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登妹清子,嫁为教坊朱顶鹤妻,方为耶律乙辛所昵。登每向清子诬后与惟一淫通,乙辛具知之。欲乘此害后,以为不足证实,更命他人作《十香》淫词,用为诬案。云:
青丝七尺长,挽出内家装。不知眠枕上,倍觉绿云香。
红销一幅强,轻阑白玉光。试开胸探取,尤比颤酥香。
芙蓉失新艳,莲花落故妆。两般总甚比,可似粉腮香。
蝤蛴那足并,长须学凤凰。昨宵欢臂上,应惹领边香。
和羹好滋味,送语出宫商。定知郎口内,含有暖甘香。
非关兼酒气,不是口脂芳。却疑花解语,风送过来香。
既摘上林蕊,还亲御苑桑。归来便携手,纤纤春笋香。
凤靴抛合缝,罗袜卸轻霜。谁将暖白玉,雕出软钩香。
解带色巳战,触手心愈忙。那识罗裙内,消魂别有香。
咳唾千花酿,肌肤百和装。元非啖沉水,生得满身香。
乙辛阴属清子使登乞后手书。登时虽外直,常得见后。后善书,登绐后曰:“此宋国忒里蹇所作,更得御书,便称二绝。”后读而喜之,即为手书一纸,纸尾复书已所作《怀古诗》一绝云:
宫中只数赵家妆,败两残云误汉王。
惟有知情一片月,曾窥飞鸟入昭阳。
登得后手书,特出与清子云:“老婢淫案已得,况可汗性忌,早晚见其白练挂粉箨也。”
乙辛已得书,遂搆词命登与朱顶鹤赴北院陈首:伶官赵惟一,私侍懿德皇后,有《十香》淫词为证。乙辛乃密奏上曰:“太康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据外直别院宫婢单登及教坊朱顶鹤陈首,本坊伶官赵惟一,向要结本坊入内承直高长命,以弹筝琵琶得召入内。沐上恩宠,乃辄干冒禁典,谋侍懿德皇后御前,忽于咸雍六年九月驾幸木叶山,惟一公称有懿德皇后旨,召入弹筝。于时皇后以御制《回心院》曲十首付惟一入调,自辰至酉调成。皇后向帘下目之,遂隔帘与惟一对弹。及昏命烛,传命惟一去官服,着绿巾金抹额、窄袖紫罗衫、珠带鸟靴,皇后亦着紫金百凤衫、杏黄金缕裙、上戴百宝花髻、下穿红凤花华,召惟一更入内帐,对弹琵琶,命酒对饮。或饮或弹。至院鼓三下,敕内侍出帐。登时当直帐,不复闻帐内弹饮,但闻笑声。登亦心动,密从帐外听之,闻后言曰:‘可封有用郎君?’惟一低声言曰:‘奴具虽健,小蛇耳,自不敌可汗真龙。’后曰:‘小猛蛇却赛真懒龙。’此后但闻惺惺若小儿梦中啼而已。院鼓四下,后唤登揭帐曰:‘惟一醉不能起,可为我唤醒。’登叫惟一百通,始为醒状,乃起拜辞。后赐金帛一箧,谢恩而出。其后驾还,虽时召见不敢入帐。后深怀思,因作《十香词》赐惟一。惟一持出夸示同官朱顶鹤,朱顶鹤遂手夺其词,使妇清子问登。登惧事发连坐,乘暇泣谏。后怒痛笞,遂斥外直。但朱顶鹤与登共悉此事,使含忍不言。一朝败坏,安免株坐,故敢首陈。乞为转奏,以正刑诛,臣惟皇帝以至德统天,化及无外,寡妻匹妇,莫不刑于。今宫帐深密,忽有异言,其有关治化,良非渺小,故不忍隐讳,辄据词并手书《十香词》一纸,密奏以闻。”
上览奏大怒,即召后对诘。后痛哭转辨曰:“妾托体国家,已造妇人之极。况诞育储贰,近且生孙,儿女满前,何忍更作淫奔失行之人乎?”上出《十香词》曰:“此非汝作手书,更复何辞?”后曰:“此宋国忒里蹇所作,妾即从单登得而书赐之耳。且国家无亲蚕事,妾作那得有亲桑语?”上曰:“诗正,不妨以无为有。如词中合缝韡,亦非汝所着为宋国服邪。”上怒甚,因以铁骨朵击后,后几至殒。即下其事,使参知政事张孝杰与乙辛穷治之。乙辛乃系械惟一、长命等讯鞫,加以钉灼荡错等刑,皆为诬服。
狱成,将奏,枢密副使萧惟信驰语乙辛、孝杰曰:“懿德贤明端重,化行宫帐,且诞育储君,为国大本,此天下母也。而可以叛家仇婢一语动摇之乎?公等身为大臣,方当烛照奸宄,洗雪冤诬,烹灭此辈,以报国家,以正国体。奈何欣然以为得其情也?公等幸更为思之。”不听。遂具狱上之,上犹未决,指后《怀古》一诗曰:“此是皇后骂飞燕也,如何更作十词?”孝杰进曰:“此正皇后怀赵惟一耳。”上曰:“何以见之?”孝杰曰:“宫中只数赵家妆,惟有知情一片月。是以二句中包含‘赵惟一’三字也。”上意遂决,即日族诛惟一,并斩长命,敕后自尽。时皇太子及齐国诸宫主,咸被发流涕,乞代母死。上曰:“朕亲临天下,臣妾亿兆,而不能防闲一妇,更何施眉目,腼然南面乎?”后乞更面可汗一言而死。不许,后乃望帝所而拜,作《绝命词》曰:
嗟薄祐兮多幸,羌作丽兮皇家。
承昊穹兮下覆,近日月兮分华。
托后钧兮凝位,忽前星兮启耀。
虽衅累兮黄床,庶无罪兮宗庙。
欲贯鱼兮上进,乘阳德兮天飞。
岂祸生兮无朕,蒙秽恶兮宫闱。
将剖心兮自陈,冀回照兮白日。
宁庶女兮多渐,遏飞霜兮下击。
顾子女兮哀顿,对左右兮摧伤。
共西曜兮将坠,忽吾去兮椒房。
呼天地兮忝悴,恨今古兮安极。
知吾生兮必死,又焉爱兮旦夕。
遂闭宫以白练自经。上怒犹未解,命裸后尸,以苇席裹还其家。春秋三十有六,正符白练之语。闻者莫不冤之。皇太子投地大叫曰:“杀吾母者,耶律乙辛也!他日不门诛此贼,不为人子!”乙辛遂谋害太子,无虚日矣。
嗟嗟!自古国家之祸,未尝不起于纤纤也。鼎观懿德之变,固皆成于乙辛,然其始也,由于伶官得入宫帐。其次则叛家之婢使得近左右,此祸之所由生也。第乙辛凶惨无匹,固无论。而孝杰以儒业起家,必明于大义者,使如惟信直言,毅然诤之,后必不死。后不死,则太子可保无恙。而上亦何惭于少恩骨肉哉!乃亦昧心同声,自保禄位,卒使母后储君,与诸老成一旦皆死于非辜。此史册所书未有之祸也。二人者,可谓罪通于天者乎!然懿德所以取祸者有三:曰“好音乐”与“能诗”、“善书”耳。假令不作《回心院》,则《十香词》安得诬出后乎?至于《怀古》一诗,则天实为之。而月食飞练先命之矣。
余读《焚椒录》,乃知元人修史之谬也。即如宣懿皇后谏道宗单骑驰猎,仅百二十余言,其辞意并到,有宋人所不及者。其他若阴属单登索后书,及证《怀古诗》于帝前,此乙辛、孝杰罪案也,可削而不载乎?一书去取如此,其他挂漏可知矣。惟此录言皇后生于五月五日,而《道宗本纪》称坤宁节在十二月,又云重元父子伏诛,则重元走出大漠自杀耳,岂别有所据邪?至于录中所载诗词,虽淫靡不足道。如“解却四角夜光珠,不教照见愁模样”、“只愿身当白玉体,不愿伊当薄命人”、“偏是君来生彩晕,对妾故作青荧荧”、“若道妾身多秽贱,自沾御香香彻肤”,此等皆有唐人遗意,恐有宋英神之际,诸大家无此四对也,并识于此,以俟博雅君子。西园归老题。
予得《焚椒录》读之,何谗人罔极,戕害天伦一至于此!亦宇宙一大变也。然与汉武前后一辙。惟道宗因妻以及其子,汉武因子以及其妻,而两孙亦皆嗣位,第天祚不敢望孝宣耳。荀卿氏曰:“虽有亲父,安知其不为虎予?”于此录而益信矣。吴宽记。
此录有西园归老跋,不知为谁?当是国初儒旧,其品鉴亦当。但谓坤宁节在十二月,则彼不详考。清宁八年十二月,行道宗母仁懿皇太后再生礼耳。且历象朔日考,重熙九年五月乙卯朔,则五日正已未也。至若后疏,以绝群之兽为东方朔所言,此乃后误。以相如为东方也,不可不一正之。更按《王鼎传》云:“清宁五年,擢进士第。乃八年放进士王鼎等,则五年为误矣,”不然岂有两王鼎邪?又按:鼎作此录,在谪居镇州时,时乙辛已囚莱州,孝杰亦死,故敢实录其事。但天祚时,鼎尚在,如懿德皇后第二女赵国公主以匡救天祚,竟诛乙辛,及乙辛、孝杰剖棺戮尸,以家属分赐群臣事,并不补录,一快观者,亦此录一不了公案也。海盐姚士磷叔祥跋。
国语解·附
南北面官:辽制。北面治宫帐,南面治汉人。
耶律:辽始兴地曰世里,译曰耶律,因为国姓。
萧氏:述律皇后兄子名萧翰,后族因以为姓。
可敦:突厥皇后之称。
孤稳:玉也。
女古:金也。
耨斡:后土也。
么:母也。
虎斯:有力也。
四时捺钵:谓四时畋渔行在所也。
四日二十八调:辽大乐也。
忒里蹇:皇后也。
有用郎君:辽有著帐郎君,皇太后等帐皆有,盖宦官也。
宫帐:辽宫中亦有帐房。
辽后服:有双同心帕络合缝靴。
铁骨朵:辽刑具名。铁骨朵之数击之,或五或七也。秀水殷仲春方。
【附录】
[辽]王鼎,涿州(今河北涿县)人,字虚中。生年不详,卒于辽天祚帝乾统元年(1101)。辽道宗清宁八年(1062)壬寅科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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