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条公案 - 晏代巡梦黄龙盘柱

作者: 陈玉秀1,946】字 目 录

律应枭首;合寺老幼等党恶匿非,杖罪还家。寺宇火焚,钱粮官用。

判讫将劫空、如空等六十人斩首示众,其老幼等受杖还家。晏公又责文焕曰:“契心明圣经,子息前缘,命应有子,不待礼佛自产麟儿;倘命无嗣,纵使缴神何能及哉!汝夫妇早出夜回,亦非士大夫体统。自后务宜勉旃,毋惑诞妄可也。”文焕唯唯谢罪。晏公令领尸殓葬,官给棺衾,竖坊于墓,匾“贞烈淑女之墓”,立庙祀焉。其后文焕南监职登,官至侍郎。不娶正妻只娶一妾,生二子。而黄龙之应始不虚也。夫士人出入,贵依体统。文焕夫妇早行,亵体甚矣,以致淫僧之侮,倘非素行动神而入代巡之梦,夫妇二人必遭荼毒之手矣。而文焕此事,实足为良民妇女不守清规,潜游寺院者之龟鉴也。而人可不鉴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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