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风俗又不同,始终怀念祖国。清初,土尔扈特不断遣使入贡。后来贡道被准噶尔阻绝,土尔扈特便假道俄罗斯,与清朝相通。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土尔扈特阿玉奇汗遣使假道俄罗斯入贡。康熙帝嘉其诚心,当年即遣图理琛等人出使土尔扈特。图理琛等到达阿玉奇汗驻地,宣传朝廷慰问之意。阿玉奇汗大喜,留住使臣十数日,深切表达了故国之思。图理琛等此行,加深了祖国与土尔扈特的感情。
土尔扈特受俄罗斯的压迫太甚,俄罗斯屡向土尔扈特征兵,用来与邻国作战,土尔扈特部众死者很多。后来俄罗斯对土耳其发动战争,又征兵于土尔扈特,土尔扈特部众人人忧惧。因此,渥巴锡汗(阿玉奇汗之孙)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十月率众回国,沿途遭到俄罗斯追兵袭击,又遭到哈萨克等邀击,历经千辛万苦,死伤极多。至次年六月,才到达伊犁。是年九月,乾隆帝便在热河避暑山庄接见乌巴锡等人,一一给予封爵。土尔扈特分为新旧两部,旧土尔扈特由乌巴锡率领,在伊犁以东地区游牧,归伊将军管辖;新土尔扈特由舍稜率领在阿尔泰山布尔干河游牧,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
4.平罗卜藏丹津叛乱,安定青海 雍正元年(1723年),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支持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反叛清朝。罗卜藏丹津纠集二十余万人,进攻西宁。雍正帝命年羹尧为大将军、岳钟琪为奋威将军,统兵进讨。雍正二年(1724年)二月,岳钟琪发动奇袭,罗卜藏丹津军大败,罗卜藏丹津逃到准噶尔部,清朝加强了对青海的统治。
5.改土归流 西南土司制度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分布在今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广东、广西一带,其居住地区与汉族地区犬牙相错。这些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支是苗族,其他还有瑶族、僮族、彝族、傣族、黎族等。清初对苗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统治是沿袭元、明的土司制度,即以少数民族的首领担任当地的土官,文职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武职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这种土司制度的最大弊病在于世袭,得以世代统治其土地和人民,名义上虽是朝廷的命官,实际是独立王国,对当地居民的压迫、剥削极其残酷,真是无法无天;又极容易与朝廷对抗。所以自明朝以来,为了加强中央的权力,消弭土司之患,即开始改土归流,就是废除世袭的土官,改设可以随时任免的流官。清朝也不断实行改土归流政策,但集中地、较大规模地改土归流,是在雍正一朝。
鄂尔泰改土归流雍正四年(1726年),鄂尔泰任云南巡抚兼云贵总督,奏请改土归流。雍正帝同意他的意见,把四川的东川、乌蒙、镇雄三土府改隶云南,命他总督云南、贵州、广西三省,负责规划其事。从雍正四年至九年,改土归流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省次第推行,许多土司被撤消,清廷在原土司地区设立府、厅、州、县,实行与汉族地区相同的制度,如清丈土地,编制户口,纳粮当差等。大大加强了西南地区与内地的联系,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及巩固西南边防。改土归流是进步性的措施。
不过这次改土归流以后,土司之未改流者仍然很多,主要分布于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省的边远地区,也有一些散布于甘肃、青海、西藏地方,直至民国时期。
三、奠定疆域 1.反对沙俄侵略 沙俄侵入黑龙江流域十六世纪八十年代之初,俄罗斯帝国的势力开始越过乌拉尔山,积极向东方扩张。至十七世纪四十年代末,西起乌拉尔山东至太平洋沿岸的辽阔的西伯利亚地区即基本被吞并。此后,屡次派遣武装匪徒闯入黑龙江流域烧杀劫掠,并先后占据尼布楚和雅克萨地方,在此筑城据守。这时正值清朝顺治年间,清廷忙于国内战争,无暇北顾,遂使俄罗斯的侵略势力得以肆虐。
雅克萨之战与《尼布楚条约》在平定三藩之乱后,康熙帝即着手部署,准备驱逐俄罗斯侵略势力。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彭春、林兴珠等率兵三千五百出征,水陆并进,大败俄罗斯军,毁雅克萨城而还。但俄罗斯军在清军撤退后,又返回雅克萨筑城固守。康熙二十五年,萨布素等率军二千余人再次进攻雅克萨,俄罗斯兵八百余人死守不去,双方相持三月之久。然俄罗斯损兵折将甚惨,守城头目死于炮火,兵卒伤亡最后只剩下几十人,雅克萨城旦夕可下。但就在这时,双方和议开始,康熙帝宣布撤围休战。俄罗斯派遣戈洛文,清廷派遣索额图、佟国纲等,于康熙二十八年会于尼布楚(今俄国涅尔琴斯克),签订了《尼布楚条约》。条约用满、蒙、汉、俄、拉丁五种文字写成,其中最重要的是拉丁文本,因为双方署名盖章都在这一文本上。条约规定:两国以格尔必齐河、外兴安岭和额尔古纳河为分界线,外兴安岭以北属俄罗斯,以南属中国,额尔古纳河以北属俄罗斯,以南属中国。至于外兴安岭与流入鄂霍次克海的乌第河之间的地方暂行存放,留待以后定议。又规定毁雅克萨城,迁俄人出境,此后两国商旅凡持有文票(护照)者,听其往来贸易不禁。这是中俄签订的第一个边界条约,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它规定了中俄东段边界,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领土,黑龙江和乌苏里江都是中国的内河。不过在这个条约中,贝加尔湖以东的中国领土割让给了俄国,这是清廷在边界谈判中的失策。
《布连斯奇条约》与《恰克图条约》沙俄在与侵略我黑龙江流域的同时,又把侵略魔掌伸进我国北部的喀尔喀蒙古地区,积极支持准噶尔部叛乱首领噶尔丹攻击喀尔喀,迫使喀尔喀举族南迁,遂趁机向南扩展势力,占据喀尔喀大片土地,并且阴谋全部吞并喀尔喀。康熙帝平定噶尔丹叛乱之后,喀尔喀蒙古重返家园,沙俄依然侵扰蚕食喀尔喀不止,致使中俄中段边界的形势日趋紧张。尼布楚条约签署后,清政府曾一再要求划定中段边界,但沙俄政府置之不理。直到雍正三年(1725年),彼得一世死,其妻叶卡特林娜一世才派遣萨瓦·务拉的思拉维赤为特命全权大使,到北京谈判贸易和边界问题,使团共有一百二十人,由一千五百人的庞大卫队护送。次年,萨瓦到达北京,与清政府代表吏部尚书察毕纳、理藩院尚书特古忒、兵部侍郎图理琛会谈了数十次,历时达半年之久。北京谈判只是达成初步协议,商定了边界和贸易问题的一些原则。此后双方移到色楞格河支流的布尔河畔举行边界谈判。萨瓦在谈判中调遣军队,公然以战争相威胁。清方代表隆科多不肯示弱,与之力争。雍正帝为免谈判破裂,错误地将隆科多撤回,改由策凌充首席代表。策凌态度比较软弱,终于接受俄方的划界方案。雍正五年(1727年),双方签订《布连斯奇条约》,规定了中俄中段边界:以恰克图为起点,由此向东至额尔古纳河,向西至沙毕纳伊岭(即沙宾达巴哈),以北属俄罗斯,以南属中国。布连斯奇条约签订后,双方又于雍正六年(1728年),在恰克图签订了《恰克图条约》,这是谈判的一个总结果。条约共十一条,主要有这样一些内容:在边界方面,再次肯定《布连斯奇条约》中关于中段边界的划分,并且重申《尼布楚条约》中关于乌第河地区作为待议区的规定。在贸易方面,规定俄国商人每隔三年来北京一次,每次不得超过二百人,一切货物均免税。此外,还可在恰克图、尼布楚边界贸易,也不征税。在宗教方面,允许俄国可以增派东正教士来北京,并可派遣留学生来北京学习满、汉文。
《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使俄国占到很大便宜,确认了俄国在此以前所侵占的我国北部蒙古地区的大片领土,把贝加尔湖一带和唐努乌梁海以北的叶尼塞河上游地区都划入了俄国的版图。此外,又使俄国取得了在北京贸易和传教的巨大权利。不过这两项条约的签订,总算是确定了中俄中段边界。此后这段边界未有重大变动,目前大部分已成为蒙俄边界。
2.制止廓尔喀侵扰 乾隆时,廓尔喀(今尼泊尔),受英国殖民者的唆使,又与西藏大农奴主沙玛尔巴相勾结,积极图谋西藏。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廓尔喀以同西藏地方的商务争执为词,发兵侵入西藏,攻占聂拉木、宗噶、济咙等地。乾隆帝命御前侍卫巴忠等统兵入藏。但巴忠等入藏后按兵不动,遣人与廓尔喀议和,私许元宝一千个作为赎金,令其退回所占地方;并以廓尔喀投降奏闻。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廓尔喀又大举进犯,深入日喀则,大掠扎什伦布寺,盘踞聂拉木、济咙等地不去。乾隆五十七年,清兵由青海入藏,击败廓尔喀军,尽复失地。廓尔喀遣使乞和,并献出所掠扎什伦布财物。
此后,清廷提高驻藏大臣的职权,整顿西藏的防务,改革西藏的赋役制度及宗教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西藏的管理。
3.清朝的疆域 清朝在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经过同外部侵略势力及内部分裂割据势力的一系列重大斗争,建立起一个空前统一和巩固的国家。乾隆时期,清朝的疆域已经最后形成,计有内地十八行省,东北的盛京、吉林、黑龙江,以及内蒙古、外蒙古、唐努乌梁海(在萨彦岭和唐努山之间)、青海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幅员辽阔,西到巴尔喀什湖和葱岭,北到唐努乌梁海,东北到外兴安岭、库页岛和鄂霍次克海,东到海及台湾诸岛屿,南到南沙群岛,这就基本上奠定了今天中国疆域的规模。康熙、雍正、乾隆帝在加强和巩固国家统一事业上,是有重大贡献的。
四、政治、军事制度 1.中央制度 内阁清朝沿袭明制,仍以内阁作为政府的中枢机构,以内阁大学士作为宰辅,但实际上内阁的实权远不及明朝。内阁系由皇太极时的文馆及内三院演变而来。天聪三年(1620年),皇太极设立文馆,后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入关以后,清廷仿照明制,改内三院为内阁。后经几次反复,到乾隆年间,内阁的体制才稳定并得到发展。内阁的主要官员定为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均为正一品①;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均为从一品②;学士满六人,汉四人,均为从二品。内阁大学士自定为正一品后,遂成为有清一代最高的官员,犹如历代的宰相,地位极为尊崇。清代也承袭明代的票拟制度,内阁的职务主要即在于票拟,这是内阁权力的集中表现。清初官员奏事,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题本用印,奏本不用印。乾隆前期以后,废止奏本,一概用题本。所谓票拟,就是内阁有权代替皇帝预先阅看官员的题本奏本,并且提出处理意见,写在一张小纸票上,然后呈送皇帝裁定。这种内阁预先用小纸票标写批答之辞,便叫作票拟,也叫作票签。然而内阁的权力愈来愈低。清初,在内阁之外,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皆由满族大臣组成,凡军国机要重务都不经过内阁票拟,而径由议政王大臣会议策划方案,最后由皇帝裁决。康熙时又有南书房③,翰林文学之士,入内当值。凡一切特颁诏旨,皆由南书房翰林撰拟,内阁之权更分。到雍正年间,清廷又普遍推行奏折制度,凡属密办之事,皆令官员使用奏折直达皇帝,由皇帝亲自批答,发还奏人付诸执行。由此许多题本变成例行公事,已无机要可言,内阁之权力遂大为削弱。特别是雍正时设立军机处以后,一切军国大政皆由军机处办理,而内阁不过徒拥虚名而已,只能办一些寻常事务,内阁大学士如果不能进入军机处,则一切要政皆不得预闻。
军机处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军机处成立于雍正七年(1729年),初名“军机房”,不久改称“办理军机处”,乾隆以后多省去“办理”二字,简称“军机处”。军机处的职官有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有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大臣由皇帝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员内特简,有些也由军机章京升任。军机大臣之任命,其名目为“军机处行走”,或“军机大臣上行走”。所谓“行走”者,即入值办事之意。军机大臣没有定额,军机处初设时为三人,以后增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至十一人。军机章京初无定额,至嘉庆初年,始定为满、汉章京各十六人,共三十二人,满、汉章京又各分两班值班,每班八人。军机章京之任命,或称为“军机司员上行走”,或称为“军机章京上行走”。
军机处成立后,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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