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反思与变革

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反思与变革
作 者: 陶品竹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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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陶品竹,女,山东莱芜人,201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都市法治。

内容简介

中国行政法学体系是中国行政法学内容的载体。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已经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四模块式结构体系。该体系的形成过程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反思与变革》始终关心的问题。《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反思与变革》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系统梳理与深刻反思,指出中国行政法学体系不能固步自封,需要不断回应外界环境和自身性质的变化,进而寻找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变革的方向与路径。《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反思与变革》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在研究对象的选择上具有创新。《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反思与变革》选取中国行政法学体系作为研究对象,对六十余年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发展变化过程进行梳理,总结概括出各个阶段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不同特点。这是二次对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系统深入的整理和挖掘。第二,建构起了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发展与变化的两套模型。《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反思与变革》两次采用理想类型的研究方法对中国行政法学体系进行分析。以史为鉴,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先后经历了面向管理的行政法学体系、面向司法的行政法学体系和面向行政的行政法学体系阶段。面向未来,中国行政法学体系需要反思自治型行政法学体系的不足,迈向回应型行政法学体系。第一章系统地梳理了六十年来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发展脉络。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变迁依次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的探索、停滞与开创阶段;相对统一与推陈出新阶段;应对变革的艰难转身阶段。教义学的研究方法与历史分析的方法成为本章厘清脉络时所采用的主要方法,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80余本行政法学教材体系的研究与整理,《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反思与变革》归纳出了各个阶段行政法学体系的不同特点。第二章建构了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变迁的三种模型。面向管理的中国行政法学体系是指以行政管理作为主要规范内容、以保障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为主要目的而构建的行政法学体系。面向司法的中国行政法学体系是指以司法审查与行政诉讼制度作为最终归宿、以行政行为的类型化理论为支撑点、结合行政主体理论与行政程序制度而构建的行政法学体系。面向行政的中国行政法学体系是指将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不再局限于事后的司法审查与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行为、行政主体理论,而是拓宽到整个行政过程,深入到行政政策的制定领域的新型行政法学体系。第三章分析了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变迁的影响因素。中国行政法学体系与治理理念、行政任务与政府职能以及行政法制度变迁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治理理念的...

图书目录

内容摘要

导论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本书研究方法

三、基本概念与研究框架

第一章 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发展脉络及历史轨迹

一、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探索、停滞与开创阶段

二、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相对统一与推陈出新阶段

三、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艰难转身

第二章 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变迁的模型建构

一、面向管理的中国行政法学体系

二、面向司法的中国行政法学体系

三、面向行政的中国行政法学体系

第三章 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变迁的基本规律暨影响因素

一、治理理念的变化是中国行政法学体系变迁的根本动因

二、行政任务与政府职能的变迁影响着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发展

三、制度变迁与行政法学体系变迁的关联性问题

第四章 域外的经验——以德国、美国为例

一、德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形成与变化

二、美国行政法学体系的传统模式及其发展

第五章 走出中国行政法学的托勒密体系——自治型行政法学体系的不足

一、当下中国的自治型行政法学体系

二、自治型行政法学体系日渐陷入困境

三、解决困境的路径选择

第六章 回应型行政法学体系的基本构造

一、回应型行政法学体系的涵义与特征

二、回应型行政法学体系建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回应型行政法学体系的理论基础与研究进路

四、回应型行政法学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五、回应型行政法学体系的建构标准

六、回应型行政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

七、回应型行政法学体系的建构路径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