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一,一五)
(1)中國國民黨發表宣言,宣布時局主張及民族、民權、民生政策。
(2)接收膠濟鐵路及其支線並附屬財產。
(3)膠濟鐵路國庫證券借款四千萬成立。
(4)漢口全國商會聯合會通電呼籲裁兵、制憲、理財(英美人士策動)。
(5)廣州【新婦女】雜誌發刊。
1﹐2(一一,一六)
(1)上海中國國民黨改進大會通過總章,推定中央幹部,孫中山演講宣傳之重要。(2)美國正式向日本提議廢止蘭辛石井協定。
(3)漢口青年會幹事密爾根到天津,運動各團體進行裁兵。
1﹐3(一一,一七)
(1)總稅務司布告1﹐17起,實行切實值百抽五之新稅則。
(2)美使舒爾曼為克門案(張家口事件)向外交總長王正廷面致抗議,提出道歉、懲處、賠償等六項要求,態度強硬(當日王即正式道歉)。
(3)西江粵軍第一師團長陳濟棠、卓仁機,營長張發奎、鄧演達脫離陳炯明,滇桂軍佔領封川德慶。
1﹐4(一一,一八)
(1)特任張紹曾為國務總理,外交施肇基,內務高凌霨,財政劉恩源,陸軍張紹曾兼,海軍李鼎新,司法王正廷,教育彭允彝,農商李根源,交通吳毓麟(張對保洛均接近,高劉吳均保系,國務院秘書長為張廷諤)。
(2)參議院決選議長,楊永泰、王家襄得票均不足半數。
(3)孫中山通電討伐陳炯明。
1﹐5(一一,一九)
(1)張作霖組邊防軍五旅,駐中東路。
(2)援閩北軍師長常德盛為粵軍所敗,退出杉關。1﹐7(一一,二一)
(1)孫傳芳之第二師抵贛東,準備入閩。
(2)江蘇校長為教育經費與省議會衝突,學生罷課。
1﹐8(一一,二二)(1)張紹曾電西南各省,商和平統一(促成國憲,對外完成法律上之統一,對內先謀事實上之協商)
。
(2)蕭耀南、張福來、孫傳芳等承吳佩孚之意,勸告曹錕暫勿作總統運動。
1﹐9(一一,二三)
(1)滇桂軍得粵軍之助,佔肇慶,陳炯明之西江前敵總指揮葉舉敗走。
(2)越飛要求中國放棄對紅白兩黨之中立政策,應於二者擇一為友。
1﹐10(一一,二四)
(1)滇桂軍佔三水,陳炯明部楊坤如敗走。
(2)漢口英商茂隆棉花工人以代表被捕,包圍英租界巡捕房,被英捕房義勇隊毆傷二十餘人。
1﹐11(一一,二五)
(1)北京地方檢察廳宣告羅文榦案證據不足,免予起訴,羅文榦、黃體濂均出獄。
(2)孫中山令廖仲愷與國民黨各省支部商改組事宜。
(3)漢口棉花工廠工人三千餘罷工,要求組織工會(十九日圓滿解決)。
1﹐12(一一,二六)
(1)第三國際執行委員會決議,中國共產黨應加入國民黨,仍保持其自身組織,並使國民黨與蘇俄一致努力為反抗英、美、日帝國主義而奮鬥。
(2)漢口英美煙草公司工人二次罷工。
(3)以程克(馮玉祥所薦)代王正廷署司法總長。
1﹐13(一一,二七)
(1)粵軍第一師長梁鴻楷,第三師長陳章甫通電擁戴魏邦平,繼主持廣東軍政。
(2)北京政府令嗣後各省各軍在防區接近之內,不得擅自用兵(意在制止廣東戰事,以助陳炯明)。
(3)越飛晤外長施肇基,謂中俄會議須候本年三月方能舉行。
1﹐15(一一,二九)
(1)陳炯明戰敗,宣告下野,命回海豐。洪兆麟在汕頭宣布離陳獨立,迎孫中山、許崇智回粵。(2)教育總長彭允彝於閣議席上動議羅案交法庭再議(圖見好於國會,以為同意之交換條件),羅文榦等又被拘入獄。1﹐16(一一,三0)(1)滇軍總司令楊希閔(統范石生、蔣光亮、楊池生、楊如軒等五旅),桂軍總司令沈鴻英,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入廣州。(2)日本前外相後藤新平邀請越飛來日本(1﹐23越飛應允)。
(3)粵漢路(湘鄂段)工人罷工,要求加資。
1﹐17(一二,一)
(1)蘇俄代表越飛自北京到上海(外交部曾電上海當局監視)。
(2)許崇智軍自福州開拔回粵,肆行拉夫,商民罷市(許部曾得張作霖贊助)。
(3)浙督盧永祥增防浙西衢州,防孫傳芳入閩之師。
1﹐18(一二,二)(1)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宣布教育總長彭允彝干涉司法,蹂躪人權,違法主羅案再議,羞與為伍,辭職出京。(2)陳獨秀於【嚮導】發表【革命與反革命】,斥陳炯明為反革命的軍閥。
(3)廣州粵軍推魏邦平為廣東討賊軍總司令。
(4)眾議院通過張紹曾內閣閣員同意案(事先酒肉運動頗烈)。
1﹐19(一二,三)
(1)參議院通過宣布中日二十一條協定無效案,咨政府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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