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 - 卷三十四一行传第二十二

作者: 欧阳1,746】字 目 录

乌头二柱端冒以瓦桶,筑双阙一丈,在乌头之南三丈七尺,夹树槐柳,十有五步,请如之。”敕曰:“此故事也,令式无之。其量地之宜,高其外门,门安绰楔,左右建台,高一丈二尺,广狭方正称焉,圬以白而赤其四角,使不孝不义者见之,可以悛心而易行焉。”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