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卷二四《论增税利害书》。
《包孝肃奏议》卷七《请免除陈州折纳见钱疏》。
《朱子语类》卷一一〇《论兵篇》。
《通考》卷一二《职役考》。
《长编》卷二四九,熙宁七年正月丙寅条沈括疏中语。
《宋史·食货志·赋税》;《长编》卷三〇〇,元丰二年九月癸酉注。
苏轼《东坡全集》卷二二《秧马歌小序》。
《宋史·食货志·农田》。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八三《抚州通判厅见山阁记》。
《宋史·食货志·茶(上)》;《长编》卷一〇〇,天圣元年正月癸未。
《通考》卷九《钱币考》二,载宋仁宗时李昭遘上言,谓“河东民烧石炭,家有囊橐之具”。
《宋史》卷二八四《陈尧佐传》。
庄季裕《鸡肋编》卷中有云:“昔汴京数百万家,尽仰石炭,无一家燃薪者。”
《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外集卷五五《灯火门》。
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南鹤壁市古煤矿遗址调查简报》,《考古》1960年第3期。
《宋史》卷二八四《陈尧佐传》。
任志远《沙河县的古代冶铁遗址》,《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6期;唐云明《河北邢台发现宋墓和冶铁遗址》,《考古》1959年第7期;胡悦谦《繁昌县古代炼铁遗址》,《文物》1959年第7期;陈仲光《同安发现古代炼铁遗址》,《文物》1959年第2期。
据苏轼《东坡全集》卷一〇《石炭诗·小引》。
《李直讲文集》卷一六《富国策》三。
吕大防《锦官楼记》,见扈仲荣等编《成都文类》卷二六。
谷应泰《博物要览》卷二。
《宋会要辑稿·食货》四六之一,《通考》卷二五《漕运》。
《东坡全集》卷二四《籴米》。
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卷四《洛阳染工见冤鬼》条,谓开宝中洛阳即有夜市卖熟食等物。
《宋史》卷二六八《张逊传》。
自此以下,主要依据《辽史·食货志》及《百官志》、《营卫志》。
《辽史·地理志》。
《新五代史》卷七三《四夷附录》引胡峤《陷虏记》。
《辽史·地理志》。
路振《乘轺录》,载《宋朝事实类苑》卷七七。
《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六下《北蕃地理》。
王曾《上契丹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九,大中祥符五年十月己酉条。
《辽史·太宗本纪》、《耶律羽之传》。
《宋史》二六四《宋琪传》。
《辽史·食货志》;参见《辽史·圣宗纪》八,太平九年八月。
《辽史·地理志》说:镇州在辽的上京西北三千余里,为回纥可敦城旧址。今按其地当为蒙古国境内之青托罗盖城,在东经104度、北纬48度交接点附近。
《辽史·食货志》。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太平兴国三年十月末记事。
《辽史·穆宗纪赞》。
寇准《论澶渊事宜疏》,见《宋文鉴》卷四二。
以下主要依据《宋史·夏国传》。
田况《兵策十四事》,见《宋朝诸臣奏议·御边门》及《长编》卷一三二。
田况《兵策十四事》,见《宋朝诸臣奏议·御边门》及《长编》卷一三二。
宝元二年九月富弼奏疏中语,见《长编》卷一二四。
《宋会要·刑法》二之五,至道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记事;《宋史》卷三〇四《刘师道传》。
曾巩《隆平集》卷二〇《妖贼》,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八。
沈括《梦溪笔谈》卷二五。
《梦溪笔谈》卷二五。
《长编》卷二七,雍熙三年七月甲戌李觉奏疏中语。
《宋史·食货志·农田》。
《宋史·食货志·会计》。以上均包括贯、匹、石、束之混合总数。
《宋会要·兵》一〇之一四“讨叛”,庆历三年五月记事。
此下皆依据《宋史》卷四九三《西南溪峒诸蛮传》、《长编》卷一四七庆历四年三月记事及《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〇五诸奏章。
《长编》卷二一三,熙宁三年七月癸丑条。
这一子目皆依据《长编》庆历三年和四年诸卷记事。
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九七《再论按察官吏状》。
《朱子语类》卷一三〇《自熙宁至靖康用人》。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五《熙宁初富公再相》条。
《温公集》卷六〇《与王介甫第一书》。
《临川文集》卷一《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卷四一《本朝百年无事札子》。
王安石所说的“农民”,包括中小地主的。
《长编》卷二二三,熙宁四年五月丙午条;卷二三七,五年八月辛丑条。
《临川文集》卷四一《本朝百年无事札子》。
《长编》卷二一三,熙宁三年七月癸丑条。
《长编》卷二二〇,熙宁四年二月庚午条。
《宋会要·食货》一之二七至二八。
《文献通考·田赋考》六《水利》。
《宋会要·食货》四之一六至一七。
同上。
《宋史·食货志·常平义仓》。
《长编》卷二二三,熙宁四年五月庚子记事。
《宋史·食货志·役法上》。
苏辙《栾城集》卷四三《三论分别邪正札子》。
《通考·田赋考》四。
《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四、一五;《长编》卷二三一,熙宁五年三月丙午记事。
《长编》卷二一三,熙宁三年七月丙申记事。
《长编》卷二五六,熙宁七年九月癸丑记事。
吕祖谦《历代制度详说》卷十一《兵制》。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五九《原弊》。
《宋会要·兵》二之五至七;《宋史·兵志》六。
《长编》卷二三〇,熙宁五年二月甲寅记事。
《文献通考》卷一六〇《兵考》一二《马政篇》。
《长编》卷二二〇,熙宁四年二月庚午记事。
《宋史》卷三二八《安焘传》。
司马光《传家集》卷五〇《论西夏札子》、卷五三《乞不拒绝西人请地札子》。
《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九,宣和三年罢苏杭造作局条。
《宋史》卷四七〇《朱勔传》。
朱弁《曲洧旧闻》卷十。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四《总论东南茶法》。
《文献通考》卷二〇《市籴》一。
《文献通考》卷七《官田》,《宋史·杨戬传》。
《玉照新志》卷四。
《宋史》卷四七〇《朱勔传》。
《鸡肋编》卷上《事魔食菜》。
方勺《青溪寇轨》。
《独醒杂志》卷七《方腊家有漆林》条。
《青溪寇轨》。
《宋史》卷四六八《童贯传》。
《朱子语类》卷一三三《本朝盗贼》篇。
《独醒杂志》卷七《方腊家有漆林》条。
《独醒杂志》卷七《童贯之讨方腊》条。
《读史方舆纪要》卷二三《寿张县梁山泺》条,《日知录》卷一二。
《宋史》卷四六八《杨戬传》。
《挥麈后录》卷二《人不堪命皆去为盗》条。
《皇宋十朝纲要》卷十八。
北宋京东东路治所在青州,领有济南府,青、密、沂、登、莱、潍、淄七州和淮阳军。京东西路治所在东平府,领有郓、兖、亳、曹、濮、济、单、拱、徐等州和广济军。
《宋史》卷二二《徽宗本纪四》。
《东都事略》卷一〇三《侯蒙传》。
李若水《忠愍集》卷二《捕盗偶成》诗。
《宋史》卷三五三《张叔夜传》及汪应辰《文定集》卷二三《王师心墓志铭》。《张叔夜传》说宋江等人要乘舟下海,与事理不合,今不取。
《宋会要·刑法》七之二七。
见1939年陕西府谷县出土的折可存墓志铭。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一引《北征纪实》。
水鼓、望仙、集路诸山,均不知在今何地。
《琬琰集删存》卷一,赵雄撰《韩世忠神道碑》。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
同上。
《金史·世纪》、《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引《神麓记》。
《金史·世纪》。
同上。
《金史》卷六七《留可传》。
《金史》卷四五《刑法志》,参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三。
自此以下,皆据《松漠纪闻》、《契丹国志·天祚纪》及《三朝北盟会编》卷三。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五,唐重《论攻守利害劄子》。
参据李纲《靖康传信录》,《三朝北盟会编》卷三三所载《郑望之奉使录》的附注及《许翰上书》条的附注。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九,杨时《论三镇利害书》。
《大金弔伐录》卷上“靖康元年七月宋再遣使乞免割三镇、增岁币书”。
《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四引《中兴遗史》,谓城下之盟虽许割三镇,而三镇之人均“为国坚守”,朝廷知三镇人心不愿割地,乃降诏令其固守。又,同书卷一七二载秦桧奏疏亦有云:“金虏入寇之初,庙堂太怯,遽以三镇许之,不知民不肯为夷狄,虽欲割弃而不可。”
《宋会要·兵》一三之一。
《大金国志》卷七《太宗纪》。
《宋会要·方域》一九之二二。
《新安文献志》卷九六《英烈钱氏二侯传》。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引《金虏节要》。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一三,建炎元年十月二十九日记事;《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八《八字军》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三,建炎四年五月乙丑记事。
《金史·斜卯阿里传》。
《金史·赤盏晖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三,绍兴元年三月壬子记事。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〇六,绍兴十一年八月八日记事。
《容斋续笔》卷四《淮南守备录》。
杨万里《诚斋集》卷一二〇《虞允文神道碑》。
《宋史》卷三七四《胡铨传》。
《南渡十将传·魏胜传》。
《金史·海陵纪》。
《金史·兵志》。
《大金国志》卷八《太宗纪》。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引张棣《金虏图经》“屯田”条。
《金史·唐括安礼传》。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〇,梁淮夫《上两府札子》。
《金史·食货志》“田制篇”。
《金史》卷九三《宗浩传》。
此从《金史·纳合椿年传》,《食货志》谓七十余家。
《金史·食货志》“通检推排”。
《金史·食货志》“户口”。
《中州集·李晏小传》,《金史·食货志》“户口”及《李晏传》。
《宋会要·食货》一之三六。
《文献通考》卷六《水利田门》。
《宋会要·食货》六一之一〇九至一一二。
《文献通考》卷六《水利田门》。
《宋会要·食货》六之二六、二七。
李纲《梁溪全集》卷一〇六《申省乞施行籴纳晚米状》。
吴泳《鹤林集》卷三九《隆兴府劝农文》。
高斯得《耻堂存稿》卷五《宁国府劝农文》。
叶梦得《石林奏议》卷十二《堂白收买木绵札子》。
光绪《江西通志·陶政门》引元蒋祁所著《陶记》。
同上。
《朱文公文集》七八《建宁府建阳县学藏书记》。
《宋会要·食货》一八之二九。
《宋史·食货志·钱币》。
《宋会要·食货》六一之一〇,绍兴五年四月十九日臣僚上言。
《宋会要·食货》六一之七八,绍兴十七年正月十五日臣僚上言。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九,绍兴十三年六月戊子王循友奏章。
《宋会要·食货》六之三六,绍兴十二年十一月五日李椿年奏章;《中兴小纪》卷三〇,李椿年奏章及周葵与李椿年论辩语。
王十朋《梅溪文集·后集》卷二七《鉴湖说》上。
《宋会要·食货》一之三五,绍兴二年七月十七日薛徽言奏章。
《通考·田赋考》六《水利田》。
《通考》卷二〇《市籴考》。
《宋会要·食货》六三之一三八。
《齐东野语》卷六《向氏粥田》条。
《宋会要·方域》四之二五。
《后村大全集》卷五一,端平元年《备对札子》;《宋史·食货志·农田》所载淳祐六年谢方叔奏章。
《宋史·食货志·农田》。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绍兴元年二月乙酉条。
《历代名臣奏议》卷一〇八,赵汝愚《请蠲减江西月桩钱物疏》。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绍兴元年二月乙酉朱胜非奏疏。
李纲《梁溪全集》卷一〇六《申省乞施行籴纳晚米状》。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一,绍兴元年正月癸亥韩璜奏疏。
鼎澧逸民《杨幺事迹》。以下所有关于这次起义的叙述,凡不另注出处的,都是根据《杨幺事迹》。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三七《武陵百姓钟相反》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一,建炎四年二月甲午记事。
《梁溪全集》卷七三《乞发遣水军吴全等付本司招捉杨幺奏状》。
胡宏《五峰集》卷二《上光尧皇帝书》,胡寅《斐然集》卷十七《寄张德远》。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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