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简明案例(第2版影印版)

侵权法简明案例(第2版影印版)
作 者: 英约翰·洛根
出版社: 武汉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 简明法学案例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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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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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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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根据英美法系侵权法理论的一般体系,本书将收集的600多个代表性案例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案例对英美法系侵权法领域的基本概念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介绍了各种侵权行为类型的代表性案例;第三部分是关于抗辩事由的典型案例。本书体系清晰完善,作者大量引用了审理该案法官司的评论,方便读者了解英美法系侵权法理论的来源和发展;针对一些案例提出的问题也加深了读者对案例及其相关理论的理解。

图书目录

前言

案例一览表

法规一览表

1诉讼形式1

11司法组织法(1873年)废除了诉讼形式1

12如果修改后的诉状将提出新证据,则不允许修改1

13诉状在审理之前限定了需要审理的问题2

2过失3

21谨慎义务3

22违反谨慎义务12

3因果关系18

31原告必须证明其损害与被告违反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18

32同样的标准也适用于违反法定义务18

33原告的伤害可能由两个原因引起18

4损害的遥远性20

41WagonMound(1号)案中的规则20

42在公害责任中使用同样的标准21

43如果最终伤害与法定类型类似,原告可以得到赔偿21

44如果伤害方式不可预见以及损害后果是完全不同的新类型,

原告得不到赔偿21

45第三人的介入可能是被告的责任22

46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认识,以其所见者为限——“蛋壳般的头盖骨”

规则,WagonMound案没有改变这一规则23

47经济贫困应与身体虚弱不同24

48可能存在一系列有过失的行为24

5共同过失26

51风险分配的规则26

52任何一方的过失都必须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26

53原告受到的伤害更大27

54必须是被告建立了因果关系27

55困境原则27

56必须给予儿童以特殊的考虑28

6神经系统震扰29

61是对神经系统震扰承担责任,不可能

有悲伤损害赔偿的诉讼29

62目击者和受害者必须有着某种相互联系,

但不必一定是亲子关系29

63“蛋壳般的头盖骨”规则适用于神经系统震扰的案子30

64如果原告遭遇事故的第一时间后果,

就存在足够的密切联系30

65合理预见神经系统震扰本身并不足够31

66精神伤害的责任并不限于目击人身伤害32

67主要受害者和次要受害者之间有区别33

7经济损失35

71原告不能就纯粹的经济损失得到赔偿35

72如果原告受到物质损害,他可以就该损害

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得到赔偿35

73如果原告的损失产生于他人财产的物质损害,

则被告不承担责任36

74瑕疵产品制造者的责任36

75对经济损失的赔偿而言,近因关系就足够了36

76赔偿原告的财产利益是必要的37

8有过失的错误陈述39

81特殊关系39

82对HedleyByrne规则,枢密院采纳狭义的观点40

83可能存在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的并存40

84谨慎义务——诽谤41

85区别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42

86确认有过失的陈述致人物质损害的责任困难较少43

87物质损害必须与经济损失区别开43

88会计的谨慎义务44

89职业免责的案例46

810必须在诉讼程序中的提出免责请求47

811责任建立在密切联系的基础上48

812对法律希望其受益的人负有谨慎义务49

813即使被告有义务作出陈述,也可能

适用HedleyByrne规则50

9占有人的责任51

91“占有人”没有法定定义51

92占有人责任法(1957年)52

93一般谨慎义务52

94财产损害57

95责任的限制58

96对侵权人的责任60

97对儿童的责任61

98非占有人的责任63

10侵害他人人身65

101故意侵权或过失侵权两者原告必须取其一65

102无论起诉直接故意侵权或过失侵权,时效都是相同的65

103恐吓是使他人陷入对暴力恐惧(合理的理解能力)

的一种侵权行为66

104殴打是对他人使用有敌意的或违反其意愿的

暴力的一种侵权行为67

105非法拘禁:在某一段时间,无论其有多短暂,

没有合法的理由而完全限制他人自由的拘禁行为68

106侵害他人人身的正当理由72

107治安及刑事证据法(1984年)75

108故意的物理性伤害不同于侵害他人人身76

11违反法定义务77

111违反法定义务构成侵权77

112原告必须说明法律不仅对被告施加了义务,并且给予了原告

相应的权利77

113诉讼的个人权利是否产生于违法是立法目的的问题81

114绝对法定责任85

115抗辩事由86

12雇主的责任87

121雇主的责任有三个方面的内容87

122胜任的工作人员87

123适当的工作地点87

124安全的工作系统87

125雇主有责任检查安全系统是否得到执行88

126雇主的责任是个人责任,不可委托89

127即使事故发生在国外,安全系统也能够执行89

128责任的整体性质90

129责任的严格性91

1210已履行了法定责任可能不足以免责91

1211在工作中,雇员对其雇主负有以合理谨慎

和使用技巧的义务91

1212如果雇主自己有过错,则不适用Lister案的原则92

13动产责任93

131如果存在未知的危险,则可能对最后受让人负有谨慎义务93

132消费者保护法(1987年)96

14诽谤97

141诽谤是对原告名誉的攻击97

142诽谤不必包含道德败坏的诋毁99

143公开有其自然含义99

144陈述可能有弦外之音——影射100

145如果任何公正的人也不会得出这种推论,

则推理含义不应由陪审团审理100

146弦外之音可能产生于被告认为是客观事实的陈述,

即法律影射100

147必须存在客观事实101

148以永久存续的方式作出的陈述是书面诽谤101

149诽谤言辞必须指向原告,这对每个

诽谤诉讼来说非常关键102

1410向第三人公开104

1411重述的责任104

1412最初公开者不对重述负责,除非他授权重述

或以其他形式重述104

1413正当理由是抗辩——陈述是真实的105

1414公正评论:陈述本着善意作出,是公正的,

并且本着公共利益,这是一个抗辩事由106

1415绝对特权109

1416授予特权110

15替代责任113

151主仆关系,现在常常叫作雇主和雇员关系,

可能产生替代责任,这是一个服务合同113

152医务人员被认为是雇员113

153雇用期间114

154雇主和独立的承包商120

16侵害他人土地125

161原告125

162侵害的方式126

163土地上空128

164飞机129

165自始侵害130

166抗辩事由131

167救济措施133

168非法剥夺占有134

169诉讼时效134

17侵害他人动产136

171侵害他人动产136

172侵占137

18公害146

181私人公害——非法干涉占有人使用或享有土地,

或享受土地上的某些权利147

182当事人152

183被告153

184公共公害157

185公共公害和私人公害160

186可能存在类似于公害的侵权行为161

19Rylands诉Fletcher一案的规则163

191“任何人为了自己利益的目的……将一旦泄露就可能造成

损害的物品带到自己的土地上,必须把其危险控制在自己

的财产范围内……”这是Blackburn法官的观点163

192该规则的限制164

193抗辩事由166

194损害的遥远性170

20火灾172

201(都市)防火法(1774年)172

202即使火灾是意外引起的,占有人如果在导致

其扩散方面有过失的话,也将承担责任172

203即使是故意点火,如果对其扩散没有过失,也不用负责任173

204占有人不对过失负责的惟一情形是:损害是由

陌生人的过失所引起的173

205责任建立在占有的基础上174

206可能不止一个占有人174

207可能根据类似于Rylands诉Fletcher一案

的原则让被告负有责任174

208法定责任175

21抗辩事由177

211同意不生损害177

212不存在过失的情况下,适用于意外伤害的原则177

213该原则不是“同意不生损害”177

214必须是自由给予的同意178

215对同意有一些限制179

216同意不是违反法定义务的抗辩事由179

217必须说明原告有其他选择179

218特殊情况180

219紧急避险197

2110法律授权199

术语203

索引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