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再接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根据资产定出户等,按户等征收户税,定税计钱,折钱纳物,即以钱计算税额,折合成实物交纳;根据田亩数量征收地税,地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年)的垦田数字为准,交纳谷物。四、没有固定住处的行商也要纳税。税额初为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后改为十分之一。五、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要在六月交完,秋税要在十一月交完。六、“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全国没有统一的税率。
两税法是一种比较适应当时情况及历史发展趋势的制度。它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大多数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佃户以及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相适应。两税法由主要按丁口征税转向主要按土地和资产征税,这是中国封建经济的新发展在赋税制度上的反映,是封建税制的一个重要改革,是税制的一大进步。
两税法的进步意义:一、此法把租庸调和各种杂徭,杂税合并,建立了统一的税制,在一定时期内,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二、此法规定官僚、贵族、客户、不定居的商人都要纳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又此法规定按土地资产的多少征税,比租庸调不管居民有多少土地资产,一律按丁征税合理。这样的一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不合理状况。三、此法关于定税计钱、折钱纳税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四、建立了统一的税制,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
但是两税法也有许多弊病。实行两税法后,土地兼并由于不再受任何限制而发展得越发严重。两税法规定量出制入,致使税额不断增加,而且后来两税之外又增加了许多苛捐杂税。两税法规定户税钱要折合成布帛交纳。后来由于货币不足,出现了“钱重物轻”的现象,即货币增值,物价下跌。刚实行两税法时,一匹绢值三千二、三百文,到贞元十年(公元794年)前后,仅值一千五、六百文。如果原来交纳一匹绢,此时就要交纳两匹,致使纳税者的实际负担增加。
3.南方经济的发展 安史之乱使北方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后来北方又有藩镇的割据混战,所以北方的社会经济屡遭破坏,恢复、发展缓慢。南方没有受到这些破坏,社会比较安定。北方人民为了逃避战乱,大量南迁,使南方不仅增加了劳动人手,还获得了先进的生产经验和技术。所以唐朝后期,南方的经济发展迅速、逐渐超过了北方。
农业唐后期,南方农业的发展与水利工程的兴修有密切关系。唐前期兴建的水利工程是南方少,北方多。唐后期兴建的水利工程则是南方多,北方少。南方修建的水利工程不仅数量多,有些水利工程的规模也很大,如练塘、孟渎、仲夏堰等都能灌溉成千上万顷以至几个县。唐后期,南方备地开垦了许多湖田、渚田、山田,这使水域、山区的土地也得到利用。
水利的兴修和土地的垦辟,使江南的粮食生产大为增加,居于全国首位。
手工业唐后期,南方手工业有很大发展,其中比较突出的是纺织业、造船业、造纸业和制茶业。
唐后期,南方丝织业有较大发展,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都超过北方。如越州(今浙江绍兴)的缭绫,宣州(今安徽宣城)的红线毯,荆州(今湖北江陵)的贡绫,益州(今四川成都)的蜀锦等都很著名,棉织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如岭南,棉织业就比较普遍。
唐后期,南方的造船业很发达。官府经营的造船业规模很大。刘晏曾在扬子县(今江苏扬州)造船二千余艘。民间造的大船也很多,著名的俞大娘航船,载重上万石。从事海外贸易的商船,大者长达二十余丈,载客六、七百人。在荆南一带,还出现了用脚踏动两轮前进的轮船。
唐后期的造纸业比唐前期更为发达,重要产地多在南方。益州的麻纸、浙东的藤纸、韶州的竹笺、宣州的宜纸、扬州的六合笺、临川的滑薄纸等都是著名产品。
制茶业在唐后期有很大发展。茶树的种植遍及南方各地,制茶业具有相当规模。如歙州祁门县有十分之七、八的人以种茶、制茶为业。唐德宗时,开始收茶税,后来茶税成为政府的重要税收。宪宗时,仅浮梁一县每年的茶税就有十五万余贯。在制茶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唐人陆羽写了《茶经》一书,记述了茶的性状、品质、产地、采制饮用方法及用具等,这是我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论茶专著。
商业和草市唐后期的商业有很大发展,南方商业的发展尤为显著。长江流域的城市比以前更多,更繁荣。扬州是漕米、海盐、茶叶等的集散地;许多大食、波斯等国的外商在此经营珠宝等奢侈品,商业十分繁荣。益州(今四川成都)是西南的政治、经济中心,西南生产的丝织品、食盐、纸张、瓷器等,多由此运销外地,商业也很繁荣。所以当时谚称“扬一益二”。即扬州居天下第一,益州居第二。洪州(今江西南昌)、鄂州(今湖北武汉)都是长江流域繁荣的城市。苏州、杭州是新兴的商业城市。在沿海,除广州外,泉州和明州也开始成为重要的对外贸易城市。
由于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原来住宅区“坊”和商业区“市”被严格分开的旧制度,在扬州等一些城市开始打破,商业活动不再局限于市。在扬州等大城市中出现了夜市,打破了日落闭市的旧制。在一些大城市中还出现了柜坊和飞钱。柜坊经营钱物存付,代人保管钱物,向存钱物者收取一定的柜租、凭书帖或信物支付钱物。这种书帖类似于后世的支票。飞钱又称便换。商人在长安把钱交给某道进奏院(驻京办事处)或某军、某使、某富家,然后带着当事人付给的文券,到目的地凭文券取钱。这种文券类似于后世的汇票。柜坊和飞钱都是商业发展、交易频繁,营业额巨大的产物。此制产生后,减少了支付钱币的麻烦,避免了携带重金走远路的危险,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由于商业的发展,唐后期在各州县普遍设置管理商业活动的市令。在农村的交通要道上出现了更多的草市、墟市,这些市定期交易,交易后即散去。其中有些草市、墟布生意兴隆,迁来定居从事交易或谋生活的渐多,就发展成为市镇。
十一、唐末农民战争 1.起义背景 土地兼并唐朝后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朝末年,已出现“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①。地主官僚的大小庄田遍布各地,大者有田上万顷,而大量农民却失掉土地。土地兼并是当时阶级矛盾尖锐化的基本原因。
赋税繁苛唐后期,由于对藩镇和边疆各族战费的支出,官僚机构膨胀以及统治集团生活奢侈等原因,政府的财政支出日增,不断加重赋税。初行两税法时,规定定税计钱,折钱纳物;但由于铜钱的流通额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致使钱价不断上涨,物价不断下跌,即使税额不变,纳税者的实际负担也在增加。地方官更是任意增加税额。在不断提高的两税之外,政府还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收取各种杂税,如漆、竹、木、金、银、蔬菜、水果、木炭、食粮、布绢、牲畜等都要收税,几乎是无物不税。另外,还通过盐、茶、酒的专卖来榨取人民。其中对人民危害最大的是榷盐。开元十年(722年),唐朝政府开始征收盐税。当时的盐价是每斗十文。乾元元年(758年),实行榷盐政策,盐价猛增到每斗一百一十文。至德宗时(780—805年),又增到每斗三百七十文。以至民间有用数斗谷子换一升盐的情况。官盐价过高,人民或被迫淡食,或买价钱较低的私盐。政府为垄断盐利,严禁贩卖私盐,致使矛盾更加激化。
唐朝政府还通过“和籴”、“和市”等,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强买人民的粮食、布帛,有时甚至不给钱。懿宗以后,政府的财政危机严重,经常向农民预征两三年的赋税,使农民的负担更加沉重。
有些地主把他们的赋税以各种方式转嫁到农民头上,甚至兼并了农民土地,仍要农民交纳赋税。破产逃亡户的赋税也被官府强加到未逃户身上,这就使未逃户也走上破产逃亡之路,阶级矛盾日益激化。
统治集团腐朽贪残唐末的皇帝都是昏庸之辈,生活上极端奢侈,只管游乐挥霍,以至府库空虚,政治黑暗。官僚们贪污受贿成风,懿宗时的宰相路岩生活豪奢,擅权纳贿,仅他的亲信边咸的家产便可供两年军饷。咸通十年(869年),陕州大旱,有百姓告灾,观察使崔荛(fào饶)竟指庭院中树说:“此尚有叶,何旱之有?”①并痛打告灾者。
唐末,翰林学土刘允章曾向皇帝上书,指出当时国有九破,民有八苦。九破是终年聚兵,蛮夷炽兴,权豪奢僭,大将不朝,广造佛寺,贿赂公行,长吏残暴,赋役不等,食禄人多而输税人少;八苦是官吏苛刻,私债征夺,赋税繁多,所由乞敛,替逃入差科,冤屈不得申理,冻无衣、饥无食,病不得医,死不得葬。这说明了唐朝至此时,已危机四伏,再也不能继续统治下去了。
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大中十三年(859年)十二月,浙东农民在裘甫的领导下发动起义,并很快攻占象山、剡县(今浙江嵊县)等地,队伍发展到三万余人,又连下上虞、余姚等县。次年七月失败,裘甫被杀。咸通九年(868年),驻守桂林的徐州、泗州戍卒八百人又发动兵变,拥立粮料判官庞勋为首领,结队北归。至徐州时,已发展至十万人。占有今山东南部、安徽和江苏北部广大地区,屡败唐军。至次年九月,庞勋战死,余部败逃,后多加入黄巢军中。
2.黄巢领导的农民战争 黄巢、冤句(今山东荷泽西南)人,曾以贩私盐为业。乾符元年(874年),王仙芝等率领农民数千人在长垣(今属河南)起义,黄巢于次年起义响应。后与王仙芝会师,队伍发展到数万人。
转战南北王仙芝、黄巢都是贩卖私盐出身,熟悉各地情况和交通路线,具有和官军斗争的经验。他们领导起义军采取了避实击虚、流动作战的方针。乾符三年(876年),攻克汝州,包围郑州,洛阳为之大震。后来,在湖北时,王仙芝动摇,欲接受唐朝的招降,遭到黄巢等人的坚决反对,未成事实。但是起义军也开始分裂为两支,一支由黄巢率领,北上转战于今山东南部、河南东部、安徽北部一带;一支由王仙芝率领,继续在今湖北和河南南部战斗。乾符五年(878年)二月,王仙芝在湖北黄梅战死,其士卒的一部由尚让率领北上,并入黄巢部;另一部南下湖南、江西、安徽、浙江一带。
黄巢自称“冲天太保均平大将军”,有部众十余万人。由河南率军南下,进入湖北,再渡长江,进入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并攻克福州。乾符六年(879年)九月,攻占广州,部众号称百万。黄巢向全国发布檄文,宣告将北上。指斥朝廷宦官专权,官吏贪暴,纲纪败坏,用人惟亲。宣布“禁刺史殖财产,县令犯赃者族。”①黄巢又分兵西取桂州(今广西桂林),控制了岭南的大部分地区。
起义军在广州停留了一段时间,由于不服南方水土,军中疾疫流行。十月,黄巢率领起义军北上,自桂州乘大木筏,沿湘江北上,攻克潭州(今湖南长沙),消灭唐军十万。后又占领江陵,转战于湖北、江西、安徽、浙江一带。
广明元年(880年)五月,起义军歼灭唐招讨都统高骈的精锐部队,杀其骁将张璘。七月,由采石渡过长江,进入河南。十一月,起义军六十万向洛阳进军。黄巢以“天补大将军”的名义向唐朝藩镇发布文告说:“各宜守垒,勿犯吾锋,吾将入东都,即至京邑,自欲问罪,无预众人。”②这个文告把斗争锋芒集中于唐最高统治者,分化了敌人的营垒,减少了进军的阻力。起义军不战而克洛阳。十二月,攻克潼关。唐僖宗仓惶出逃成都。黄巢率领起义军进入长安,百姓夹道聚观,起义军大将尚让向居民宣慰说:“黄王起兵,本为百姓,非如李氏不爱汝曹。汝曹但安居无恐”。③建立大齐政权黄巢在长安称帝,国号“大齐”,年号“金统”,建立农民革命政权。以尚让、赵璋、崔璆等为宰相;并宣布唐朝官员三品以上者停职,四品以下者留任。还命令唐宗室、王侯、官员一律向农民政权自首。
黄巢败死黄巢起义军犯了流寇主义错误,只知打仗,不重视政权建设。起义军进入长安后,没有乘胜追击逃往成都的唐朝廷,也没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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