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史 - 解学龙传

作者: 张廷玉2,404】字 目 录

事王孙蕙,翰林院检讨梁兆阳,大理寺正钱位坤,总督侍郎侯恂,山西副使王秉鉴,御史陈羽白、裴希度、张懋爵,礼部郎中刘大巩,吏部员外郎郭万象,给事中申芝芳、金汝砺,举人吴达,修撰杨廷鉴及黄继祖共十五个人。

第五等应处徒刑打算赎罪的有:通政司参议宋学显,谕德方拱乾,工部主事缪沅,给事中吕兆龙、傅振铎,进士吴刚思,检讨方以智、傅鼎铨,庶吉士张家玉及沈元龙共十人。

第六等应处廷杖打算赎罪的有:工部员外郎潘同春,礼部员外郎吴泰来,主事张琦,行人王于曜,行取知县周寿明,进士徐家麟及向列星、李枫八人。

名单递上后得到批复说“:周钟等人不应当缓期处决,陈名夏等人没有受到贼寇玷污,侯恂、宋学显、吴刚思、方以智、潘同春等量刑不当。新榜进士都被伪命玷污过,不应当再让他们来玷污朝班。”命令学龙再做议定。只有方拱乾结纳马士英、阮大铖,福王特颁圣旨赦免了他的罪过。

第二年正月,学龙奉命改判周钟、光时亨等人分别罪加一等,潘同春等人都是候补的小官,没有接受伪命的证据,仍然维持原判。当时马士英、阮大铖一心要杀周钟。学龙想判他缓期执行,就跟次辅王铎商议,趁士英请假时递上判决书,并且请求停止用刑。王铎就起草了同意的诏书,赞扬学龙的量刑详慎平允。士英听说后大为恼火,但想改也来不及了。大铖和他们的同伙张捷、杨维垣声称要弹劾学龙,学龙上书称病告退。诏令还没下来,保国公朱国弼、御史张孙振等人攻击学龙曲意庇护罪人,徇私舞弊,朝廷就把学龙给剥夺了官籍。

大铖杀掉周钟、时亨就传旨把第二等判为斩首的人派往云南金齿充军,第三等判为绞刑的发往广西边卫充军,第四等以下全部落职为民,永不叙用。不过学龙所拟定的名单也有很多人漏网,他所定为一等的罪犯们都跟随贼寇西行去了,实际上未曾予以处死。

学龙回去后不久,南都就失守了。学龙在很久以后才死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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