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商朝(前16世纪——前11世纪)
一、商朝的建立 商族的兴起商族长期居住在黄河下游地区。传说有娀(sōng松)氏之女名简狄,吞玄鸟(燕子)卵而生契(xiè谢)。契是商族的始祖。此时的商族大约以玄鸟为图腾,并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诗·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就是记述并歌颂这一故事。契曾协助禹治洪水有功,被舜任为司徒,掌教化,封于商(今河南商丘),以子为姓。契传十四世至汤,势力强大,建立了早期的国家,以伊尹为相,以亳(今商丘)为国都。此时,商臣服于夏。
汤建商朝夏桀统治时期,政治黑暗腐朽,诸侯互相攻伐。商汤乘机灭掉了一些亲夏的诸侯国,举兵西向伐夏。《孟子·梁惠王》(下)说:当时各地人民欢迎商军“若大旱之望云霓”。可见汤伐夏是很得人心的。夏亡,商朝建立。商以今河南北部和山东西部为中心,其势力所及,西到陕西西部,北到河北北部,南到湖北和湖南北部,东到海滨。《诗·商颂·殷武》:“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①西方的氐族、羌族亦臣服于商。
盘庚迁殷商朝建立后,中原地区屡有洪水为灾,国都一再迁徒。从汤至阳甲时,迁都五次;又贵族内部多次发生争夺王位之事,国力一度衰弱。阳甲之弟盘庚立,自奄(今山东曲阜)迁都至殷(今河南安阳小屯)①,从此安定下来,直至商朝灭亡,共二百七十余年未再迁都。
商迁殷后,政治有所改善,社会比较稳定,经济、文化都有很大发展。武丁统治时期,国力很强盛。曾北伐鬼方,西南伐荆楚,都取得胜利。《诗·商颂·玄鸟》:武丁时,“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指令东边的黄海,北边的渤海,西边的青海湖,南边的云梦泽(今洞庭湖)。
国家机构商的国家机构比夏代更加完善。主要表现在官制、军队和刑罚三个方面。商王是最高统治者,独揽大权。王之下设相,也叫做冢宰,是百官之长,辅佐商王以统治全国。相之下有小耤臣、耤臣、小众人臣等,管理农业生产:有工、多工,管理手工业生产:有卜、史、巫、尹等,为卜筮、记事之官;有马、射、多射等,为统领军马征战之武官。商朝的军队庞大,有一定的编制。据甲骨文记载,商王一次出兵三千或五千人,有时多达一万三千人。又记载商王编军队为左、中、右三师,士兵主要由平民组成,有时也有奴隶在内。商朝的地方政区是以原有的部落或方国为单位,一般称作邑或方,以其头人为方伯,统治地方。后代称作诸侯。
商朝的监狱很多,刑罚很残酷,这是奴隶制度发展的反映。甲骨文中有“幸”字,作“■”,象桎梏;有“■”字,作“■”,象一人双手带梏。有“囚”字,作“■”,象有人被关押在监牢中。商有《汤刑》,为成文法,刑罚很残酷,有肉刑、死刑和流放等。死刑有剖腹、脯醢(fùhǎi甫海)、炮烙等,还有劓殄(tián覥),可能是族诛。
商朝奴隶主贵族依靠这样庞大的国家机器对广大奴隶和平民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二、社会经济 商朝在生产力仍很低的情况下,用奴隶制残酷的强制手段进行生产,并使农业和手工业、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更大规模的分工,从而推动了我国古代文明的发展。这在当时是合理的、必要的。
农业商朝亦实行土地国有制,广大农业劳动者是奴隶身份。商贵族对农业奴隶的剥削有两种方式。一为在王畿(国都)附近用直接剥削的方法。即商王或其臣属驱使众多的奴隶在商王经营的田地上进行集体耕种。甲骨文中有“王大令众人曰:脅(xiè协)田!”的记载。“众人”亦称“众”,是农业奴隶之称。“脅田”就是奴隶们集体耕作。奴隶们使用的农具主要是用木、石、兽骨、蚌壳等制作的,有耒耜、石镰、石犁、石铲、骨铲、骨锄、蚌镰等。
木制耒耜用于掘土。在殷墟遗址中发现有木耒的痕迹。还在一个窖穴内发现四百多件石镰和七十多件蚌器,这似是一个农具仓库,是供奴隶们集体劳动时使用的。
在安阳和洛阳等地的考古工作中发现有少量的商代铜铲、铜、铜锸等,此类工具造价昂贵,数量不多,不是普遍使用的。二为在王畿之外用“助法”剥削。《孟子·滕文公》(上)曰:“殷人七十而助。”助,借民力助耕公田。就是每户奴隶领田七十亩为私田,另外为官府贵族义务耕种公田七亩,其剥削率亦为“什一”。所用农具为奴隶们私有。
甲骨文中的田字作田、■、■等形,每一个方块表示一个耕作单位,纵横线表示阡陌或水沟,这是一象形文字。当时的主要农作物有禾、黍、麦、稻等。
手工业商代的手工业劳动者为奴隶身份,都是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的专业技术队伍,因之技术提高很快。代表性手工业为青铜铸造业,此外还有制陶业、制骨器业、纺织业、木工、石工、玉工、漆工、酿酒等业。
商代的青铜业有飞跃的发展,不但产量大,工艺水平也很高。仅在殷墟一地出土青铜礼器就有数千件之多。礼器以酒器为主,有爵、角、斝(jiǎ甲)、盉(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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