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集校 - 第5部分

作者:【暂缺】 【58,896】字 目 录

时人以入俭府为莲花池,故缅书美之。历位黄门吏部郎,御史中丞,参大选。美容质,善言笑。尝兼侍中夹侍,柳世隆在御坐,谓齐武帝曰:『庾杲之为蝉冕所映,弥有华采,陛下故当与其即真。』上甚悦。王俭仍曰:『国家以杲之清美,所以许其假职。若以其即真,当在胡谐之后。』」《高僧传》八《释昙斐传》:「时余姚县有明庆比丘。与斐同时致誉。庆本姓郑氏。戒行严洁,学业清美。」《文选》卷十七陆机《文赋》:「诵先人之清芬。」李善注:「先民,谓先世之人,有清美芬芳之德而诵勉。」作「清美」是。

彪蔚以文其响。

元本作「其文□(黑钉)响」。《汇校》:「『其文□(黑钉)响』,《御览》作『以文其响』。詹瑛《义证》引《古今文综》:『兹本彦和之说,约以今名,析为两目:一曰陈述,敬而不慑,简而无傲,庶几上窥乎表者也;一曰议论,清美以惠其才,彪蔚以文其响,庶几下睨乎书者也。』按:今从《御览》改、补。」按黄本与《御览》同。

则有方术占试。

「试」,范校:「顾校作『式』。」《校证》:「『式』原作『试』,冯校云:『试当作式。』何校云:『试一作式。』顾校作『式』。案冯、顾校是。王惟俭本正作『式』,下文亦作『式』,今据改。」《补正》:「按作『式』始与下文合。冯说何、顾校是也。张本、王批本、训故本正作『式』。当据改。」《考异》:「按:从『式』是。」按从《校证》改。

则有关刺解牒。

「刺」,黄本作「剌」。「牒」,作「谍」。《校注》:「『剌』,何本、梅本、凌本、汇编本作『刺』。《书记洞诠》同。『谍』,元本、活子本、汪本、张本、两京本、王批本作『牒』;《振绮类纂》二引同。郝懿行改『牒』。张绍仁校同。按『剌』字误,当以各本改作『刺』。下同。『谍』当改作『牒』,始能与下文『牒者,叶也。短简编牒,……故短牒咨谋。牒之尤密』诸『牒』字一律。」《考异》:「按:从『牒』是。」《校证》:「『牒』,汪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梅本、凌本、梅六次本、锺本、梁本、清谨轩钞本、日本刊本、王谟本、张松孙本、纪本、崇文本作『谍』,据下文,作『牒』者是。」按《史记三代世表》:「余读谍记,皇帝以来皆有年数。稽其历谱谍终始五德之传,古文咸不同,乖异。夫子之弗论次其年月,岂虚哉!于是以《五帝系谍》、《尚书》集世纪黄帝以来讫共和为《世表》。」索隐:「(谍)音牒。牒者,纪系谥之书也。下云『稽诸历谍』,谓历代之谱。」又:「案:《大戴礼》有《五帝德》及《帝系》篇,盖太史公取此二篇之谍及《尚书》,集而纪黄帝以来为系表也。」可证「牒」通「谍」。

故谓谱者。

《校证》:「徐校删『故谓』二字,梅六次本剜去『故谓』二字,似可从。」《考异》:「按:以下分说诸类。『故谓』可删。」《补正》:「按此下分述二十四种杂文,即由『故谓』二字领起,实不可删。天启梅本从徐说剜去『故谓』二字,非是。王批本、《子苑》引有『故谓』二字,足以证其原非衍文。」按杨说是。

籍者,借也。岁借民力,条之于版。

《补正》:「『籍』,《子苑》三二引作『藉』。」《校注》:「籍、藉古通。」

为吏所薄。

「薄」,黄本作「簿」。《汇校》:「按:作『簿』是。」范注:「簿字《说文》无。簿训圃,同声为训。《汉书张汤传》:『使使八辈簿责汤。』师古曰:『以文簿次第一一责之。』《李广传》:『急责广之幕府上簿。』师古曰:『簿,谓文状也。』《释名释书契》:『簿,言可以簿疏物也。』」按作「簿」是。从黄本改。

九章积征。

「征」,黄本作「微」。《校证》:「元本、传校元本、冯本、畲本、王惟俭本、吴校本『微』误『征』。」《考异》:「按:从『微』是。」按《荀子强国》篇:「积微:月不胜日,时不胜月,岁不胜时。」又《大略》篇:「积微者箸。」《宋书律历志中》:「(何承天元嘉二十年上表)夫圆极常动,七曜运行,离合去来,虽有定势,以新故相涉,自然有毫末之差,连日累岁,积微成着。」作「微」是,从黄本改。

故以为术。

「以」,元本作墨钉,黄本作「以」。《汇校》从黄本补。《校证》作「称」,并云:「『称』原作『以』,据元本、传校元本、两京本、王惟俭本、吴校本改。谢云:『以一作名。』徐校作『名』。冯本墨钉。」《义证》从《校证》作「称」。按作「以」可,毋需改。

精观书云。

「精」,黄校:「疑作『登』。」范注:「《左传》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台上构屋,可以远观者也。)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杜注:『云物,气色灾变也。』精观,当作登观。」《校证》:「『登』原作『精』,何、黄并云:『疑作登。』……案黄、范说是。今据改。」《校注》:「按作『登』与《左传》僖公五年合。《说苑辨物》篇:『是故古者圣王既临天下,……登灵台以望气氛。』《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春正月)升灵台,望元气,吹时律,观物变。』又赞:『登台观云。』《中论历数》篇:『人君亲登观台,以望气而书云物为备者也。』并其旁证。」《考异》:「按:《左》僖五年:『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从『登』是。」按《汉书律历志》:「(《春秋》)故善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至昭(公)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作「登」是。从《校证》改。

式,则也。

黄本「式」下有「者」字,黄校:「元脱。」《校证》:「『者』字原脱,梅、徐校补,王惟俭本亦有。冯本并『式』字亦脱。」《补正》:「『者』,黄校云:『元脱。』此沿梅校。张绍仁校沾『者』字。按有『者』字,始与上下各段合。张本、两京本、何本、训故本、梁本、谢钞本、冈本、尚古本未脱。《子苑》、《广博物志》二九、《文通》十六引,亦并有之。」按从黄本补。

黄钟调起。

「钟」,范校:「铃木云:王本、冈本作『锺』。」《校证》:「『钟』清谨轩钞本、王谟本、冈本作『锺』,古通。」《校注》:「『钟』,弘治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王批本、何本、王本、郑藏钞本、崇文本作『锺』。按『钟』与『锺』古本相通,然以《声律》篇『失黄锺之正响』例之,此应据改为『锺』,始能一律。《吕氏春秋古乐》篇:『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即昆仑之误。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锺之宫,适合。黄锺之宫,皆可以生之。故曰:黄锺之宫,律吕之本。』」按《楚辞卜居》:「黄钟毁弃。」五臣注:「黄钟,乐器,喻礼乐之士。」补注:「《国语》云:黄钟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毋需改。

五音以正,音以正。

黄本无「五音以正」下三字,黄校:「元本下多『音以正』三字。」《校证》:「『五音以正』句下,原衍『音以正』三字。谢、梅、徐俱云:『三字衍。』王惟俭本无此三字,何校本、黄本删。」《考异》:「梅本删下『音以正』三字,注云:『三字衍。』按:三字删是,以从梅本。」按从黄本删。

八形克平。

「形」,黄本作「刑」。《校证》:「『刑』汪本、畲本、两京本、王惟俭本作『形』。谢云:『当作刑。』徐校作『辟』,梅六次本、何校本、张松孙本作『辟』。」《汇校》:「按:《周礼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作『刑』是。」按《文选》卷五十八王俭《褚渊碑文并序》:「执五礼以正民,简八刑而罕用。」李善注:「《周礼》,大司徒职曰:以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义之刑,三曰不婣之刑,四曰不悌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类聚》卷五十四引梁简文帝《启囚徒配役事》启曰:「伏以明慎三典,宽简八刑。」作「刑」是。从黄本改。

出命甲禁。

「甲」,黄本作「申」。《汇校》:「按:作『申』是。『甲』为『申』之形误。」按从黄本改。

管仲下命如流水。

「命」,黄校:「一作『令』。」《校证》:「『命』冯校云:『当作令。』黄注云:『一作令。』又引《管子》(《牧民》篇士经):『下令于流水之原者,令顺民心也。』案王惟俭本作『令』。」《校注》:「『命』,黄校云:『一作令。』天启梅本改『令』。文溯本剜改为『令』。冯舒云:『下命当作下令。』按作『令』始与《管子牧民》篇及本段合。《史记管仲传》:『故其称曰:……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刘向《管子书録》:『故其书称曰:……下令犹流水之原,令顺民心。』并『命』当改『令』切证。《文子精微》篇有『出令如流水之原』语。训故本作『令』,未误。」按作「令」是,从训故本改。

兵谋无方。

《校证》:「《续文章缘起》注『无方』作『无穷』。按『无方』本书常语,《明诗》、《谐讔》、《通变》、《镕裁》、《附会》、《时序》诸篇俱有之。此出陈懋仁妄改,不可从。」按《孙子兵法势》篇:「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又:「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无端」即「无方」也。《史记礼书》:「然而不法礼者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集解:「郑玄曰:方犹道也.」兵者,诡道也。故可谓之「无方」。

符者,厚也。

「厚」,黄本作「孚」,黄校:「元作『厚』,谢改。」《校证》:「『孚』原作『厚』,梅据谢改,徐校同。案王惟俭本、《御览》五九八正作『孚』。」《校注》:「按谢改是也。宋本、倪本、活字本、喜多本、鲍本《御览》五九八引,正作『孚』;《文通》五引同。王批本、何本、训故本、梁本、谢钞本同。天启梅本改『孚』。《文选序》:『书誓符檄之品。』张铣注:『符,孚也。征召防伪,事资中孚。』文即袭此,亦可证。又按《易杂卦》传:『中孚,信也。』」《考异》:「按:孚,《说文》:『信也。』《诗大雅》:『成王之孚。』注:『成王之信于天下也。』从谢改是。」按范注:「《说文》:『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史记律书》:『言万物剖符甲而出也。』是符与孚声同而通。」按作「孚」是,厚乃形误。从《御览》、黄本改。

三代王瑞。

「王」,黄本作「玉」。《校证》:「『瑞』元本、传校元本、两京本、吴校本作『麟』。案《御览》同今本。」《补正》:「『瑞』,伦明所校元本作『麟』;两京本、胡本同。《子苑》引同。按《隋书樊子盖传》『(炀)帝顾谓子盖曰:……今为公别造玉麟符,以代铜兽。』《北史子盖传》同。是玉麟符炀帝时始造,作『麟』非是。」《汇校》:「『王』,《御览》作『玉』。按:作『玉』是,『王』乃『玉』之形误。」按《周礼春官》:「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郑玄注:「人执以见曰瑞。礼神曰器。瑞,符信也。」《类聚》卷十五引魏傅嘏《请立贵嫔为皇后表》曰:「金玺未授,而玉瑞先显。」作「玉瑞」是,从《御览》、黄本改。

易以书翰矣。

《校证》:「《御览》『易』作『代』,何校作『代』。」《校注》:「俞正燮《癸巳存稿》七引作『代以繻』。按《御览》引此文,『易』作『代』,余同今本;元明以来各种《文心》版本,亦无作『代以繻』者。俞氏盖误记。」

负贩记缗。

「贩」,范校:「孙云:《御览》作『版』。」《附校》:「『贩』作『贩』,不作『版』;『记缗』二字无。」《考异》:「按:《曲礼》:『虽负贩者,必有尊也。』从『贩』是,王失校。」按《说苑复恩》:「(管仲曰)吾尝与鲍子负贩于南阳。」《盐铁论颂贤》:「太公之穷困,负贩于朝歌也。」作「负贩」是。

其遗风欤。

「欤」,范校:「孙云:《御览》作『也』。」

王褒髯奴,则券之楷也。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