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也有利于加强地方的军事实力。
(4)军器监——针对过去武器制造管理混乱、质量低劣的情况,在开封设置专门机构“军器监”,“总内外军器之政”①,凡产材州并置都作院,京城军器作坊和各州都作院隶属于军器监,所辖官吏以制作军器好坏或赏或罚,从而逐步改善了军器的制作。
从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主持变法到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新法共实行了十六年,在“富国强兵”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如各地兴修了一万多处农田水利设施,溉田三十六万余顷,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大大增加,“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①。军事实力也有增强,曾在对西夏的战争中取得熙河(熙河路,治今甘肃临洮)之役的胜利等。
变法失败由于新法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既得利益,因此遭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统治集团内部以司马光、文彦博等人为首的保守派曾借口维护祖宗成法,极力攻击新法。由于宋神宗支持新法,司马光、文彦博等人相继被罢官,新法得以推行;但是变法派同保守派之间的激烈斗争始终未停止。宋神宗后来在强大的保守派的压力下也曾有过动摇,致使王安石两度被迫辞去相职,对变法事业造成了一定损害。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其子哲宗即位,改元元祐。时哲宗年仅十岁,由其祖母高太后临朝听政,重用保守派代表人物司马光、文彦博等,原变法派人物相继被贬黜流放,在一年间,新法全部被废止。这件事史称“元祐更化”。王安石也在元祐元年(1086年)抱恨而死。变法运动归于失败。
元祐八年(1093年),高太后死,哲宗亲政,又起用变法派重要成员章惇(dūn敦)、曾布等,重新推行神宗时的新法,元祐更化时被委以重任的保守派纷纷遭到贬谪。这件事史称“哲宗绍述”。但是由于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日趋激烈,新法亦多为派系斗争者所利用,基本上起不到进步作用。北宋的统治也从此江河日下。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直接原因固然是反对派势力过于强大;但是从根本上说,这次变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所谓变法,只是对封建统治的某些环节做部分改良,因之就不可能牺牲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去改善广大农民的处境。变法后,原来社会上最突出的土地兼并问题并未解决,贫苦农民从新法中得到的好处甚少,因之新法得不到广大人民的支持。所以变法运动只是少数人依靠一时的权势在活动。一旦权势失去,变法也就随之失败。
五、北宋社会经济的发展 北宋时期,虽然社会和政治方面的问题很多,但由于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的广大地区基本上是统一的,社会比较安定,统治者采取过一些有利于恢复、发展社会经济的措施;广大劳动人民对地主或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轻,因之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较高,社会经济亦有相当的发展。
1.农 业 户口和耕地的增加宋太宗时,全国共有六百八十六万余户(无人口数)。真宗景德三年(1006年),有七百四十一万余户,一千六百二十八万余口。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增为一千二百九十一万余户,二千九百零九万余口。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又增为二千零八十八万余户,四千六百七十三万余口。人口的迅速增加,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
北宋农民克服了自然条件的限制,因地制宜地在山地、江畔、海边开垦出大片良田。圩田在南方有了进一步发展,规模有所扩大,如著名的芜湖县(今属安徽)万春圩即有田十二万七千亩。此外,农民们还造出许多新型的田地,如山田、淤田、沙田、架田等。太宗时,全国耕地为三百一十二万五千二百余顷。真宗时,增至五百二十四万七千五百余顷。以后也不断增加。
生产技术的进步北宋农民推广使用了一些新农具,如新型水车龙骨翻车和筒车、以人力代牛耕的踏犁、省力过半的垦田■刀等,从而使农业生产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粮食产量有所提高。如一般农田常年可亩收一石,江浙地区可亩收二至三石。
农作物的推广和交流 随着北宋的统一,南北各地的农作物品种得到了交流。北宋初年,政府曾劝谕江南以至福建、广东等地种植原北方主要粮食品种粟、麦、黍、豆等。水稻的优良品种也在各地推广,其中最著名的品种“占城稻”从越南引进福建。后又推广到江淮和北方。甘蔗、棉花、茶叶、桑麻等经济作物的种植范围也较前扩大。
2.手工业 矿冶业北宋中叶,金属矿区已达二百七十余处,较唐代增加一百余处。冶炼时,普遍使用石炭(煤)作燃料,鼓风设备也由体积大、风力足的木风箱代替了鼓风皮囊,加快了冶炼过程,并可大量生产优质铁。煤则在内地得到普遍开采,产量相当大,不仅用于冶炼、制瓷业,而且在许多地方已大量用于居民生活。采煤技术已接近近代采煤法。
纺织业北宋的纺织业主要有丝、麻、毛等部门,其中丝织业仍占主要地位,并以两浙和四川地区最发达。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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