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公案 - 第四十三回 通奸私逃谋杀妇

作者: 李春芳 编次1,825】字 目 录

,贫憎并未窥见半面,昨偶到伊家投宿,安有就得私通之由?况且尸身既投置于井,道隆必不尚在井中喊叫。情可洞察。乞天超豁蠓命。叩诉。

海公判

审得冯生,贪财害命,罪恶诚贯盈矣。许氏背义,与人通奸,已遭谋杀之患,此固不足惜矣。然冯生淫戏人妻室,贪财妾举害命,扬刀诛戮之罪,尔为首矣,奚可逃哉?盍就拟典,候秋季处决。道隆无罪,许令回归本寺。所有金银赃物,合就入官,但给十两与胡广,领以作收殓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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