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患。《黄帝内经、上古天真论篇》让:“……今时之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是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现在的人不懂养生之道,把酒当水饮,好逸恶劳,在喝多酒的情况下还做爱,纵情色欲,因而耗尽了精气,散失了真元,不知道保持真气的充沛,不明了节省精神的重要,只顾一时快心,违背养生之道,作息没有一定规律。因此在体内逐渐酿成大祸而不知。忽然一时大病来,千呼万唤眼不开。魂魄归西亲人痛,望乡台上泪满腮。上面例四的男命便是如此。
第二种死亡情况是自杀:一个人的出生时间是不能改变的,而人是活的是经常变化的,人的活动是受自己大脑的支配而不是受命运的支配,而人这一主体对外部世界客体的适应力及心理承受力,取决于一个人先天遗传基因及后天文化素质和人生阅历等诸多复杂因素。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最赞成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这句话。然而从遗传基因角度讲,每个人的体内都有自杀和他杀的细胞,只不过人多少不同而已。凡对外部客体世界适应力及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这种细胞就多一些,反之这种细胞就少一些。大凡由于本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或干扰所造成的死亡结果(如上面例五的女命),从命理学来看,多数是命不该绝的。顶多是该年有某种不顺而已。
再一种就是肆意妄为违法乱纪(如上面例八的男命)。
把几种明显的标志类型,简要总结成以下几点。
(一)、岁运并临。关于岁运并临的标志,邵伟华老师在《四柱预测学》中有详细论述,据我检验,岁运并临确实是人生之大灾。“不死自己,也死他人”,但是正如邵伟华老师指出的那样,有的也不发生死人之事。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1)、如果太岁逢天乙贵人或天月德贵人等,因太岁为贵人,则可逢凶化吉,有解救作用。对于这一论点,我曾验证过几例,都很准。如我的一个年岁较大的亲戚在89年死里逃生,后来把出生时间拿来一看,89年岁运并临,但太岁巳火为天乙贵人,有解救作用没有死。(2)、《三命通会》中说,惟“七杀羊刃为凶,财官印食为吉”。 (3)、岁运干支为喜用神或岁运与四柱的综合平衡较好。 (4)、有宗教信仰,有利于逢凶化吉。对于这一类型。我简单举两个我测的实例证之。 1、坤造:一九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寅时生 庚申 辛巳 甲戍 丙寅 此造是我的一个长辈.92年冬我曾预测93年阴历酉月令难逃生死之关,果应其验,实际于93年阴历8月15(正是酉月令)而亡。 死亡原因:1)、93年阴历7月28日交癸酉大运,流年癸酉,恰好构成岁运并临。 2)、柱中官杀多而旺,岁运又逢官杀旺地。 3)、93年酉月令为辛酉月,官杀克力大增,日干甲木受克太过,必死无疑。 2、 乾造: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生 己卯 壬申 戊寅 此造87年,岁运均为丁卯,我推断他妻子性命交关.果如所测。其妻于87年因病死亡。 死亡原因:1)、此造87年岁运并临,不死自己也死他人。 2)、柱中无时柱,暂以壬水为妻为父,壬水在岁运上处死地,故不是其父则为其妻死。3)、柱中有婚姻不顺的标志,而且本人说其父已死,故断其妻死。
(二)、日干在岁运中处死墓绝之地者。因为日干代表己身,所以如果岁运逢死墓绝之地者必性命交关,举二例证之。 1、 乾造;一九六四年二月四日寅时生 甲辰 戊辰 甲午 丙寅 此造是我老家一算命先生收积的。92年冬该算命先生让我推,我算到92年的运气时说“此人若辰月令去西北方向,必有生命危险”,对方说,正如所测,此人92年春(正是辰月令,具体日期已忘)去西北做买卖途中因车祸而亡。可惜,当时这位先生没算出来。 死亡原因:1)、92年壬申年,甲木处绝地,大运辛末处墓地;小运乙未、处死地。 2)、时柱丙寅与流年壬申天克地冲,冲犯太岁必有灾。3)、柱有二辰,辰月令去西北则构成“三辰冲一戌”之大凶格局。 2、坤造: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二日卯时生 丙辰 庚子 戊申 乙卯 此造是93年夏天一同事让测的,该同事用考试的口吻说,“你看此人今年运气怎佯?”我推后说“此人今年有生命危险。恐不好过”。末等我具体推算哪个月,同事说:“此人今年春天死于毒瘤”。 死亡原因:1)、93年流年癸酉,日干处死地,大运戊戌处墓地,小运丁酉,处死地。 2)、此造不但日干在岁运上处死墓之地,且用神丙火也同处死墓之地。
(三)、日干受克太过者. 因日干代表己身,如果受克太过而无生,则必有性命之忧。举两例证之。 1、岳飞之命造: 癸未 乙卯 甲子 己巳 死于39岁,大运辛亥。流年辛酉,小运庚寅。死亡原因:l)、日干受岁运官杀及柱中七杀围克。 2)、流年辛酉,柱中羊刃冲岁君。 2、民初命理学家徐乐吾之命造: 丙戍 壬辰 丙申 丙申 死于1948年戊子年(63岁)。 死亡原因:1)、大运戊戌,丙火处墓地,小运己亥,丙火处绝地,戊己土又泄丙火。2)、太岁子水与柱中申辰合成水局,柱中七杀甚旺,丙火受克太过。
(四)、太岁受冲克太过者. 因为太岁威不可犯,因此,如果四柱及岁运不幸同时冲克太岁,则必有性命交关之灾。 1、 乾造: 辛丑 庚子 乙酉 乙酉 此造为《四柱预测学》中所举之例,死于87年丁卯年。死亡原因:大运丁酉与柱中两酉构成三酉冲克岁卯,卯酉为正冲,故“必死无疑”。 2、古例某 乾造壬辰 壬子 壬子 癸卯 死于39岁。死亡原因:1)、大运丙辰,处墓地,流年庚午,小运壬午。2)、太岁午火受柱中两子冲克,这是死亡的主要原因。3)、柱与岁运出现“辰刑辰,午刑午”两组自刑。
(五)、用神受克太过或在岁运中处死墓绝之地者. 邵伟华老师在《四柱预测学》一书中指出:用神对于一个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人的前途命运,而且可以决定人的生死,因此,如果柱中用神受克太过,或在岁运中处死墓绝之地者亦主有性命之忧,举一例论之。 古例某 乾造: 甲寅 壬申 癸巳 癸亥 死于80岁。大运庚辰,流年癸酉,小运癸未。死亡原因:1)、用神巳火在岁运中处衰死之地。2)、用神巳火受柱中及受运中的壬癸之水围克,用神受克太过。
(六)、柱与岁运中组成两组方局或会局又相克者,主有生死之虑。此论点,各命局书中均有论述,但目前我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命造做为例证。
(七)、四柱与岁运交互天克地冲又混杂多见者。 古例某乾造: 戊戌 丁巳 甲寅 己巳 死于庚申运,癸亥年,小运乙末,此例死亡原因不仅是太岁受冲,及日干处墓绝之地,更主要的是:流年癸亥分别与提纲和时柱天克地冲,又大运庚申与日柱天克地冲。 关于此论点,我曾有一实例。90年冬测一干造91年秋是性命交关,结果此人91年秋住院时,由于双目失明对生活失望上吊自杀了。可惜我的预测应验后,其人的四柱找不到了,当时我只记得四柱与岁运天克地冲特别多。
(八)、柱及岁运中羊刃多见,又多见枭伤者。 如邵伟华先生《四柱预测学》一书中,某老姑娘的命造,即属此类。
(九)、柱及岁运中有如下不利标志而多见者,亦主性命之忧(因内容较多,不一一证之)。1、柱及岁运构成两组以上自刑或回圈三刑。 2、月令提纲受天克地冲。3、枭神夺食。 4、伤官见官。5、群比争财。6、体用交战。 7、岁运触怒柱中旺神。 关于人的死亡时间的预测,确是非常复杂的。因为生与死有时是毫厘之差,况且说命运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一生行善积德,信教者有利于逢凶比吉,所以有时如果单纯从四柱及行运上看,不考虑其他因素就会与实际有出入。另一方面也说明。虽然命运对人有决定性的影响,但人类在命运面前也不能俯首称臣,还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审时度势,趋吉避凶,在有利的时间及空间做有利于自己的事情。邵伟华老师根据实践证明,对于人的凶灾,只要提前测出,按照化解之法去做,生死之关是可以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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