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正义 - 卷二 二之三

作者:【暂缺】 【12,227】字 目 录

籧音渠。簒音储。鲜,斯践反;王,少也;依郑又音仙。

[疏]“新台”至“不鲜”。毛以为,卫人恶公纳伋之妻,故言所要之处。云公新作高台,有泚然鲜明,在於河水弥弥之处,而要齐女以为淫昏也。水者所以絜汙秽,反於河上作台而为淫昏之行,是失其所也。又言齐女来嫁,本燕婉之人,是求欲以配伋,乃今为所要,反得行籧簒佞媚之行不少者之宣公,是非所求也。郑唯“不鲜”为异。传“此鲜”至“之行”。正义曰:此与下传互也。台泚言鲜明,下言高峻,见台体高峻而其状鲜明也。河弥言盛貌,下言平地,见河在平地而波流盛也。以公作台要齐女,故须言台。又言河水者,表作台之处也。言水流之盛者,言水之盛流,当以絜汙秽,而公反於其上为淫昏,故恶之也。传“籧簒,不能俯者”。正义曰:籧簒、戚施,本人疾之名,故《晋语》云“籧簒不可使俯,戚施不可使仰”,是也。但人口柔者,必仰面观人之颜色而为辞,似籧簒不能俯之人,因名口柔者为籧簒。面柔者,必低首下人,媚以容色,似戚施之人,因名面柔者为戚施。故笺云“籧簒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不能俯。”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时宣公为此二者,故恶而比之,非宣公实有二病,故笺申传意,以为口柔、面柔也。籧簒口柔,戚施面柔,《释训》文。李巡曰:“籧簒巧言好辞,以口饶人,是谓口柔。戚施和颜悦色以诱人,是谓面柔也。”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洒,七罪反,《韩诗》作“漼”,音同,云“鲜貌”。浼,每罪反,《韩诗》作“浘”。浘音尾,云“盛貌”。燕婉之求,籧簒不殄。

[疏]传“殄,绝”。正义曰:《释诂》文。言齐女反得籧簒之行而不绝者,谓行之不止常然。推此则首章“鲜”为“少”,传不言耳,故王肃亦为“少”也。殄当作“腆”。腆,善。正义曰:笺云籧簒口柔,当不能俯,言“少”与“不绝”,非类也,故以上章“鲜”为“善”,读此“殄”为“腆”。腆与殄,古今字之异,故《仪礼》注云“腆,古文字作殄”,是也。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戚,干历反。下,遐嫁反。

《新台》三章,章四句。

《二子乘舟》,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国人伤而思之,作是诗也。为,于伪反。

[疏]“《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作《二子乘舟》诗者,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伋与寿,争相为死,故国人哀伤而思念之,而作是《二子乘舟》之诗也。二子争相为死,即首章二句是也。国人伤而思之,下二句是也。

二子乘舟,汎汎其景。汎、芳剑反。景如字,或音影。愬,苏路反。令,力征反。隘,於卖反。驶疾,所吏反;本或无“驶”字;一本作“迅疾”。原言思子,中心养养。

[疏]“二子”至“养养”。毛以为,二子伋、寿争相为死,赴死似归,不顾其生,如乘舟之无所薄,观之汎汎然,见其影之去往而不碍。犹二子争死,遂往而亦不碍也。故我国人伤之,每有所言,思此二子,则中心为之忧养养然,不知所定。郑唯以“原言思子”为“念我思此二子”为异。传“二子”至“不碍”。正义曰:以序云“思伋、寿”,故知二子伋、寿也。传因言二子争死之由,其言与桓十六年《左传》小异大同也。此言“愬伋於公”,《传》言“构伋子”。服虔云“构,会其过恶”,亦是愬之也。此言“先待於隘”,《传》言“使盗待诸莘”。服虔云“莘,卫东地”,则莘与隘一处也。此言君命不可逃也,寿窃其节而先往,《传》言“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此文不足,亦当如《传》饮以酒也。旌、节不同,盖载旌旗以为节信也。《卫世家》所说与《左传》略同,云“寿盗其白旄而先”。言白旄者,或以白旄为旌节也。言“国人伤其涉危遂往”者,解经以乘舟为喻之意。以二子遂往,不爱其死,如乘舟无所薄,汎汎然迅疾而不碍。无所薄犹涉危也,谓涉渡危难而取死。下言“其影”,以其影谓舟影,观其去而见其影,义取其遂往不还,故卒章云“其逝”。传曰“逝,往”,谓舟汎汎然,其形往,影形可见,故言往也。

二子乘舟,汎汎其逝。

原言思子,不瑕有害。害,毛如字,郑音曷,何也。远,于万反。

[疏]“二子”至“有害”。正义曰:下二句毛、郑别。笺“我念”至“不去”。正义曰:此国人思念之至,故追言其本,何为不去而取死。深闵之之辞也。

《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

邶国十九篇,七十一章,三百六十三句。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45 下一页 末页 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