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论 - 书法论

作者: 沈尹默7,159】字 目 录

家的法书,结构短长疏密,笔画肥瘦方圆,往往因人而异,而不能不相同的,就是“笔笔中锋”。由此知道,“中锋”乃是书法中的根本方法,必当遵守的笔法。黄山谷曾经称道:“王氏书法以为‘如锥画沙’,‘如印印泥’盖言锋藏笔中,意在笔前耳。.....要之,右军二言,群言之长也。”而颜清臣则以“屋漏痕”譬喻“中锋”更为显明确切。所以赵松雪也这样说过: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功,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但是每一点画都要把笔锋放在中间行动,却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如果要这样做,首先要练习执笔和运腕。(注:以我之愚见,“笔笔中锋”犹如武术中的“枪挑一条线”,无论执笔时笔杆在何方向,笔尖与纸面接触的一刹那都是垂直的。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笔头即使是用兔和鼠狼等类硬毛来做,比起铅笔、炭笔来,总归是柔软的。柔软的笔头,使用时,很不容易把握住他,从头到尾使尖锋都在画中行而一丝不走,那么,就得想一想,用什么方法来使用这样的工具,才可以使笔锋随时随处都在点画当中呢?在这里,人们就来利用手臂的生理作用,用腕去把将要走出中线的笔锋运之使它回到当中的地位。所以向来书家都要讲运腕。但是单讲运腕是不够的,因为先要使这管笔,能听腕的指挥,才能每次把将要离开中线的笔锋,不差毫厘地运回当中去;若果腕只顾运它的,而笔管却是没有被五指握住,动摇而不稳定,那就无法如腕的意,腕要运它向上,它或许偏向了下,要运它向左,它或许偏向了右。照这种情况看来,就非先讲执笔法不可。执笔稳定了,腕运能够奏功,腕运能够奏功,才能达到“笔笔中锋”的目的,那才不但真能懂得笔法,而且可以在实际上运用笔法。

书家对于执笔法,向来有种种不同的主张,我只承认其中一种是对的,因为它是合理的,那就是由二王传下来,经唐朝陆希声所阐明的:擫、押、钩、格、抵五字法。

笔管是由五个手指把握住的,每一个指都各有他的用场,前人用擫、押、钩、格、抵五个字分别说明它,是很有意义的。五个指各自照着这五个字所含的意义去做,才能把笔管捉稳,才好去运用,我现在来分别着把五个字的意义申说一下:

擫字是说明大指的用场的。用大指肚子出力紧贴笔管的内方;好比吹笛子时,用指擫住笛孔一样,但是要斜而仰一点,所以用这个字说明它。

押字是说明食指的用场的。押字有约束的意思。用食指第一节斜而俯的出力贴在笔管外方,和大指内外相当,配合起来,把笔管约束住。这样一来,笔管是已经捉稳了,但还得利用其他三指来帮助它们完成执笔任务。

钩字是说明中指的用场的。大指、食指已经将笔管捉住了,于是再用中指的第一、第二两节弯曲如钩的钩着笔管外面。

格字是说明无明指的用场的。格取挡住的意思,又有用“揭”字的,揭是不但挡住了而且还用力向外推着的意思。无名指用甲骨之际紧贴着笔管,用力把中指钩向内的笔管挡住,而且向外推着。

抵字是说明小指的用场的。抵取垫着、托着的意思。因为无名指力量小,不能单独挡住和推着中指的钩,还得要小指来衬托在它的下面,去加一把劲,才能起作用。

五个指就这样结合在一起,笔管就被它们包裹得很紧。除小指是贴在无名指下面,其余四个指都要实实在在地贴住笔管。

以上所说,是执笔的唯一方法,能够照这样做到,可以说是已经打下了写字的基础,站稳了第一步。 指法讲过了,再来讲腕法。黄山谷《学书论》所说的“腕随己左右”,就是说“运腕”。讲到运腕,就得连带着讲全臂所起的作用。我们明白,执笔是手指的职司,运是手腕的职司,两者必须很好地互相结合起来,才能完成用笔的任务。照着五字法执笔,手掌中心自然会虚着,这样就做到了“指实掌虚”的规定。掌不但要虚,还得竖起来。掌能竖起,腕才能平;腕平;肘才能自然而然地竖起,肘腕并起,腕才能够灵活运用。肘总比腕要悬得高一些。腕却只要离案面一指高低就行,甚至于再低一些也无妨。但是,不能将竖起来的手掌跟部两个骨尖同时平向着案面,只须要将两个骨尖之一,换来换去地交替着与案面相切进。因之提笔不必过高,过高了徒然多费气力,于用笔不会增加多少好处,或许因吃力而反有坏处。这样用笔是合于手臂生理条件的。写字和打太极拳有相通的地方,打拳时要抬肘松肩,若不松肩,全臂就会受到牵制,不能灵活往来。提笔过高,全臂一定也要抬高,臂肘抬高,肩必耸起,关节紧接,运用起来,自然就不够灵活了。

前人把悬肘悬腕分开来讲,主张小字只须悬腕,大字才用悬肘。其实,肘不悬起,就等于不曾悬腕,因为肘搁在案上,腕即使悬着,也不能随己左右地灵活应用,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至于有主张以左手垫在右腕下面写字,叫做枕腕,那妨碍更大,不可采用。

以上所讲的指法、腕法,写四分以至五六寸大小的字是最适合的,过大了的字,就不可死守这个执笔法则,即便用掌握住管来写,也无不可。

前人往往说行笔,这个“行”字,用来形容笔毫的动作是很妙的。笔毫在点画中移动,好比人在路上行走一样;人行路时,两脚必然一起一落;笔毫在点画中移动,也得要一起一落才行。落就是将笔锋按到纸上去,起就是将笔锋提开来,这正是腕的唯一工作。但“提”和“按”必须随时随处结合着,才按便提,才提便按,才会发生笔锋永远居中的作用。正如行路,脚才踏下,便须抬起,才抬起行,又要踏下,如此动作,不得停止。 在这里就说明了一个道理:笔画是不能平拖着过去的。因为平拖着过去,好象在沙盘上用竹筷画字一样,是没有粗细浅深的。没有粗细浅深,也就没有什么表情可言。法书却是有多式多样的表情的。米元章说“笔贵圆”,又说“笔有八面”,黄山谷称欧阳率更〔鄱阳帖〕“用笔妙于起倒”(这是提和按的妙用)。这正是和作画要在平面上表现出立体来的意义相同。字必须能够写到不是平躺在纸上,而呈现出飞动神情,才可以称为法书。

再说,转换处更须要懂得提和按,笔锋才能顺利地换转了再放到适当的中间去,不致于扭起来。锋若果和副毫扭在一起,便失掉了锋的用场,也就不能做到“万毫齐力,平铺纸上。”那么,毛笔的长处便无法发展出来,不会利用它的长处,那就不算写字,等于乱涂瞎抹罢了。

我国文字产生以后,曾经经过几次大的字体的变改,笔画结构逐步简化,甲骨文、金文发展为小篆,再发展为八分,由此而隶而章草而楷而行。分隶通行于汉代,魏晋有钟繇、王羲之隶书“各造其极”(唐张怀瓘《书断》)钟王正书和今楷一样,不过结体略古拙些,所以有人把楷书又叫做今隶。唐朝韩方明说:“八法起于隶字之始传于崔子玉、历钟、王至永禅师。”我们现在学习书法的人,首先必须讲明八法。在这里可以明白一桩事情:字的形体演变,虽然一次比一次简化得多,但是笔的用法却加繁了些,楷书比之分隶较为复杂,比之篆书那就更觉复杂多了。

字是由点画构成的,八法就是八种点画的写法。唐朝卢肇说:“永字八法,乃点画尔。”这话很对。前人因为构成字形之八种点画,大略具备于“永”字中,便用它来代替了概括的说明,而且使人容易记住。其实字的点画,不止八种,所以《翰林禁经》曾经这样说过“古人用笔之术”,多于永字取法,以其八法之势,能通一切字也。”山谷亦不甚赞同永字八法之说,故于题《绛本法帖》云:“承学之人,更用《兰亭》永字,以开字中眼目,能使学家多拘忌,成一种俗气。”但是自来论书法者,首推永字八法,今姑从旧习,略记于此,我以为八法只是八种笔势,当于《笔势》篇中详之。

二.笔势

笔法是任何一种点画都要运用着它,即所谓“笔笔中锋”,是必须共守的根本方法,笔势乃是一种单行规则,是每一种点画各自顺从着各具的特殊姿势的写法。二者本来是有区别的。但是前人往往把“势”也当做“法”来看待,使人认识淆乱,无所适从。比如南齐张融,善草书,常自美其能。萧道成(齐高帝)尝对他说:“卿书殊有骨力,但恨无二王法。”他回答说:“非恨臣无二王法,亦恨二王无臣法。”又如米元章说:“字有八面,唯尚真楷见之,大小各自有分,智永有八面,已少钟法,丁道护、欧、虞,笔始匀,古法亡矣。”以上所引萧道成的话,实在是嫌张融的字有骨力,无丰神。二王法书,精研体势,变古适今,即雄强,又妩媚,张融在这点上,他的笔势或者是与二王不类,并不是笔法不合。米元章所说的“智永有八面,已少钟法”,这个“法”字,也是指笔势而言。智永是传钟、王笔法的人,岂有不合笔法之理,自然是体势不同罢了,这是极其显明易晓的事情。笔势是在笔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过因时代和人的性情而有肥瘦、长短、曲直、方圆、平侧、巧拙、和峻等各式各样的不同,不象笔法那样一致而不可变易。因此必须把“法”和“势”二者区分开来理会,然后对于前人论书的言语,才能弄清楚他们讲的是什么,不致于迷惑而无所适从。

用笔之法既明,就要讲结字。结字不外八种点画的布置。前人说明“八法”的文字甚多,不是过于简略,就是繁芜难晓,现在且采取两篇,以明要义。《禁经》云:

八法起于隶字之始,自崔、张、钟、王传授所用,该于万字,墨道之最不可不明也。隋僧智永发其旨趣,授于虞秘监世南,自兹传授遂广彰焉。李阳冰云,昔逸少攻书多载,十五年偏攻永字,以其备八法之势,能通一切字也。八法者,永字八画是矣。

一.点为策。

二.横为勒。

三.竖为努。

四.挑为趯。

五.左上为策。

六.左下为掠。

七.右上为啄。

八.右下为磔。

(因无法将“永”字拆分开来,故无八画图示,此致歉意。)

“侧”不得平其笔,当侧笔就右之;“勒”不得卧其笔,中高两头下,以笔心压之;“努”不宜直其笔,直则无力,立笔左偃而下,最须有力,须发势而卷笔,若折骨而争力;“趯”须蹲锋得势而出,出则暗收,又云,前画卷则敛心而出之;“策”须斫笔背发而仰收,则背斫仰策也,两头高,中以笔心举之;“掠”者拂掠须讯,其锋左出而欲利,又云,微曲而下,笔心至卷处;“啄”者如禽之啄物也,立笔下罨,须疾为胜,又云,卧笔疾罨右出;“磔”者不徐不疾,战行,欲卷,复驻而去之,又云,立笔战行,翻笔转下而出笔磔之。

勘误:上段倒数第三行中的“立”字应为走之底上一个历字,因输入法中无此字,新华字典里也未查到,故上传了一个错字,特此致歉。

掠就是撇,磔又叫做波,就是捺.包世臣解释得更为详明,摘录如下:

夫作点势,在篆皆圆笔,在分皆平笔,既变为隶,圆平之笔,体势不相入,故示其法曰侧也。平横为勒者,言作平横,必勒其笔,逆锋落字,卷(这个字不甚妥当,我以为应该用铺字)毫右行,缓去急回,盖勒字之义,强抑力制,愈收愈紧,又分书横画多不收锋,云勒者,示画之必收锋也。后人为横画,顺笔平过,失其法矣。直为努者,谓作直画,必笔管逆向上,笔尖亦逆向上,平锋着纸,尽力下行,有引弩两端皆逆之势,故名努也。钩为趯者,如人之趯脚,其力初不在脚,猝然引起,而全力遂注脚尖,故钩未断不可作飘势挫锋,有失趯之义也。仰画为策者,如以策(马鞭子)策马,用力在策本,得力在策末,着马即起也,后人仰笔横策,多尖锋上拂,是策末未着马也,又有顺压不复仰卷(我以为应当用趯字),是策既着马而末不起,其策不警也。长撇为掠着,谓用努法,下引左行,而展笔如掠,后人撇端多尖颖斜拂,是当展而反敛,非掠之义,故其字飘浮无力也。短撇为啄者,如鸟啄也。捺为磔者,勒笔右行,铺平笔锋,尽力开散而急发也,后人或尚兰叶之势,波尽处犹袅娜再三,斯可笑矣。

包氏这个说明,比前人好得多,但他是主张转指的,所以往往喜用卷笔裹锋等字样,特为指出,以免疑惑。

此外,宋朝姜蘷《续书谱》也有一段文字,可以补充上文所未备:

真书用笔,自有八法,我尝采古人之字,列之为图,今略言其指。点者,字之眉目,全籍顾盼精神,有向有背,随字异形;横、直画者,字之体骨,欲其坚正匀净,有起有止,所贵长短合宜,结束坚实;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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