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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本质上是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理论
第一章 近代法哲学的历史发展及其本质
一、近代法哲学的兴起及其历史发展
二、近代法哲学的形而上学本质和二元论特征
三、近代法哲学的个人主义原则
第二章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的形成与深化
一、作为批判形态的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目的
二、“苦恼的疑问”的产生与法的形而上学的一般哲学批判
三、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剖与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的深化
第三章 社会存在理论的建立与现代权利神话学的末路
一、“感性的活动”或实践原则基础上的社会存在理论:马克思彻底颠覆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根据
二、马克思对法的现实基础的揭示
三、法没有自己的历史:马克思对法的历史起源和真实来历的揭示
四、法的形而上学的秘密之揭示与现代权利神话学的末路
第四章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的两条原则界限
一、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与近代法哲学的原则界限
二、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与空想主义的原则界限
三、马克思对待现代权利的辩证法
第五章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当代意义
一、马克思对于权利之于人类生活的意义的哲学阐释
二、当代西方的权利理论及其问题
三、当代境域中的马克思法哲学理论
四、马克思对现代权利本质的揭示及其实质自由观
五、资本的政治文明化与法治文明化趋势及其限度
六、马克思法哲学理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