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条公案 - 王县尹申请旌表孝妇

作者: 陈玉秀1,895】字 目 录

当时,奖励宜加于此日。

两院批曰:

孝谊关乎风化,礼应旌表;妇道系手纲常,分合荣褒。孝子饶华国身代母年,纯孝可追上古;孝妇杨氏割肝和药,全德可振休风。已经题候明旨,合支无碍官银。立孝坊以旌奖,仍着该府赍匾亲送赠以褒扬。饶华国以子职无亏,而率身先雅化,授以冠带,养母终年。杨氏以妇道有光,而济隆古高风,赐以粟帛,礼姑高寿。此缴。

张府尹、王县尹承两院命下,即委官督建旌教坊,亲送匾额,荣给月米、岁帛。是可见皇朝崇孝之典明,而世俗劝善之意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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