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余子俊巡视宣府大同两镇,要求以延绥边墙法在两镇推行,因年成歉收而停止。到这次他又巡视边境,他坚决要推行,他说东起四海治,西抵黄河,连绵一千三百余里,旧有墩一百七十个,应增建四百四十个,墩高宽都是三丈,估计需要劳动人手八万六千人,几个月可以完成。宪宗下诏书同意第二年四月开工,然而到了那个时候,年成不好,国家和百姓都不宽裕,陡然兴建大工程,上下都感到困难。子俊又想责成边臣去完成,而自己不亲自管这件事,由此招来毁谤和议论。到冬天,他上疏请求还京,宪宗听信谣言,改任他为左都御史,抚巡大同。宦官韦敬进谗言说子俊借修边墙侵吞财物,又弹劾他以私人恩怨换将帅。兵部侍郎阮勤等为他辩白,宪宗发怒,责备阮勤等。而给事中、御史又纷纷呈上奏章弹劾,宦官大半想搞垮子俊。工部侍郎杜谦等前往调查,按实事情况公平地对待,返京向朝廷奏报换置将帅是同阮勤说的情况相符,没有侵吞建边墙的费用。然而花费银一百五十万两、米豆二百三十万石。耗费财物,劳动百姓,不能说没有罪。于是削去太子太保职,退休回家,这时是成化二十二年(1486)二月。
第二年正月,兵部缺尚书,宪宗醒悟到子俊无罪,又召他回来任职,仍加封太子太保。明孝宗继位,因余子俊是先朝老臣,对他更加尊敬。弘治元年(1488),他上疏陈述十件事,完后又陈述边防七件事,孝宗大多同意实行。第二年,余子俊病重,还亲自撰写奏稿,陈述救荒息盗的办法。刚刚得到朝廷的允准就去世了,享年六十一岁。追赠太保,谥号肃敏。
子俊深沉、刚毅,寡于言词,有谋略。凡是奏章疏议公文,必定亲自起草。每天到半夜才睡,他曾说:“大臣为国,应当不考虑自身利害关系,怎能躲避埋怨换取恩惠,为保全自己作考虑?”因此榆林边墙工程才开始,怨言诽谤众起,子俊态度更坚决,终于大功告成,有利于后世几代人。余子俊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为母丧守服时,要儿子余蜫不参加会试,他说“:虽然律令上无这条,但我于心不忍。”本当荫庇封儿子官职,他改为荫庇封弟弟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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