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觉迷录 - 二、朕到底是不是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诛忠、好谀、奸佞的皇帝?

作者: 爱新觉罗胤禛23,568】字 目 录

甚至在朝廷之上群臣面前,诅咒谩骂朕以及国家社稷。这是朝内群臣所共同亲见的事,没有人不对这种犯上的狂徒气愤不已。

【原文】

从前朕遣塞思黑往西大同者,原欲离散其党,不令聚于一处,或可望其改过自新。岂知伊怙恶不悛,悖乱如故,在外寄书允,公然有“机会已失,悔之无及”等语。又与伊子巧编格式,别造字样,传递京中信息,缝于骡夫衣袜之内,诡计阴谋,甚于敌国奸细。有奸民令狐士仪,投书伊处,皆反叛之语,而伊为之隐藏。其他不法之处甚多,不可胜数。允赋性狂愚,与阿其那尤相亲密,听其指使。昔年因阿其那谋夺东宫之案,皇考欲治阿其那之罪,允与塞思黑在皇考前袒护强辩,致触圣怒,欲手刃允。此时恒亲王允祺抱劝而止。皇考高年,知伊愚逆之性,留京必致妄乱启衅,后因西陲用兵,特遣前往效力,以疏远之。

伊在军前,贪婪淫纵,恶迹种种。及朕即位,降旨将伊唤回,伊在朕前放肆傲慢,犯礼犯分,朕悉皆曲宥,仍令奉祀景陵。竟有奸民蔡怀玺,投书伊之院中,造作大逆之言,称允为皇帝,而称塞思黑之母为太后。允见书,将大逆之语剪裁藏匿,向该管总兵云:“此非大事,可酌量完结。”即此,则其悖乱之心,何尝改悔耶!允无知无耻,昏庸贪劣,因其依附邪党,不便留在京师,故令送泽卜尊丹巴胡土克图出口。伊至张家口外,托病不行,而私自禳祷,连书雍正新君于告文,怨望慢亵,经绪王大臣等以大不敬题参。朕俱曲加宽宥,但思若听其闲散在外,必不安静奉法,是以将伊禁锢以保全之,伊在禁锢之所竟敢为镇魇之事,经伊跟随太监举出,及加审讯,鉴鉴可据。允亦俯首自认,不能更辩一词。从前诸王大臣胪列阿其那大罪四十款,塞思黑大罪二十八款,允大罪十四款,又特参允镇魇之罪,恳请将伊等立正典刑,以彰国宪。朕再四踌躇,实不忍,暂将阿其那拘禁,降旨询问外省封疆大臣,待其回奏,然后定夺。仍令太监数人供其使。令一切饮食所需,听其索取。不意此际阿其那遂伏冥诛,塞思黑从西宁移至保定,交与直隶总督李绂看守,亦伏冥诛。夫以皇考至圣至慈之君父,而切齿痛心于阿其那、塞思黑等,则伊等不忠不孝之罪,尚安有得逃于天谴者乎?

【译文】

从前朕派遣塞思黑往大同办事,原打算是拆散他们的小集团,不让他们聚在一起,也许可以使他们改过自新。谁知道他坚持作恶,不肯改悔,照常悖逆扰乱。在外边寄书信给允,公然在信里d机会已失,悔之无及”

等话。又和他的儿子巧编了一些暗语,或造一些只有自己知道的字样,传递京中的信息,并把这情报缝到骡夫的衣服和袜子夹层里。诡计阴谋,比敌国的奸细更狠。有个奸民名叫令狐士仪,投书信到他那里,内容都是鼓动反叛的语言,而他却对令狐士仪进行包庇隐藏。其他还有很多不法的地方,举不胜举。允本性狂妄而愚昧,和阿其那关系尤其密切,一切听阿其那指挥。当年因为阿其那谋夺东宫的案件,父王准备处治阿其那的罪行。允和塞思黑在父王面前为他辩护,以致触怒父王,打算亲自拔刀杀死允。这时被恒亲王允祺抱住劝说,才平息下来。因为父王年龄已高,知道允愚昧而忤逆的个性,如留在京师,一定要肇起祸端,后来因为西方边境战事,才特派他前往军营出力,用以疏远他。他在军队里贪婪淫纵,作了很多坏事。到朕即皇帝位以后,才下了谕旨,把他召回京师。他在朕的面前,仍然十分放肆傲慢,违犯礼仪和名分,朕都一一宽大不究,仍然派他奉祀景陵。竟然有奸民蔡怀玺投书信到他家的院子里,内容有很多大逆不道的话,竟称允为皇帝,而称塞思黑的母亲为太后。允见了这书信,把其中大逆不道的话剪裁下来收藏,向管理这案的总兵官说:“这不算大事,可以酌情完结案子。”

从这一点来看,他悖乱的心思,何尝有一点改悔的意思呢?允既无知又无耻,昏庸贪劣。因为他依附于奸党,不便留他在京师,所以让送他到泽卜尊丹巴胡土克图出口居住。他到张家口外,便托病不行,而暗中禳祷诅咒,接连在告文中书写雍正新君名字焚化,表现了他的怨恨和亵渎于朕。经诸王公大臣发现,以犯大不敬罪上本参奏他,朕都加以宽容原谅。但想如果让他在外随意游荡,一定不能安分守法,所以才把他禁锢起来,以保护他不再生出是非。

他在禁锢的地方,仍然不安分,竟敢用镇魇的邪术害人。经跟随他的太监发现检举,便加以审问,证据确凿,允也低头承认了这事,无法作一句辩解。以前诸位王公大臣共列举了阿其那大罪四十条,塞思黑大罪二十八条,允大罪十四条,又特别参奏允搞镇魇的事,恳求把他们立正典刑,以彰明国法。朕心中再四踌躇,确实有些不忍用刑。因而暂时把阿其那拘禁起来,又下谕旨给各省总督、巡抚,让他们对处理发表意见,等他们回奏以后,再作最后决定。同时仍派了太监数人,供阿其那使唤,一切饮食用物,听凭他随便索要。不料这时阿其那受到阴司惩罚而死去。塞思黑从西宁移到保定,交直隶总督李绂看守,也受到阴司惩罚而死。像皇父那样非常圣明非常仁慈的君主,尚且切齿痛心于阿其那、塞思黑等人,那么他们犯了不忠不孝的大罪,还怎么能逃掉上天的惩罚!

【原文】

朕在藩邸,光明正大,公直无私,诸兄弟之才现实不及朕,其待朕悉恭敬尽礼,并无一语之争竟,亦无一事之猜嫌,满洲臣工及诸王门下之人,莫不知者。今登大位,实无丝毫芥蒂于胸中,而为报怨泄愤之举,但朕缵承列祖皇考基业,负荷甚重,其有关于宗庙社稷之大计,而为人心世道之深忧者,朕若稍避一己之嫌疑,存小不忍之见,则是朕之获罪于列祖皇考者大矣。古人大义灭亲,周公所以诛管蔡也,假使二人不死,将来未必不明正典刑。但二人之死,实系冥诛,众所共知共见。朕尚未加以诛戮也。至于朕秉公执法,锄恶除奸,原不以诛戮二人为讳,若朕心以此为讳,则数年之中,或暗赐鸩毒,或遣人伤害,随时随地皆可陨其性命,何必咨询内外诸臣,众意佥同而朕心仍复迟回不决,俾伊等得保首领以殁乎?至允、允将来作何归结,则视乎本人之自取,朕亦不能予定。而目前则二人现在也。朕之兄弟多人,当阿其那等结党之时,于秉性聪明,稍有胆识者,则百计笼络,使之入其匪党,而于愚懦无能者,则恐吓引诱,使之依附声势,是以诸兄弟多迷而不悟,堕其术中。即朕即位以后,而怀藏异心者,尚不乏人,朕皆置而不问。朕之素志,本欲化导诸顽,同归于善,俾朝廷之上,共守君臣之义,而宫廷之内,得朕兄弟之情,则朕全无缺陷,岂非至愿。无如伊等恶贯满盈,获罪于上天、皇考,以致自速冥诛,不能遂朕之初念。此朕之大不幸,天下臣庶,当共谅朕为国为民之苦心,今逆贼乃加朕以屠弟之名,朕不辩亦不受也。

【译文】

朕在藩邸时,光明正大,正直无私,诸位兄弟的才能和见识,实在不如朕。他们待朕都恭敬尽礼,并没有一句话争论,也没有一件事猜疑,满洲的臣下和侍从和诸王属下的人,没有不知道的。所以朕今天登上皇帝之位,实在没有一丝一毫芥蒂存在心里,而对他们做出报怨泄愤的行为。但是朕既然承袭了列位皇祖留下的基业,担子是很重的,其中有关国家社稷安危的大事,而受到人心和世道深为担忧的事,朕如果为了避免自己的嫌疑,存在着一点小不忍的私心,那么反而使朕大大得罪于列位皇祖在天之灵了。古人有“大义灭亲”的说法,周公诛杀管叔、蔡叔就是这样。假如阿其那、塞思黑二人不死,将来也未必不明正典刑,但是二人之死确实是受了阴司惩罚,这是很多人亲眼见到的,朕还没有来得及对他们执行诛杀。至于朕秉公执法,锄恶除奸,本来便不怕杀了他二人被别人说闲话。如果朕心中存有不敢公开杀他们的心思,那么在拘禁他们的几年里,或暗用毒药,或派人伤害,随时随地都可以害他们性命,何必发旨征求内外大臣们的意见呢?大家意见一致认为该杀,而朕内心仍然迟疑不决,仍使他们得以保全头颅落个全尸而死!至于允、允将来会有什么结果,则要看他们本人的表现,朕也无法预定,而这二人目前还活着。朕的兄弟很多,当阿其那等结党营私时,对于头脑聪明,稍有胆识的,便千方百计地去笼络,使他加入他们的匪党;对于懦弱无能的,则采用恐吓和引诱的方法,使他去依附他们,以壮大声势。因此诸位兄弟大都受到他们的迷惑而不省悟,落入他们的圈套。即使在朕即位以后,而心中包藏着叛逆之心的,还不止一二人,朕对这些都置之不问。朕的一贯志愿,是希望化导他们顽固思想,一同归于善美。使朝廷里面,共同谨守君臣的道义,而在宫廷里面,使朕得享兄弟之情,那么朕就不会感到有什么缺陷了。这难道不是朕最大的愿望吗?无奈他们恶贯满盈,获罪于上天和皇父,以致自己加速自己受到鬼神的惩罚,不能顺遂朕当初的心愿,这是朕的一大不幸。天下的臣子百姓,一定要谅解朕这种为国为民的苦心。现在逆贼强加给朕以杀弟的罪名,这一件事,天下后世自有公论,朕不打算辩解,也决不接受这种诬谤的说法。

【原文】

至逆书谓朕为贪财,朕承皇考六十余年太平基业,富有四海,府库充盈,是以屡年来大沛恩泽,使薄海黎庶,莫不均沾。如各省旧欠钱粮,则蠲免几及千万两,江南、江西、浙江之浮粮,则每年减免额赋六十余万两。地方旱涝偶闻,即速降谕旨,动帑遣官,多方赈恤,及灾伤勘报之后,或按分数蠲除,或格外全行豁免。今年又降谕旨,被灾蠲免分数,加至六分七分。至于南北黄运河工堤工,兴修水利,开种稻田,以及各省建造工程,备办军需,恩赐赏赉,所费数百万两,皆内动支帑项,丝毫不使扰民。

夫以额徵赋税,内库帑金减免支给如此之多,毫无吝惜,而谓朕为贪财,有是理乎?只因从前贪官污吏,蠹国殃民,即置重典,亦不足以蔽其辜。但不教而杀,朕心有所不忍,故曲宥其死,已属浩荡之恩,若又听其以贪婪横取之资财肥身家,以长子孙,则国法何存,人心何以示儆?况犯法之人,原有籍没家产之例,是以将奇贪极酷之员,照例抄没,以彰宪典,而惩贪污,并使后来居官者,知赋私之物,不能入已,无益有害,不敢复蹈故辙,勉为廉吏,此朕安百姓,整饬吏治之心。今乃被贪财之谤,岂朕不吝惜于数千百万之帑金,而转贪此些微之赃物乎?

至于属员,虚空钱粮,有责令上司分赔者,盖以上司之于属吏有通同侵蚀之弊,有瞻徇容隐之风,若不重其责成,则上司不肯尽察吏之道,而侵盗之恶习无由而止。是以设此惩创之法,以儆惕之。俟将来上官皆能察吏,下寮群知奉公,朕自有措施之道。若因此而谤为贪财,此井蛙之见,焉知政治之大乎?至逆书谓朕好杀,朕性本最慈,不但不肯妄罚一人,即步履之间,草木蝼蚁,亦不肯践踏伤损。

即位以来,时刻以祥刑为念,各省爰书及法司成谳,朕往复披览,至再至三,每遇重犯,若得其一线可生之路,则心为愉快,倘稍有可疑之处,必与大臣等推详讲论,期于平允。六年以来,秋审四经停决,而廷议缓决之中,朕复降旨,察其情罪稍轻者,令行矜释,其正法及勾决之犯,皆大逆大恶之人,万万法无可贷者。夫天地之道,春生秋杀。尧舜之政,弼教明刑。朕治天下,原不肯以妇人之仁,弛三尺之法。但罪疑惟轻,朕心慎之又慎,惟恐一时疏忽,致有丝毫屈枉之情,不但重辟为然,即笞杖之刑,亦不肯加于无罪者,每日诚饬法司,及各省官吏等,以钦恤平允为先务。今逆贼谓朕好杀,何其与朕之存心行政相悖之甚乎?

【译文】

至于逆书又攻击朕是贪财的人。朕继承了父王六十多年的太平基业,富有整个国家,各地国库充盈,所以几年来屡次施加恩泽,使全国黎民百姓没有不得到利益的。比如各省过去欠的钱粮,就豁免了几乎有几千万两。江南、江西、浙江等省的浮粮,则每年减免田赋六十余万两。有的地方偶然发生旱灾或水灾,便立刻发下谕旨,动用国库,派遣官员,多方面地去赈济抚恤受灾百姓。

到灾情详细报来以后,根据情况或按比例减除田赋,或完全豁免。今年又降下谕旨,将遭灾地区减免赋税比例,加到六分至七分。至于南北的黄河和运河的河工、堤工,兴修水利,开种稻田,以及各省的建造工程,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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