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斯趣,故侮之而不怒也。【七】【注】平气则静,理足顺心则神功至,缘于不得已则所为皆当。故圣人以斯为道,岂求无为于恍惚之外哉!
【疏】缘,顺也。夫欲静攀援,必须调乎志气,神功变化,莫先委顺心灵;和混有为之中而欲当于理者,又须顺于不得止。不得止者,感而后应,分内之事也。如斯之例,圣人所以用为正道也。
【校】(一)謵詟二字原误倒,依说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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