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極力強辯。
(3)上海中外委員會開第一次談判,無結果。
(4)北京外交後援會請與英日斷絕國交,對英宣戰。
(5)何應欽任黨軍第一師師長。
6﹐17(閏四,二七)
(1)英日法美義比六使向外交部抗議,認上海漢口九江事件為排外運動,請注意。
(2)許崇智與陳炯明部妥協,許以潮梅讓洪兆麟、林虎、劉志陸、熊略、謝文炳等,惟不得干涉汕頭國民黨行動(許即回廣州,以張國楨為汕頭粵軍總司令部行營主任)。
6﹐18(閏四,二八)
(1)上海中外委員談判破裂,六國委員即回北京。
(2)上海對英日罷工工人達八萬餘人。
(3)廣州各界對外協會成立,援助全國被害同胞,反抗英日美帝國主義之高壓。
(4)段祺瑞以吳炳湘繼王揖唐為安徽省長並兼署督辦。
(5)法國因金佛郎案解決,批准1922年之華盛頓九國公約。
6﹐19(閏四,二九)
(1)香港華工為援助滬案開始罷工,要求廢除不平等條約,改善香港居住華人待遇。
(2)英代辦再警告北京外交部注意排英舉動。
(3)北京公使團為上海談判破裂發表宣言。
(4)漢口交涉員再向英領事提抗議。
6﹐20(閏四,三0)
(1)外交部駁6﹐17六國公使照會。
(2)洪兆麟部入潮州汕頭,設粵軍副總指揮部,許崇智部楊錦隆西退。
6﹐21(五,一)
(1)胡漢民、汪兆銘、廖仲愷、許崇智、蔣中正商議組織政府及人選問題,採委員制。
(2)廣州沙面租界華工罷工,發布宣言,痛斥帝國主義,響應香港罷工(省港大罷工),英軍出動戒備。
(3)巴黎中國留學生及華僑百人包圍中國使館,脅迫公使陳籙,並宣布其罪狀,被捕者數十人(葉青即任卓宣等領導。葉等被拘禁四月,餘被迫離法)。
(4)奉軍邢士廉師長率部到上海(意在對浙之孫傳芳)。
6﹐22(五,二)
(1)中國國民黨宣言主張全體國民應一致督促北京臨時政府迅速宣布取消不平等條約。(2)廣東各界對外協會議決明日舉行大示威運動,通電全國與帝國主義者決死戰鬥。
(3)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處通知宣傳部、工人部、農民部、青年部特別注意,對於明日巡行,不可有意外舉動,以免於滬案前途,多生枝節。(4)廣州英領事傑彌遜致函外交部長伍朝樞,如明日群眾試圖穿過沙面租界,定遭武力抵抗。
(5)江蘇省長鄭謙宣布淞滬戒嚴,以邢士廉為司令。
(6)廣東省長胡漢民命軍警保護外人生命財產。6﹐23(五,三)
(1)上午,工、農、學、商、軍(廣州)各界舉行援助滬案示威運動大會,由譚平山、伍朝樞、汪兆銘等主席,胡漢民宣讀國民黨議決案,廖仲愷、孫科、甘乃光演說。
(2)下午三時,廣州各界及軍官學校學生為援助滬案遊行,高呼打倒帝國主義,收回領事裁判權,取消不平等條約,行經沙面租界對岸之沙基地方,英法兵發排槍及機關槍掃射,白鵝潭英法艦並開大砲,死平民四十四人,黨軍學生二十三人,傷五百餘人(法死一人,英日傷五人),廣東省長胡漢民即向英法領事嚴重抗議(是為沙基慘案)。
(3)國民黨政治會議討論沙基慘案,決斷絕英法葡利益關係,秘密準備防守廣州黃埔。(4)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為沙基慘案發表宣言,仍以和平正當方法進行取消不平等條約。6﹐24(五,四)
(1)廣州外交部長伍朝樞電北京外交團領袖俄大使加拉罕,抗議沙基慘案(並請美總領事DouglasJenkins組織國際調查團),英使亦向北京外交部抗議華人襲擊沙面,法使抗議法人死傷。
(2)北京外交部照會公使團,主滬案移北京交涉,正式提出十三條為交涉根據。
(3)北京外交部照會參加華盛頓會議各國使節,請依公正主義修正中外條約。
(4)廣州英法領事答復昨日抗議,謂華兵或陸軍學生首先開槍。
(5)廣西白崇禧、黃紹竑佔領慶遠,滇軍第一路前敵總指揮吳學顯及韓彩鳳等走河池南丹(6﹐25再敗滇軍於懷遠)。
(6)巴黎法國警察拘捕中國留學生二十人(任卓宣等,月餘後釋放)。(7)上海商界組織國貨提倡會。(8)胡漢民、譚延闓、許崇智、朱培德、程潛、伍朝樞電請張作霖、馮玉祥、盧永祥等督促段祺瑞立即宣布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否則,全國人民必別謀自決。
(9)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決議對歐美帝國主義概行反對,但對何國經濟絕交,由經濟委員會決定。
(10)代理大元帥胡漢民發表革命政府改組宣言。
6﹐25(五,五)(1)全國哀悼五卅慘案,罷市、罷工、罷課一日,北京民眾要求派兵入英租界,撤駐華英使。
(2)盧永祥到天津,晤張作霖,調停段祺瑞與張之意見。
(3)嘉倫自張家口向莫斯科發出中國軍事情況報告。
6﹐26(五,六)
(1)廣州政府不滿意於英法領事之答復,由交涉員傅秉常二次抗議,要求五事:(一)關係國派大員謝罪,(二)懲辦關係長官,(三)撤退關係國駐粵軍艦,(四)交還沙面租界,(五)賠償傷斃華人。並由外交部長伍朝樞向北京公使團抗議。
(2)北京公使團答復外交部6﹐24照會,滬案十三條請派專員分別辦理。(3)參加華盛頓會議各國使節復外交部6﹐24照會,同情中國修正條約要求,來文已轉各國政府。
(4)漢口交涉員向英領事三次抗議。(5)上海租界華商開市(原擬6﹐21開市,以工商學聯合會反對,未果)。
(6)蔣中正致函俄顧問嘉倫,商對英軍事計劃。
6﹐27(五,七)
(1)段祺瑞派顏惠慶、王正廷、蔡廷幹辦理滬案及其善後交涉事宜。
(2)任李景林兼直隸省長。
(3)廣州軍事委員會通過組織參謀團,以俄人為主任,馮祝萬為副主任(尋改以岳森代馮)。
(4)省港罷工委員會成立,蘇兆徵任主席。6﹐28(五,八)
(1)國民黨政治會議通過國民政府及省政府組織大綱。
(2)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廢除不平等條約第二次宣言,抨擊北京政府向外交團請求修正條約之通牒(6﹐25胡漢民主下令宣布廢除不平等條約,鮑羅廷主從緩再發宣言)。
(3)北京外交總長沈瑞麟電廣州外交部長伍朝樞,詢沙基慘案詳情,希望一致。(4)廣西李宗仁軍佔領武鳴,敗滇軍龍雲、胡若愚,迫近南寧。
(5)馮玉祥開始讀三民主義。
6﹐29(五,九)
(1)國民黨政治會議推鮑羅廷及汪兆銘起草國民政府成立宣言。
(2)廣州軍事委員會通過俄顧問嘉倫提議,籌款置備飛機。
(3)廣州因外兵增加警備,各團體議決對外人經濟封鎖。
(4)漢口上陸水兵撤退。6﹐30(五,一0)
(1)段祺瑞公布國民代表會議議員選舉程序令,並聲明如十月召集不成即去職。(2)上海市民二十餘萬公祭五卅烈士。
(3)北京開全世界被壓迫民族國民大會,到十餘萬人,德意志、朝鮮、土耳其、印度諸國均有代表出席。
(4)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鄧澤如致書中央執行委員會,彈劾政治會議為少數人所把持,擅自宣布改組政府(翌日汪兆銘、許崇智、譚延闓、廖仲愷函復,謂政治會議有權先行決議,再請中央黨部追認)。(5)中國共產黨廣州地方大會通過農民運動決議案,此後公開宣傳共產黨與國民黨之區別。
(6)中國青年軍人聯合會在廣州舉行第十次全體職員聯席會議,推李之龍為常務委員,設東北、西北、西南、中原、長江組織部(第一次聯席會於5﹐17舉行)。
(7)駐美公使施肇基晤美國務卿凱洛格,商修約問題(7﹐1再度晤談)。
(8)李景林在天津拘捕百餘人,指為共產黨。6﹐(1)比公使向段祺瑞呈遞國書。(2)戴傳賢撰【孫文主義之哲學的基礎】。
7﹐1(五,一一)
(1)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大本營取消),汪兆銘、胡漢民、戴傳賢、于右任、徐謙、張繼、譚延闓、許崇智、林森、廖仲愷、伍朝樞、古應芬、朱培德、孫科、程潛十六人為委員,本日舉行第一次會議(戴、于、徐、張、林未到):(1)推汪兆銘為主席(鮑羅廷擁汪排胡)。(2)推汪兆銘、胡漢民、譚延闓、許崇智、林森為常務委員。(3)任命胡漢民為外交部長,許崇智為軍事部長,廖仲愷為財政部長。(4)任命李文範為秘書長。(5)任命徐謙為大理院長兼管司法行政事務(未到任前由林翔代理)。(6)聘任鮑羅廷為高等顧問。(7)任命廣東省政府廳長(民政廳長古應芬,財政廖仲愷,教育許崇清,建設孫科,商務宋子文,農工陳公博,軍事許崇智)。(8)任命鄧澤如為兩廣鹽運使。(9)任命傅秉常為廣東交涉使兼粵海關監督。(10)任命鄒魯為廣東大學校長。(2)國民政府宣言,國民政府唯一職責在履行先大元帥(孫中山)之遺囑,最先著手在廢除不平等條約。
(3)美國務卿凱洛格訓令廣州美總領事,如無英法請求,應婉拒組織沙基事件國際調查團。
(4)鮑羅廷、嘉倫、羅茄覺夫、尼羅夫、史迪本諾夫等九人在廣州開軍事會議,派定廣州各軍之俄顧問(嘉倫返俄,羅茄覺夫為參謀主任)。(5)北京外交部通令駐外各公使速向各該駐在國政府催答復修改條約照會。
(6)北京外交委員會成立。(7)法公使向段祺瑞呈遞國書。
(8)段祺瑞公布國民會議議員選舉日期,令定九月二十日辦理完畢。
7﹐國民政府發告各國人民書,述中國所受帝國主義之苦痛及國民反抗帝國主義運動之發展,非廢除不平等條約不能鏟除帝國主義在華之禍根(鮑羅廷起草)
。7﹐2(五,一二)(1)重慶英水兵在龍門浩槍傷遊行學生與群眾四人,死二人(英使向北京外交部抗議排英運動)。
(2)顏惠慶、王正廷、蔡廷幹祇允擔任修正公約,不願辦理滬案。
(3)國民黨政治會議討論廣西加入國民政府問題,先派人前往指導監督其設施,六個月後再行決定。
7﹐3(五,一三)
(1)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決定援助香港罷工。
(2)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成立,汪兆銘、胡漢民、許崇智、譚延闓、廖仲愷、朱培德、伍朝樞、蔣中正為委員,汪兼主席。(3)廣東省政府依國民政府所頒省政府組織法改組成立,設軍事、民政、建設、商務、教育、農工七廳,以許崇智、古應芬、廖仲愷、孫科、宋子文、許崇清、陳公博等任委員兼廳長,許兼主席,另設廣州市政廳,以伍朝樞任委員長。
7﹐4(五,一四)(1)奉軍在上海閘北備戰,孫傳芳亦調軍分防。
(2)段祺瑞電各省推舉國憲起草委員會。
7﹐5(五,一五)
(1)國民黨政治會議:(1)張作霖傾向英日,未能挽回,應即開始反對之。(2)以廢除不平等條約為宣傳前提,而不涉及反對何國(均鮑羅廷提議)。(2)蒙古政府以共和民國名義致文北京蒙藏院,要求正式承認該政府所頒布之自治各法令,聲明蒙疆雖駐俄軍,不妨礙進行。(3)沈定一(玄廬)、戴傳賢在浙江蕭山召開國民黨浙江省執行委員全體會議,決訓令黨員以革命方法,實現三民主義之國家,消滅階級鬥爭(沈已與共產黨脫離關係)。
(4)日使芳澤分訪英美代辦,盼英美日態度一致,及早解決滬案(7﹐27再度商談)。
(5)唐繼堯之代表向香港總督ReginaldE。Stubbs請援,對抗廣州政府。唐之代表旋去北京與英使館商洽,未獲結果。
7﹐6(五,一六)(1)公使團商定自動辦理滬案直接關係者辦法:(1)工部局董事應予懲誡,(2)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