具有十分现代化的电力系统。”

我摇摇头,道:“这里的电力系统,无论年代和设计手法,都很古老。”

苏罗道:“何以见得?”

我道:“因为这是一千年以前的电力工程设计!”

“一千年前?”苏罗和温守邦同时失声叫了起来。

我缓缓地点了点头,接道:“在一千年之前,人类社会当然还未曾发明电力,但在地球人类以外的高级生物,使用电力,可能比恐龙统治地球的年代还更早远。”

温守邦陡地接道:“如此说来,这座迷宫,是外星人早年遗留下来的!”

我道:“这是其中的一个可能性,但却不一定就是什么外星人。”

“你不是说,那是地球人类以外的高级生物吗?”

“但也有可能是来自地球的本身!”

“地球上除了我们这些正常的人类,还有其他更高级的生物吗?”

“在我的知识范畴里,答案是肯定的。”说到这里,我不期然地握紧维梦的手。

她自然明白我心里想着的,是一个怎样的海底世界。

那是深层领域,陨石地带!她的一个“好朋友”计安出,目前应该还在那个地方。

但眼前所见的一切景象,是否和陨石人有关?

我心中认为不是。

绝对不是。

因为这里的种种布置,以至是行事手法,都和陨石人的作风截然不同。

浩瀚的宇宙,有太多人类智慧无法想像,无法理解的谜团。

我停止了进一步的分析,只想早一点找到那个印度人甘尔。

费简娜主张分头找寻,我反对,认为这样做更加冒险。

因为人较分散了,虽然比较容易找到甘尔,但也很可能会导致其中一些人,在迷宫里遇上了不可预知的危险,又或者是越走越深入,完全迷失了方向,以后再也走不出来。

但费简娜却很固执,她道:“在这里,要是遇上你所说的情况。人多未必就能解决危机,更说不定会一起遇难,谁都找不着甘尔,谁都走不出这一座神秘的迷宫!”

堂本英夫完全支持妻子的主张,他道:“只要我们其中一人找到了甘尔,就可以看看他是否正在努力工作!”

温守邦瞪着他,忽然咆哮起来:“在我们这几个人之中,你对甘尔的事情最是了解,你把他带到这里来,究竟进行着什么样的隂谋?”

他一开口,便提出了“隂谋论”。

他不客气,堂本英夫更不客气,他用右手食指,指着温守邦的鼻尖,大声道:“你认为我在这里搞隂谋,搞破坏,但你对这个世界又有什么样的贡献?你算是什么东西?除了在种种商业勾当中榨取升斗市民的血汗钱之外,还有什么事情是值得自豪的?”

我忍不住喝了一声:“住嘴!”

堂本英夫瞪着我,我冷冷一笑,道:“这种无谓的争执,对事情又有什么帮助了?既然费博士赞成分批找寻,我们就分为三组吧!”

经过商议结果,我们分成三组。a组是堂本夫婦,b组是洛云未婚夫婦,还有c组,自然便是温守帮和苏罗二人。

分配妥当,按照计划出发。我道:“我们每一组人,都有无线电话,每隔半小时,互相联络。”

温守帮补充道:“不得有违,如违者斩!”

堂本冷冷一笑,忽然抽出了一把不长不短的东洋刀,跟着做了一个斩头的姿势。温守帮脸色一寒,咕哝着道:“到了这里还是不脱流氓本色。”

在进入谜山喇嘛庙之前,并没有料到会遇上“迷宫”这种环境。

但基于探险家的本能,这种环境对我来说,并不构成巨大压力。而且,我相信在身上的种种装置,大可以应付“不太过份的特殊环境”。

但却有一个问题,不易解决。

那是方维梦。

维梦。

梦。

我的梦。

与“梦”同行,纵使头脑本来十分清醒,但和她在这迷宫中并肩“探索”,心中就自自然然地产生一种“雄性酵素”。

这种酵素,比最猛烈的酒精还更厉害。也许我的眼神有点异样,维梦忽然横了我一眼:“贼头贼脑的,想打什么主意?”

我立刻站直了身子,首先在一块石墙上轻轻敲了几下,才道:“这是一块没有生命,更没有反应的墙,我绝对不会打它的主意。”

维梦仍然睨视着我:“请继续说下去!”

我耸了耸肩:“我到这个国家,本来是要和你一起度假的,除了你之外,我又还会打谁的主意?”

维梦叉着腰:“照我看,你很有潜质,可以成为公元二千年之前的一个色情狂!”

她的眼中,充满着调侃的味道。

对一个生理机能绝对正常的男人而言,这是最要命的挑逗。

我立刻光火起来。

这一下光火,可说是非同小可,大概是“有火皆升”、“无孔不入”!

不,要是真的来一个“无孔不入”,那便是滥交了,就算我真的变成一个色情狂,也只应该对着维梦才狂性大发。

但这是一个非常地方。

我们正处于非常时期。

在此时此地,我也许只可以提出最简单,也最起码的要求。我道:“给我一个吻,但不要只是飞吻!”

维梦听了,嫣然一笑。

她取出了一支口红,在她的樱桃小嘴略加描绘,看来更添三分“杀死人”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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