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学 - 第4章 广告心理学

作者:【经济类】 【26,555】字 目 录

,利用人们的感觉形象形成的规律,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以激发兴趣,创造慾求,是一种重要的心理手段。因此,测定消费者对广告内容的感知程度的深浅,是衡量商业广告是否有成效的标准之一。

测定消费者对广告内容的感知程度,一般应在广告发布的同时或在其后不久进行,以求其测定的准确性,不致受遗忘的干扰。测定的方法主要有机械调查法、日记式调查法、访问法等。调查的内容,主要是电视收视率、广播收听率和报纸、杂志的阅读率的高低,以及播出广告后广告企业或产品在消费者中的知名度的大小。

(二)记忆效率的测定

广告的累积刺激,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也能发挥很大影响。这是广告的返效性形成的原因之一。其作用原理则是累积刺激的作用,有赖于消费者对广告内容的记忆效率。

所谓记忆效率,是指消费者对广告内容的重点诉求的保持和回忆水平。广告媒介、广告内容、广告技巧和广告时间等因素,以及消费者的年龄、个性等,都会对广告诉求的记忆效率发挥作用。记忆对刺激潜在的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极有价值。当他们产生需求时,往往会无意识地回忆起值得信赖的或有好感的商品,由此而影响购买决策。所以,消费者对广告内容记忆效率的高低,对具体广告的经济效益有很大的和很长远的影响。

测定记忆效率,一般要定期进行,其方法主要有回忆法、再认法和学习法等。

(三)思维状态的测定

消费者在对广告的内容发生感性认识后,往往会进入对广告内容的思维阶段。消费者对广告内容的思维,主要表现为对广告观念的理解。因此,对消费者的思维状态进行测定,事实上是在调查消费者对广告观念的理解程度。

思维状态的测定,一般按广告的诉求重点或心理目标,以及广告创作的有关组织部分,调查消费者对其理解的程度。一般采用询问调查法,对问题采取“剥笋式”,例如:意思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结果会怎么样。逐层进行分解,由此掌握消费者对广告的理解程度。

(四)情感激发调查

有意义的广告信息,往往对被宣传者发生信息刺激,容易激发消费者的感情反应,尤其是一些暗示性的广告在这方面的功效更显著。广告只有激发消费者的积极情感,才能更好地促进购买慾望。因此,情感激发的测定,也是判断广告效果的必不可少的依据。情感激发的测定,一般通过对比试验或询问来进行。

(五)态度转变的测定

广告的功效,归根到底,是一种旨在改变消费者对某个企业、某个商标或某项产品的态度倾向,增强其购买信心并促进其购买行为的手段。因此,测定一个广告的功效发挥如何,测定态度的转变,也是很重要的。

态度转变的测定,一般通过对消费者消费动机的调查来达到。通过了解消费者在受广告刺激后所发生的心理反应,测定广告对消费者态度转变的影响。

三、广告心理效应测定的方法

广告心理效应测定的方法主要有七种:等级评分法,询问法,态度测定法和投射法,认知法,认知实验法,回忆法。

(一)等级评分法

等级评分法就是让消费者打分,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为积分计算法,一为配对比较法。其特点是简便易行,缺点为不能充分反映出消费者的意见。

积分计算法,是把一系列的广告展示给消费者,让他对这一系列广告分别打分并按标准排列。然后把调查结果的分数累计,评判优劣。

配对比较法,是每次只测试两个广告,一一对比,从而评判出不同广告的优劣。

(二)直接提问法

直接提问法,就是向消费者直接提出有关涉及广告内容的问题,征询意见。这种方式可以排除相互干扰,不仅可用来了解人们对广告的反应,而且可以为改善广告宣传寻找最佳策略。

(三)态度测量法

一个人的态度很难直接观察,只能从其所表现的言辞或行动去推测。因此,要想了解一个人的态度,最好的办法是向他提出许多问题,并附上多种答案,请他选择。态度测量法主要有访谈法和投射法两种。

(四)投射法

为了了解消费者的真实态度,克服直接询问法的偏窄,有时必须应用深入的谈话和投射法。采取这种方法的目的为:1.了解广告言辞是否已达到预期效果;2.判断广告言辞所产生的情感反应;3.确定广告言辞的确切含义;4.探讨某一主题或解释的正面或反面影响。

深入洽谈,是让被调查者在看了广告资料之后自由发表意见。投射法即用引导的手段,誘发对象发表意见,不加限制,让被试者真正想法自然流露。因此,投射法的成败,关键在于主持人的技巧。

(五)认知测试法

测试认知的途径,是让受试者看一份广告,问他有没有见过。这种工作一般在广告发布一定期限后定期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可将认知分为三等:“见过”、“关心过”、“注意过”,对读者进行分类,并计算百分比。测定百分比后,再用公式计算出广告效率。

广告阅读效率=杂志销数×每类读者的百分比

所付广告费用这种调查可以为广告主提供很多资料,从而可以考察其广告的阅读率和潜在市场效果。

(六)认知实验测试法

认知程度是衡量广告认知与记忆的一项标准。在这方面,有许多科学的测试方法,其目的是对广告的外在特征,如设计、版式、颜色和印刷技术的不同,求得所产生的不同视觉效果。这些方法大多是采取不同的距离、亮度和时间的变化,将广告向被试者发布,试探它所产生的认知程度的大小,从而可以在广告活动中灵活掌握广告的发布方式。

(七)回忆测试法

从广告发布之后到消费者采取购买行为,中间会经历一段时间。因此,为促成人的购买行为,广告必须能给人留下记忆。广告的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获取信息,因此,广告能否认知和记忆,是广告心理效应测定的另一项内容。从广告意义上说,记忆比认知更重要。

国外进行广告心理效应记忆测试的方法很多,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要求,有不同的方法。流行的方法有六种:

(1)盖洛普-鲁宾逊事后效应法;(2)广告样品检测法;

(3)广告样品混合试验法;(4)电视回忆法;(5)相关测验;

(6)了解测验等。这些方法,大多是根据有关心理学的原理进行设计的。其测定结果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但总的来说,心理测试只是一种参考,在一定程度上只能说明广告的效力。对于提高广告效力手段来说,最根本的还是产品的质量和使用价值。对于验证广告宣传效率来说,主要是要看销售量增减情况。

第五节广告的道德原则与道德禁忌

一个社会化的广告业所面临的个体心理和群体心理、社会态度之外的另一个问题是,社会在文化方面对广告业有什么期望,也就是说,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公众对广告有什么样的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在实施广告时不可避免地在一些领域出现道德冲突。因此,广告工作者必须保证在实践广告活动时遵守广告道德原则。

一、广告与道德冲突的原因

就广告的根本性质而言,由于伴随着它的产生而具有的某些固有因素,它的道德表现经常要受到来自同业或公众的指责。其主要原因有六个方面:

1.广告实践的目的假定。广告主本身的利益首先是通过使买主得到最大利益以及最终有利于社会的整体利益而获取的。在这里,引起道德冲突的争论焦点是,人们是否认为广告的对象——消费者有能力自己作出有用的决定,换句话说,广告的劝誘说服方法是否有伤大雅。广告的假设,是建立在每个人都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的基础上,不用担心他们会被广告主的劝誘引入歧途。但是,在现实中很可能人们并不总是能够作出对自己一定有利的决定,从而有可能接受广告的误导,而在购买或要求服务方面不必要地花费钱财。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的购买决定给他自己带来了损害,那么,社会利益也就无保障。

2.广告是片面的信息传递方式,其自身潜伏着只说好话而欺骗人的可能性危害。所有广告主和广告人员都相信,接受广告的人都知道,广告是一种强调一点、不计其余的信息传递方式。所以,他们是颇为谨慎的。由于广告并不是决定人们购买与否的唯一产品信息,因此,如果广告主认为消费者是有能力作出合理的决定的,他们也当然会认为,片面的信息传递方式对消费者是无害的。但在事实上,有许多人越来越把广告当作他们对一种产品或一种服务的基本信息源。因此,广告,尤其是那些有关健康的广告,就必须尽善尽美地传达正反两方面的信息。

3.所有的广告的宣传目的都是促使我们按照广告主的愿望去思考和行动的,因而,就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广告主的利益与消费者的利益的冲突。在广告不能兼顾两者利益时,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以顾全广告主的利益为主体。

4.在实际生活中,经常是广告如不速之客闯进个人的生活,而非个人去寻找广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们感觉到广告过分地騒扰了他们的生活,那么,广告就是在做不道德的、也是不符合消费者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事情。

5.在广告与媒介的关系中,由于媒介的大部分收入是依靠广告收入,并且,几乎什么广告都可以刊登,因此,有可能干扰了媒介的公正性和社会服务职能,从而使媒介舆论对社会的监督不再那么公正而有效。

6.由于社会文化中所固有的社会风俗、习惯、好恶禁忌等因素的存在,使广告宣传中的艺术化表现手法不可避免地在广告言辞、广告画面色彩、构图等问题上,与社会文化习惯发生冲突,从而使广告为社会文化所不能接受和容忍。所有这些,都涉及到一些最基本的道德问题。

二、广告的道德原则

为了协调和解决社会文化与广告宣传之间的道德矛盾冲突,在广告宣传中,就有必要确立一些基本的道德原则,并遵守这些原则。

1.真实性原则

广告所传达的信息必须真实而客观,对所广告的产品或劳务必须确实反映其实际水平,说明购买使用该产品给消费者所带来的实际利益,切忌浮夸、杜撰或作不着边际的描述。

2.全面性原则

广告宣传的信息传递必须全面,并且尽量同时顾全广告主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对消费者在购买并使用广告宣传产品之后可能产生的危害提出警告。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香烟广告和酒类广告。

3.自律原则

广告从业人员必须依靠其自身的道德水准和广告组织自身的行业规范,对广告活动进行约束。

4.媒介管辖原则

媒介对广告的内容必须进行审查,对有违社会道德的、不真实的、进行欺骗性宣传的广告内容进行剔除,发挥媒介的监督作用。

5.政府管辖原则

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对广告实施管理,避免或制止非法广告对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侵害。

6.消费者监督原则

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对广告内容进行评判,从而可以通过借助社会舆论的影响力,对广告宣传中的非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实施制约。

三、广告的道德禁忌及其回避

广告的道德禁忌是一个异常复杂的问题,它是同一个社会或一个地区的发展历史、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都极为有关的事物。广告的道德禁忌,主要表现在文字、图形或色彩上,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回避策略。注意对由于社会文化原因而产生的道德禁忌的回避是十分重要的,否则,会使广告宣传效果适得其反、引起消费者的反感,甚至还可能遭受到意想不到的误解、抗议和麻烦。

(一)文字禁忌

文字禁忌是由于一些历史或宗教的原因,使一些文字或词句在文化特色上带有消极的、有时甚至是贬意、讽刺的意义,或者相反地使其带有圣洁和不可侵犯的意义象征,而引起民众对这些词句的禁忌。如香港地区认为4、13、37、49和164这些数字是不吉利的,而阿拉伯地区则禁忌使用猪及其有关的词语和《古兰经》中的有关词句。

(二)数字禁忌

这是由于一些历史事件而遗留下来、或由于其谐音的象征性意义而产生的禁忌。如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禁忌星期五和13,认为不吉利,就是这一原因。香港地区及海外华人由于汉语谐音对4、37、49、164等存在着反感。同时,在对数字存在普遍的禁忌的同时,还存在对数字的喜好,如汉语民族喜好3、5、8、9;日本喜好1、3、5、8;印度喜欢带有3、7、9的复数等。

(三)图形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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