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他在做一件大好事;他将摧毁的是他自己,而不会危及任何其他人的房子。电线已经放置妥当,为发出必需的火花而配置的电池也已安装好。现在唯一需要的只是最后的调试,电路耦合,然后——
杀,杀,杀,他心里那个东西幸灾乐祸。
今天是动手的日子。
今天整个上午他百事不管,一心侍弄着闹钟。那是个只值一美元半的闹钟,但他对它的珍爱超过了对待别人的瑞士怀表或白金钻石手表。将它拆开,洗净,上油,拨准,再装好,这样它就绝对不会坏他的事,不会到时候不闹,不会停止走动或发生什么其他什么故障。自己做老板,自己开店,就有这么一个好,没有人高高在上,对你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在店里也没学徒或帮手,会来注意他这么专心致志地侍弄这只闹钟,然后将这件事告诉别人。
平常日子他下午五点下班回家。那个神秘的来访者,闯入者,一定是从大约二点三十或三点到她认为他快回家之前这段时间里在他家里的。有一天下午,大约二点四十五分左右,天上开始下起毛毛雨,两个多小时之后,当他走到家门口时,门前的柏油路上还有一大块是干的,刚刚开始被突如其来并且还在下着的大雾弄黑。所以他这么清楚地知道她对他不贞的时间。
当然,如果他想让……
[续三点钟上一小节]这件事公开的话,他只要在这六个星期的任何一个下午比预定的时间早一点回家,与他们来个面对面就行了。但是他选择了狡诈、凶残的报复方法;他们也许会作出某种解释,消弱他的意图,剥夺他一心想做的那件事的借口。他很了解她,他在内心深害怕自己如果给她机会解释的话,她真的会有一个说得通的解释。害怕这个词用得不错。他想做这件事。他对把事情挑明没有兴趣,他感兴趣的是报应。这种蓄意培育的怨愤已经使他内的毒素到了一触即发的关头,如此而已。如果不干这件事,它也许还会潜伏五年,但迟早总要爆发的。
他对她日常做家务的时间了如指掌,要在上班的时间溜回家一趟,而她又不在家里,对他来说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她早晨打扫卫生。然后随便吃一口她所谓的午饭。中午刚过,她就外出,采购晚餐所需的物品。他们家里有电话,但她从来不用电话订货;她常对他说,她喜欢看到她将采购的东西,否则的话,那些商人们老是把劣质货硬塞给你,价钱也由他们自己定。所以他把回家的时间选在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而且保证事后不露出马脚。
十二点三十分正,他用普通的褐纸将闹钟包起来,夹在腋下,离开了店铺。他每天都是这个时候离店去吃午饭。今天他要迟一些回店,仅此而已。当然,他细心地将门锁上;侥幸心理是要不得的,他店里有许多待修待检的名贵手表。
他在下街转角乘上公共汽车,就像他每天真的回家过夜时一样。这个城市太大了,不用担心会有哪个汽车司机或乘客之类的人将他认出来。成千上万的人日日夜夜乘坐这些公共汽车。你付车钱时,司机们甚至瞧都不瞧一眼。手一触到你递给他们的硬币,他们就会敏捷地反手递给你找头。这辆车子实际上很空,每天的这个时候是不大有人外出的。
他在往常的那个站头下了车,离他居住的地方相距三条漫长的郊外街区,所以当他购买房子时,实在算不上特别好的投资,后来附近也没再造什么房子。但是,在今天这个日子,它可得到了补偿。不会有邻居在他们的窗子里瞥见他在这个不寻常的时候回家,事后再回想起这件事。他要走过的三条街区的第一条上有一排一层楼的街面房,住着纳税人。另外两条绝对空空如也,只是两面各有一块广告牌,上面画着的友好的人儿每天两次朝他微笑。这些人的乐天精神真是无葯可救;即便是今天,当他们就要被炸得粉碎之时,他们仍然龇牙咧嘴,傻笑着向人们传达他们的意见和欢快的信息。那个满头大汗的秃顶胖汉正要痛饮不含酒精的饮料。“劳逸结合,强身健!”龇牙咧嘴的混血洗女工正在晾服。“不,太太,我只用一点双氧。”庄户人的妻子在乡下电话机旁回头窃笑:“还在谈他们新买的福特8型!”两个小时之内,他们都将灰飞烟灭,他们没有足够的意识从那里下来溜走。
“你们会希望你们能够逃走的,”他腋下夹着闹钟,从他们底下走过时暗暗地说。
但问题是,如果有人曾在光天化日之下走过三条“城市”街区而没被人看见的话,现在他就做到了。当他终于到了家门口时,就拐上了短短的泥人行道,拉开纱门,将弹簧锁钥匙塞进木制门内,进了屋子。她当然不在家里,他事先就知道她不会在家,否则的话他也不会象这样回家。
他又将门关上,走进蓝幽幽、灰蒙蒙的屋内。从阳光普照的大街上走进屋里时,一开始好象都是这种感觉。她将所有窗子上的绿窗帘都放下了四分之三,保持屋里的凉,直到她回来再将窗帘拉起来。他没有掉帽子,什么也没做,他不打算在家里久待。特别是一旦他将他带来的这只闹钟拨好时间,让它走动之后。事实上,就连走回那三条街区,乘上将他带回城里去的公共汽车,也是一种寒丝丝的感觉,因为他始终知道,在身后那一片寂静中,某件东西将会滴答,滴答,尽管在两个小时之内这事还不会发生。
他径直走向通地下室的门。那是一扇结实的木门。他穿过门,将它关上,顺着光砖楼梯走进地下室。当然,冬天里,他不在家的时候,她不得不偶尔下来调节一下燃油炉,但是一过四月十五日,就只有他随时下来了,现在早已过了四月十五日。
她甚至不知道他下来过。他每个晚上都是乘她在厨房里洗涤碗碟的时候溜下来几分钟,等她洗好弄好走出厨房时,他已经回到楼上埋头看报了。将每次弄来的小包里面的东西加进盒子里已有的东西里,用不了多长时间。接电线花的时间较多,但是有一个晚上乘她外出看电影,他将电线接好了。(她说是看电影,可是看的什么片子却又支支吾吾说不清,不过他也没逼问她。)
地下室的梯子上装着一盏灯,但是除了晚上,那盏灯派不了用,日光从平的窗缝里渗进来,那窗子从外面看紧挨着地面,而从里满看则紧挨着地下室的天花板。窗玻璃外罩着铁丝保护网,由于没人擦洗,玻璃上积满了污垢,简直像是不透明似的。
那只盒子,现在不再仅仅是一只盒子,而是一架极度残酷的机器,靠墙而立,挨着燃油炉的一边,现在它已接好电线,装好了电池,他再也不敢挪动它了。他走到它面前,蹲了下来,伸出一只手抚爱地摸着它。他为它而骄傲,胜过他修好或装配过的任何一只名贵的手表,说到底,手表是没有生命的。而这只机器过不了几分钟就会产生生命,也许十分凶残,但总算是有生命的。就像——生孩子。
他打开闹钟的包装纸,把他从店里带来的几件必需的工具摊在身边的地板上。两根精致的铜丝坚挺地从他在盒子上钻出的一个小洞里穿出来,像某种昆虫的触角一样严阵以待。死神将通过它们长驱直入。
他先将闹钟上了发条,因为一旦将它接上电线,他就无法安全地上发条了。他用一个专家的敏捷简便的手腕动作把发条上到最紧的程度。他这个钟表修理师可不是白当的。在这宁静的地下室里,这咯啦啦、咯啦啦的声音听起来肯定不详,照理这是一种充满家庭气息的声音,通常意味着上,安宁,熟睡,安全;现在则意味着走向毁灭。如果有人在听的话,一定会觉得是不详之音。但这里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对他来说,这不是不详之音,而是那么动人。
他将闹时定在三点。但现在有一点不同。当时针指向三,分钟指向十二的时候,它不仅仅是发出无害的闹铃声,接在上面的电线通向电池,会发出一朵火花。转瞬即逝的一朵小火花——仅此而已。火花出现后,一直到商业区他的钟表店所在的地方,橱窗会产生震动,而已许一两只精细的……
[续三点钟上一小节]手表机械会停摆。街上的人们会停住脚,彼此询问:“怎么回事?”
也许事后都没人能肯定地说,当时房子里除了她之外,还会有别的什么人。人们只有在清理现场的过程中才会知道她在那里;事后她不会在别的什么地方。人们只能从地上的洞和四周的砖瓦屑才会知道房子本来在那里。
他纳闷,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人做这样的事;他们不知道他们牵挂的是什么。也许没有聪明到能够自己打点一切,这就是原因。
他将闹钟跟自己的怀表对好了时间——一点十五分——然后将闹钟后盖撬下来。他在店里时已经在后盖上钻了一个小洞。他仔细地将触角似的的电线穿过小洞,更加仔细地将它们与这架机器的必需部分连接起来,始终没有颤动一下。这是高度危险的事情,但是他的双手没有辜负他,干起这种事来它们太熟练了。将后盖重新装上去不是个至关重要的事情,让它敞开或关上对结果都是一样的,但他还是将它装上去了,他的手艺匠的职业本能觉得有必要这么做,这样这件活儿才算是全部完成了。干完后,闹钟搁在地板上,好象是被随意地放在那里,滴答、滴答地走着,旁边是一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铜盖肥皂盒。从他进地下室之后十分钟过去了。还要等上一小时四十分钟。
死神在行动。
他站起来,俯视着自己的杰作。他点点头,在地下室地板上朝后退了一步,依然朝下看着,又点了点头,好象稍微变换一下视角只是使闹钟走得更快一点。他走到通往上面的楼梯跟前,又停下来,回头看看。他的视力很好。从他现在站的位置,他可以确切地看见钟面上的分的刻度。刚刚过去了一分钟。
他微微一笑,走上楼去,不是偷偷摸摸战战兢兢的,而是像一个在自己家里的人一样,带着一种房主人的不慌不忙的神,昂头挺,脚步稳健。
他在地下室里时没听见头顶上有什么声响,他凭经验知道,透过一层薄薄的地板,很容易听到声响。就连上面的开门关门的声音在地下室里都能听到,如果有人在底层房间里走动,只要他们不是故意蹑手蹑脚,下面当然也听得见。如果他们站在某个地方说话,鉴于某种音响效果,说话的声音甚至说话的内容也会清晰地传下来。
有好几次他在下面的时候,曾清晰地听到上面收音机里洛威尔·托马斯的声音。
所以,当他打开地下室的门,走进底层门厅时,听见上面二楼的某个地方有一种轻微的脚步声,不由得大吃一惊。这是一种单一的、孤寂的脚步声,单独的、很不连贯,像鲁宾逊的足印.他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紧张地听着动静,脑子飞快地转着——但愿自己搞错了。但是他没错。他隐约听到了一只五斗橱抽斗被拉开或关上的声音,接着又是轻微的一声“丁丁”,像是有什么东西轻轻地敲在了弗兰的梳妆桌上的一只玻璃梳妆用具上。
除了她之外还会有谁呢?但是那些不连贯的声音又不像是她发出的,这里面可有蹊跷。她进来时他应该听得见;她的高跟鞋通常踩在硬木地板上会像小爆竹一样啪啪地响。
某种第六感觉使他突然转身,朝餐室看去,正好看见一个男人,半蹲着身子,肩膀向前隆起,蹑手蹑脚地朝他这边过来。他还在几码之外,在餐室的门槛后面,但是斯塔普刚张嘴表示惊愕,他就窜了上来,一只手凶猛地抓住他的喉咙,把他摔到墙上,把他钉在那里。
“你在这儿干什么?”斯塔普喘着气问道.
“嗨,比尔,这里有个人!”那人警觉地叫道。然后他用那只空着的手揍他,在他脑袋边狠狠打了一拳,使他差点昏过去。幸亏身后有堵墙,他才没往后倒下,但是脑袋又往墙上猛地一撞,一时间弄得他头晕目眩。
没等神志清醒过来,又有一个人从上面一个房间的楼梯上跃下来,他刚把某件东西藏进口袋里。
“你知道该怎么办,快!”第一个人命令道。“拿样东西来,让我把他绑住,我们离开这里!”
“看在上帝的面上,别绑——!”斯塔普喉管被人卡住,透不过气来,好歹说出这半句话。其余的话被他的一阵拼命挣扎淹没了,他死劲地踢着,抓住自己的喉咙,要挣出来。他不是要把那个人打走,他只是想把卡着他喉咙的手推开一下,让他有时间把要告诉他们的话说出来,但是那个揍他的人可不明白他的意思。他凶狠地揍了他第二拳,第三拳,斯塔普倚着墙倒了下去,不过并没有完全失去知觉。
那第二个人已经拿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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