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會委員長李立三(共產黨)等。
(3)李經羲卒於上海。
9﹐19(八,二)
(1)蔣中正函勸許崇智暫離廣東(許反對北伐,把持財政),下令廣州戒嚴。(2)蔣中正任周恩來為第一軍政治部主任。
(3)陳炯明之代表張熾萬在廣州被捕,並獲陳與熊克武勾結證據(蔣中正即命北江第二軍魯滌平部相機解決熊部)。
(4)美使通告,調查中國司法之委員團定12﹐18在北京召集,已由美國通知關係各國。
(5)美使謁段祺瑞,催速結雙橋無線電臺案。
(6)山東黃河在黃花寺決口。
9﹐20(八,三)
(1)蔣中正派兵包圍虎門東莞粵軍第三師鄭潤琦部及石龍粵軍第三旅莫雄部,分別繳械(莫雄與楊坤如有勾結)。
(2)粵軍總司令、軍政部長、財政監督許崇智免職,被迫離粵赴滬,粵軍收束事宜由參謀長蔣中正辦理。(3)國民政府以宋子文為財政部長兼廣東財政廳長(原任廳長李鴻基褫職查辦)。
(4)全國學生聯合會、上海學生聯合會等二十餘團體成立【反帝國主義大同盟】。
9﹐21(八,四)
(1)國民黨政治委員會命蔣中正與參謀團主任羅茄覺夫(羅嘎喬夫)籌劃出兵東江。
(2)章士釗請段祺瑞派軍警強禁民眾之愛國遊行。
(3)漢冶萍公司武力解散安源之工人俱樂部,軍隊開槍,死傷多人。
(4)英法抗議中國與美日合辦無線電。
(5)東省鐵路督辦鮑貴卿辭職,劉省清繼任。
9﹐22(八,五)(1)廣州汪兆銘、蔣中正、朱培德、譚延闓、孫科、李濟琛、伍朝樞及俄人鮑羅廷、羅茄覺夫、切列沙拖夫等開政治委員會軍事委員會聯席會議,商東征及終止省港罷工,任命宋子文為財政部長(代鄧澤如)。
(2)胡漢民自廣州搭俄船赴俄,李文範、朱和中等同行。
(3)北京外交部駁復英代辦及公使團重查滬案照會,堅持依公使團委員及中國委員兩報告開議。
9﹐23(八,六)
(1)國民黨政治會議以程潛、李濟琛為軍事委員會委員(9﹐25又加入李福林,9﹐30古應芬加入)。
(2)上海日華紗廠因開除工人,復行罷工,軍警槍傷一人(10﹐27解決)。
9﹐24(八,七)(1)林森、鄒魯率領廣東外交代表團到上海,即赴北京(林、鄒在廣州被排斥而去)。
(2)汪兆銘、譚平山、陳公博與省港罷工委員會商解決罷工問題。
(3)甘肅旅長李長清、黃得貴在蘭州互戰。
9﹐25(八,八)(1)外蒙政府電蒙藏院,請明令宣布民族自主,俾派代表赴北京議中蒙永久和平計劃。(2)廣州孫文主義學會之【國民革命】週刊出版。
(3)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任命蔣中正兼第一軍第二師長,王懋功為副師長。(4)范石生攻滇失敗,回廣州請蔣中正派朱培德部滇軍(第三軍)相助。(5)北京政府准將文津閣之四庫全書運滬,交商務印書館影印。
9﹐26(八,九)領袖公使歐登科勸北京外交部對滬案勿反對司法調查。
9﹐27(八,一0)上海英紗廠工人因上海總商會之調停,復工。9﹐28(八,一一)
(1)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會議:(1)以蔣中正為東征軍總指揮,以第一軍、第四軍、警衛軍、攻鄂軍(程潛部)等編組。(2)以第二師長王懋功兼代廣州衛戍司令。(3)以陳銘樞為南路警備司令,魯滌平為北江警備司令。(4)以朱培德為總預備隊司令。
(2)段祺瑞派吳光新、姚震等赴奉天張家口河南湖北,疏通維持時局。
(3)豫鄂蘇省電報局員罷工,要求增加工資,改良待遇(十月四日解決)。
(4)周樹模卒於天津,年六十一歲。
9﹐29(八,一二)
(1)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議決:(1)以蔣中正兼東征軍第一縱隊長(後改為何應欽),李濟琛、程潛分任第二、三縱隊長。(2)改李濟琛之第六軍為第四軍。
(2)香港商人代表赴廣州,商解決罷工辦法。
9﹐30(八,一三)
(1)北京關稅會議委員分關稅自主、裁厘加稅、稅款存放及其他三組,由梁士詒、顏惠慶、黃郛分主之。
(2)外部答復9﹐17公使團照會,準備開議滬案,惟保留態度一節應行除外。
(3)馮玉祥之甘肅督署參謀長蔣鴻遇與師長劉郁芬抵寧夏,代馮發電就職。10﹐1(八,一四)
(1)公使團照會外部,答復中國所提滬案十三條要求。
(2)北京外交部與義使換文,解決金佛郎案。
(3)馮玉祥之西北邊防督辦署參謀長熊斌率代表團(邵保、虞和欽、何其鞏、魯崇義)到莫斯科考察,並交涉軍械(兩月後返國)。(4)汕頭陳炯明部三萬人向海陸豐、河婆、梅縣進發(南路鄧本殷,北路熊克武)。
(5)張作霖設置東北航務局,經營松花江航運,由沈鴻烈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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