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 1913──中華民國二年癸丑

作者: 郭廷以8,679】字 目 录

貴州都督蔡鍔、胡景伊、陸榮廷、唐繼堯通電聲討陰謀割據、擾亂公安之徒(陰指江西都督李烈鈞)。(4)山東煙臺兵變。2﹐6(一,一)吉林延吉兵變。

2﹐10(一,五)(1)外交部促英使速復去年12﹐23關於西藏之照會。

(2)宋教仁在武漢演說,指斥政府因循苟且。

2﹐11(一,六)孫中山自上海赴日本,馬君武、戴傳賢、王寵惠、王正廷等隨行(2﹐14到東京)。

2﹐13(一,八)宋教仁自漢口東下。

2﹐14(一,九)

(1)孫中山抵東京。

(2)李國珍、郭同等列舉江西都督李烈鈞五罪,質問政府。

(3)財政部撥付清室優待費三百九十萬兩。

2﹐15(一,一0)

(1)教育部開讀音統一會,吳敬恆、王照為會長。(2)袁世凱派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賀清隆裕太后壽,國務總理趙秉鈞等亦來賀。

(3)孫中山出席日本東亞同文會歡迎會,講演【中日須互相提攜】(尋晤日首相桂太郎)。(4)宋教仁抵上海。

2﹐16(一,一一)

(1)俄蒙訂立練兵協定,外蒙聘用俄教練軍隊,並向俄借款。(2)江西都督李烈鈞對2﹐5蔡鍔等通電自辯,對中央有所指責(袁世凱曾覆蔡鍔來電,謂若有不逞之徒,為亡國禍首,惟有竭我棉力,殄此么魔)。

(3)王芝祥、孫毓筠、于右任、李書城、陸建章、王人文、李經羲、林述慶、章士釗等在北京組織國事維持會,調解立法與行政、中央與地方、政黨與政黨之衝突。

2﹐17(一,一二)(1)桂太郎與孫中山發起中日同盟會。

(2)熱河兵變。2﹐18(一,一三)英使朱爾典要求外交部撤退駐藏官兵。

2﹐19(一,一四)

(1)設財政委員會,派周學熙、梁士詒、梁啟超、陳威等為委員。

(2)制立民國元年六釐公債條例,定額二萬萬元(以大借款成,未發行)。

(3)黑龍江都督宋小濂以俄人擅在呼蘭、綏化、呼倫測繪,不聽阻止,電請外部與俄使交涉。

(4)袁世凱派禮官向清帝溥儀賀生辰。

2﹐20(一,一五)(1)國民黨本部以共和黨報誣國民黨密議發難,抵借日款,購備槍械,割據東南,通電聲辯否認。

(2)日本山本權兵衛內閣成立,牧野伸顯任外相(桂太郎內閣辭)。2﹐21(一,一六)

(1)中日同盟會歡迎孫中山。

(2)司法部通令各省改組法院。

(3)參議院連日以出席議員不足法定人數,流會。

2﹐22(一,一七)

(1)清隆裕皇太后卒。

(2)駐英代表劉玉麟電告,達賴請英承認西藏獨立,提六條款。

2﹐23(一,一八)東京中國留學生歡迎孫中山。

2﹐24(一,一九)梁啟超正式加入共和黨。

2﹐28(一,二三)

(1)北京國風報載倪嗣沖、馮國璋密向袁世凱勸進(馮否認)。

(2)全體國務員致祭清隆裕太后之喪(袁世凱通令全國下半旗一天,自綴黑紗,文武官員服喪二十七天,並舉行國民哀悼大會,全國陸軍哀悼大會)。

(3)外交部電駐美代表張蔭棠,告以延聘古德諾合同四款(古為哥倫比亞大學行政法及地方政府教授,由蔡廷幹與CornegisEndowmentforInternationalPeace之CharlesM。Eliot接洽,聘為中國政府憲法顧問,年俸美金一萬二千元,川資住房津貼一千一百元,以三年為期)。

3﹐1(一,二四)王芝祥奉命到南昌,調處江西民政長事。

3﹐2(一,二五)參議院否決湯化龍為教育總長案。

3﹐3(一,二六)(1)英法德美俄日六國公使對大借款要求以英人為鹽務稽核處主辦,德人為副辦及國債局總辦,俄法各一人為審計顧問(中國拒絕)。

(2)孫中山晤日本首相山本權兵衛及元老松方正義。

(3)任命章梓、章駕時、冷遹為江蘇陸軍第一、二、三師師長。3﹐4(一,二七)

(1)全國禁煙聯合會開幕(3﹐8閉幕)。

(2)任命高凌霖督辦改組各省銀行及推行紙幣開辦金庫事宜。(3)孫中山晤日本外務大臣牧野伸顯。

3﹐5(一,二八)孫中山離東京,赴橫濱大阪。

3﹐6(一,二九)(1)國民黨人季雨霖、熊秉坤、詹大悲等謀在武漢起事,不成。

(2)法制局顧問日人有賀長雄到北京。

(3)中日國民協會成立於北京,吳景濂為主席。

3﹐8(二,一)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在南京發表演說,評論時政,主政黨內閣,國會制憲,中央地方分權。

3﹐9(二,二)袁世凱聘梁啟超為法制高等顧問。

3﹐11(二,四)

(1)財政總長周學熙致書六國銀行團,對借款條件表示遺憾。(2)孫中山應日本朝日新聞社之邀,在大阪青年會館講演【大亞洲主義】。

(3)任命趙從蕃署江西民政長(原任汪瑞闓為李烈鈞所拒)。

(4)安徽滁縣為匪所破。

3﹐12(二,五)嘉獎川邊投誠各土司。

3﹐13(二,六)

(1)應夔丞函國務院秘書洪述祖,謂宋教仁在滬籌款運動軍隊(徐寶山及皖軍),若不去宋,大局將為擾亂。

(2)洪述祖電應夔丞,謂【燬宋(教仁)酬勳位,相度機宜,妥籌辦理】(3﹐17洪再電應,詢【何日繳現兌票】)。(3)孫中山在日本神戶對華僑及國民黨員講演【努力為國】及【黨爭乃代流血之爭】。

(4)中美同時宣布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古德諾受聘為中國政府憲法顧問。

(5)袁世凱聘鄒嘉來為外交高等顧問。

3﹐15(二,八)張蔭棠與古德諾在中國駐美使館簽訂合同,聘古氏為中國政治顧問(1914﹐7古到北京)。

3﹐18(二,一一)(1)美總統威爾遜聲明美國退出六國銀行團。

(2)北京美代辦建議美國務卿及早承認中華民國政府。

3﹐19(二,一二)

(1)洪述祖電應夔丞,促速殺宋教仁。

(2)湖北商民裘平治等呈請暫改帝國立憲,緩圖共和,袁世凱令湖北民政長拿查懲治。

(3)定4﹐8舉行國會開會禮。

(4)任命陳振先兼署教育總長。(5)北京為清隆裕太后舉行國民哀悼會。

3﹐20(二,一三)國民黨理事代理理事長前農林總長宋教仁在上海滬寧車站被刺。

3﹐21(二,一四)應夔丞電洪述祖,謂宋教仁已被刺。

3﹐22(二,一五)

(1)宋教仁因傷逝世,年三十二歲。(2)袁世凱電弔宋教仁。3﹐23(二,一六)

(1)袁世凱電令江蘇都督嚴拏宋案兇手,並保護黃興。

(2)宋教仁案主使人應夔丞在上海被捕(應曾賄買王阿發殺宋,本日王向法租界巡捕房告發,搜出應與國務院秘書洪述祖及國務總理趙秉鈞有關之文電)。

3﹐24(二,一七)宋案兇手武士英(吳福銘)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

3﹐25(二,一八)

(1)孫中山自日本長崎回抵上海,即與黃興、陳其美、居正等商宋案,主討伐袁世凱,黃興持不可。

(2)外交總長陸徵祥函美國務卿白萊安盼承認中華民國政府(

3﹐28﹐白萊安表示正做同情考慮)。

3﹐26(二,一九)

(1)國務院電各省,上海有一監督政府政黨之裁判機關,謀不利於宋教仁、梁啟超、袁世凱、趙秉鈞、汪榮寶等。

(2)任命張謇督辦導淮事宜。

(3)任命王芝祥暫行兼管九江鎮守使事務(原任戈克安與李烈鈞不和)。

3﹐27(二,二0)黃興電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詢宋案善後。3﹐28(二,二一)(1)西藏辦事長官鍾穎被迫離拉薩,退駐印藏交界之那當。

(2)列寧發表【中華民國的大勝利】(指美國退出銀行團)。

3﹐29(二,二二)(1)揚州十二圩大火,燬鹽船二百餘隻,商店居民四百餘家,死二百餘口。(2)日本公使伊集院彥吉電外相牧野伸顯及上海日總領事,謂趙秉鈞請與英使設法消弭暗殺宋教仁案。

3﹐31(二,二四)

(1)日外相牧野伸顯訓令駐華公使,對華採中立不偏政策。

(2)上海日本總領事有吉訪孫中山(4﹐6;5﹐20再訪)。4﹐1(二,二五)藏兵進攻巴塘及江卡、察栘、乍了、鹽井。

4﹐2(二,二六)(1)美國通知各國,決定於4﹐8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望一致行動。

(2)盛宣懷當選漢冶萍公司董事會長。

4﹐3(二,二七)

(1)南京、鎮江、蘇州、上海地震。(2)清隆裕太后葬於西陵。

4﹐4(二,二八)

(1)日本駐美大使照復美國務院,不克立即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並勸美國從緩,以待中國情勢之演變。(2)庫倫蒙兵進攻東蒙,迫近多倫。

4﹐6(二,三0)

(1)臨時參議院解散。

(2)美國政府訓令駐華美使,俟中國國會成立後,即承認民國政府。

(3)黎元洪通電表示無意於總統一席(近月盛傳黃興、宋教仁、章炳麟等擬推黎為總統)。(4)命駐信陽之第六師李純部聽候黎元洪節制調遣(4﹐4黎請調李部一團來鄂)。4﹐7(三,一)

(1)英國大使照復美國務院,俟英國在華權益獲得正式認可,列強再共同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並勸美國從緩,以待中國安定。

(2)參謀部命駐山東黨州張勳部聽候調遣。

4﹐8(三,二)

(1)第一次國會開幕。

(2)黎元洪電稱,前任湖北師長陸軍中將季雨霖、旅長少將熊秉坤等密謀倡亂,請免去職官,限期歸案(季等組織改進團,被破獲)。

(3)法國大使照復美國務院,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時機尚未成熟。

4﹐10(三,四)奧國瑞記洋行借款三百二十萬鎊成立(軍艦借款)。

4﹐11(三,五)陝西都督張鳳翽遇刺。

4﹐12(三,六)安徽都督柏文蔚通電指摘黎元洪4﹐8電。

4﹐13(三,七)國民黨在上海舉行宋教仁追悼會,陳其美主席。

4﹐14(三,八)共和黨宴該黨議員於萬生園,梁啟超演說。4﹐15(三,九)

(1)公布中國銀行條例。

(2)國民黨之【國民雜誌】,在東京出版。

4﹐16(三,一0)

(1)前鎮江都督林述慶在北京中毒死。

(2)上海會審公堂將應桂馨、武士英移交上海地方檢查廳。

4﹐17(三,一一)任命陳炳焜、譚浩明為廣西陸軍第一、二師師長。

4﹐19(三,一三)日本外務省訓令駐外使節向各國提議有關承認中國新政府條件及時期。4﹐20(三,一四)財政部與奧國斯哥打軍器公司成立秘密借款三百二十萬鎊。

4﹐22(三,一六)袁世凱命趙秉鈞、陸徵祥、周學熙會簽大借款合同。

4﹐23(三,一七)安徽都督柏文蔚在南京被槍擊。

4﹐24(三,一八)

(1)善後大借款草合同成立。(2)共和黨、民主黨、統一黨開懇親大會,決定合組為進步黨,推黎元洪為理事長。

(3)刺宋教仁兇手武士英在上海獄中暴斃。4﹐25(三,一九)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通電宣布宋案證據。

4﹐26(三,二0)

(1)趙秉鈞、周學熙、陸徵祥與英德法俄日五國銀行團簽訂善後大借款合同,總額二千五百萬鎊,八四折(約為二千一百萬鎊),利息五釐,以鹽務收入為擔保,並規定此後未商得銀行團同意,不得借款(扣除墊款六百萬鎊,各省借款二百八十萬鎊,償付辛亥革命時各國損失二百萬鎊,實得八百二十萬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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